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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對李國華涉及本案的證據不足,在審訊完成後便把他釋放了,小張告誡他時刻保持聯繫,方便以後案件進展的傳喚。
法醫室伍月正在對受害者屍體進行檢查。沈剛進來后,伍月開始把自己的發現告訴他:
【經過檢查,死者女性,年齡25左右。血液里含有鎮靜劑,通過血液化驗應該是在死前有注射過,而她的身上有被捆綁折磨的痕迹....】
【這麼說來,這名女子應該死於謀殺!但是她怎麼會無緣無故跑到高速公路上呢?她又是什麼身份呢?】
【哦,你這麼說我忘記了說。她的胃裏還有未消化的少許氟哌啶醇,一種抗精神病藥物】
【你是說死者是精神病患者?小張趕快查一下本市內各個精神病院是否有失蹤人口,女25歲左右的】
【好的,頭兒!】張峰應允到立即離開法醫室去調查了。
【但是是誰會折磨一個精神病患者呢?或者說這個女人根本不是精神病!月兒,你怎麼看?】沈剛轉過頭若有所思的望着伍月。
伍月和沈剛本是一對情侶,因為職業原因一直在愛情長跑。當初在國旗下的宣誓成了他們的信仰與動力。
【我覺得這個案子不簡單,因為如果是精神病人,為什麼沒有人看管跑出來?而如果是被謀殺,犯人又和這個精神病是什麼關係?】
說完沈剛習慣性的拿起一根煙準備放在嘴裏,被伍月制止住!你不是不知道這兒不準抽煙嗎?說過多少遍了,出去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