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阿烏!走,回家!
看着阿烏吃的香甜,林興風靜靜思索着。還以為是自己王霸之氣十足,征服感染了這凶獸,才讓它臣服順從。現在細細想來王霸個屁,七歲的孩子再怎麼厲害在凶獸面前也不過就是一口肉,何況他還是沒有靈氣的廢物,怎麼可能馴服它。
看來之所以馴服它,一是因為它想活着,活着才能保護好小崽子;二來,阿烏很聰明,肯定察覺到了娘的到來,與其挨打屈服,不如順勢而為。嘖嘖,阿烏真的很聰明呢,是我的話可想不到這麼多,既能讓我漲面子,又能討好我娘,還能活命保護崽子,嘖嘖,我連禽獸都不如!
林興風心懷不岔,盯着阿烏,阿烏有感“嗷嗚”的低叫了一聲,像是疑惑,見主人沒說話,便又自顧自地吃着。算了,幹嗎要跟妖獸生氣。
……
大舅並沒有按他所說午後返回,反正小胖要好生休息,也走不了,倒也不着急。
用過午飯後,林興風小睡了片刻,醒來便喚上阿烏讓自己騎着,體驗下在空中飛行的感覺。一開始打算去城外讓阿烏獵殺妖獸,想來人家馬上要產崽了可不能拼殺,就讓它馱着飛往後山。
阿烏踏步,臨空而起,離地十丈有餘,愉悅地在空中奔跑着。夏末的風很是舒服,不夾喧囂,空中透着絲絲涼意,林興風只覺愜意。俯瞰城中景色,遙看遠處青山,遠望那白雲朵朵,穿越過來后,頭一次覺着這麼暢快。
後山並不大,但山峰很高,在鎮北城的西南邊。林興風的爺爺時常帶他來此,此處可以俯瞰北城,觀落日餘暉,算得上鎮北城的好去處,不過很少有人來這,除了山便是樹,有這閑工夫,不如去北原外圍獵殺妖獸換些錢財。作為北城的普通人,大概都是這樣想的,而林興風不是,因為他是廢物,是林無靈!
山巔寬廣,有青色竹椅,墨色玉桌,乃老爺子命人打造,這種值錢玩意兒沒被偷走,無他,蓋因桌上刻着一個小小的的“林”字。
阿烏乖巧着趴在地上,微微側着身子,讓小侯爺能順利的下來。林興風熟悉走向右邊的竹椅,慵懶地靠坐着,阿烏也不再亂吼叫,安靜的側卧着休息,一隻耳朵緊貼地面,一隻耳朵不時扇動着,貓就是貓,大貓也是貓,林興風這樣評價。
來到此處,是為了想想接下來林二爺的“夏巡”,順道體驗下飛在空中的感覺,還能欣賞落日,這的確是個好地方,以後要常來此,林興風打定主意。
夏巡,秋狩,冬眠,林興風曾問過大舅,為啥要選在夏末,仲秋,初冬去京師,林二爺當時笑着解釋道,夏末涼快不容易出汗,仲秋人多熱鬧,初冬那是因為咱們這冷啊,趁着還能動,使勁兒動動,冷很了就懶得動了。
以前的自己不懂覺得很有道理,現在的林興風覺得大舅很是可愛,說的還是很有道理,哈哈哈。
不過,也不儘是他想的這樣,是有齷齪之人,可大舅的用心卻不齷齪,現在的他算是懂得了。
這三個時日,招紅館是不收取錢財的,當然僅限於聖荒域的招紅館,別的分館還是要錢的,錢多也不能這樣浪費。夏巡、秋狩、冬眠,各三天,三天都不要錢,所以場面異常火爆,這是理所當然的。
鎮北城離北荒很近,離京師又遠,在這裏待的太久,性格會發生變化,喜好殺戮血腥,逞勇鬥狠。而他這大舅用心良苦,不希望侄兒真的成為蠻子,即使無非修行,當個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安渡一生本就是林家上下所願,所以每年都帶他去京師遊玩,名為逛青樓,實為散戾氣。為此,即使林老爺子再痛恨,也不會真的阻止他,這便是林二爺對小風的關愛。而如今的林興風才算是真正明白大舅對他的用心。
招紅館的三天不收費做法很是豪氣,各國人士皆聞名而來,尤其是清風國,清風國重文風,文人雅士很多,騷客也有不少,狎妓而游本是文人所愛,所以這三個時候總有不少清風國的文人遠赴聖荒域。
而帝都,作為這天下的霸主,也會派人前來,雖說是來游耍,實則卻是怕蠻子打文人,畢竟兩者性格差異巨大,帝都要做的便是及時勸說,避免產生大的糾紛,這倒也是用心良苦。
以前的林興風不會想到這些,可如今的他畢竟有着近30年的生活經驗,中間人這事兒也沒少做,所以現在回想這些便發現了不同。
為此,林興風他來此仔細回憶着曾經的趣事,再三思索也沒發現什麼值得注意得,便索性不想了。
夕陽西下,金色的餘暉遍灑大地,金光照射在鎮北城上,若不是獸潮來臨,一切都顯得那麼祥和。光線穿透雲層,把雲朵變成金黃色煞是好看,身旁的阿烏輕聲打着呼嚕,治癒着林興風脆弱的心靈。
也罷,既來之則安之,我又能怎樣呢?
感受着暖洋洋的餘暉,由於在山頂,一點也不覺着燥熱,林興風眯着眼,伸起了懶腰,真是太舒服太愜意了。
“阿烏!走,回家!”
林興風精神飽滿的站起,目光炯炯有神,不再獃滯,看着身旁趴着等他騎上來的阿烏,突然心生大膽的想法。
“走啦!”說完,就朝前衝去,縱身跳下山巔,感受着風的呼呼聲,林興風心跳加速,阿烏立馬躍起,踏空而行穩穩接住了他。
於是,在這後山之中,在這夕陽的餘暉中,在這獸潮來襲的日子,傳來陣陣愉悅歡快地少年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