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不甘為弱 第七章 夜市遇舊識
若是在平日,林凡是當不得這大款的,父母每月寄回來的錢不算太少,卻也不算太寬裕,今天全靠售賣蟲屍那幾張鈔票,他才能瀟洒上一回。
除去平日裏的飲食用度,他和小妹把剩下的錢均分到各自的手中,也只是平淡度日罷了,想買什麼新物件,都得勒着褲腰帶來攢一攢。
淡淡地喝着杯中的大麥茶,耳邊聽着林煙嘀咕着“點那麼多吃得完”嘛,望着夜色中瀰漫的淡淡紅霧,林凡此時竟是有些恍惚,彷彿身處一場荒唐的夢境。
他怎麼也想不明白,明明就賺那麼一點錢,寄回家的也只是那麼一點錢,自己此世的父母為什麼還要一直幹着那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遠在邊境,常年沒有假期。
還不如找個廠上班,好歹一月能休三天。
莫非他們也像自己有一個系統一樣,有着自己不能說,別人也難以幫得上什麼忙的秘密?
直到檔口小妹殷勤地將燒烤擺上了桌,烤肉與炒粉的香氣撲入了他的鼻子中,他才算是收起了思緒,打算好好祭一祭自己的五臟廟,卻又聽見一個彷彿是在夢中才會出現的聲音。
有些熟悉,但在時間的沖刷下,又顯得陌生了起來。
“林凡?!”林凡聽見有人叫他的名字,本能地轉過頭去,卻是看見了一個許久未見的人。
那個男子身着一身黑色皮衣,甚至還戴了個墨鏡,看上去倒像是電影裏的雇傭兵,手上還穿戴着皮質的戰術手套。
看着這人的臉龐和鼻口,林凡腦海中似乎泛起些印象,卻又好像隔着層窗戶紙般,怎麼想也不太清晰,直到那男子將墨鏡摘下,他才意識到這人究竟是誰!
“鄧澤?!”林凡露出笑容,他跟鄧澤也算是發小,從小玩到大那種,但卻也真真是許久沒見了。
這小子從小就皮,初中時便三天兩頭曠課,時不時還對老師搞惡作劇,所幸初中離家近,都是熟人社會,學校也就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中學畢業后,他們考上同一所高中——不得不說,這小子雖然皮,但頭腦還是挺聰明的,也挺有武科天賦。
但高中便全然按規矩來了,沒有太多的人情可講,不到一個學期,他便被學校給勸退了,林凡還記得他媽媽哭紅了眼睛,跪在校長辦公室里挨求的場景。
可他還是表情平淡的,彷彿被勸退是不值一提的事情一樣,儘管臉上還留着他父親那深紅的巴掌印。
後來生活的圈子不同了,林凡跟他的交際也就慢慢少了,到最後音訊全無,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逍遙,做着什麼樣的活計。
卻是沒想到今天在這碰到了他……唉,見起面來熟悉又生疏的,想親近又覺得彆扭,生怕冒犯。
或許這就是時間的魔力吧,以往勾肩搭背,扯對方褲衩子的好兄弟,許久不見之後,竟是淡得都叫各自的名字,而不是綽號了。
人一沒音訊起來,兩三年,就淡得差不多了。
林煙不咸不淡地跟鄧超打了聲招呼,儘管林凡跟他以前玩得很好,但對於這個哥哥的好朋友,她一直不怎麼看得起,更不會像如今的林凡般心情複雜了。
就是個知道名字的陌生人罷了。
“阿凡,你現在高中畢業了吧?”鄧澤笑着問道,竟是主動像以前般稱呼起林凡,此時林凡才注意到他身邊的人,有男有女,但皆是像他一樣身着皮衣,像是某個組織一般。
估計檔口老闆都怕他們喝醉了鬧事吧。
“是啊,澤哥。”林凡點了點頭,卻是不好意思問鄧澤現在在做什麼生計。
“我現在跟這幾個朋友在做拾荒人,辛苦是辛苦點,賺得也比別人多一些!哈,咱們今天兄弟重逢,我馬上叫店老闆拼桌,今天這單我的,咱們痛痛快快地喝上幾杯!”
鄧澤卻也不怕尷尬,竟是主動邀請林凡這舊日好友拼桌,還主動要求買單。
他伸出手來,有意無意地露出那鍍金的腕錶,在燈火的照映中反出光來,桌上的菜色更是琳琅滿目。
“……好,澤哥,咱們今天聚一聚!”林凡笑着點了點頭,林煙卻是面露不滿,只是眼下人多,不好對林凡發作。
哥哥怎麼跟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搭在一塊!
若是林凡的人生軌跡沒有在十八歲生日那天產生巨變,他肯定是婉拒的,但眼下他也要從事拾荒人這個行業,為自己賺取陽壽。
同為拾荒人的鄧澤,說不定日後跟他交際甚多,重續舊緣沒什麼不好的。
“啦,我給大家介紹一下,這是林凡,我從小玩到大的兄弟,今年他高中畢業,前途無量,大家敬他一杯!”
待檔口小妹把兩張桌子拼在一起時,鄧澤卻是毫不怯場,主動當起了東道主,對着林凡舉杯。
他的那些朋友更是滿臉笑容,場面上的恭維之詞一句接一句地,林凡也一一遙杯回應,隨後把那杯啤酒干滿下肚!
冰過的啤酒灌入喉嚨時,卻是暢快。
“這是林凡的妹妹,林煙,她不喝酒的,你們別灌他啊!老闆,開瓶果汁飲料來,再要兩斤白的(白酒)!”
林煙的臉色稍緩,看向鄧澤的眼神稍緩,她只是不喝白酒,啤酒比林凡喝得還暢快,然而她絕對不會跟一群雜七雜八、烏煙瘴氣的人一起喝。
估計鄧澤也知道他的那些朋友“葷素不忌”,嘴上沒個把門的,提前介紹好這是林凡的妹妹,以免到時候酒酣耳熱之際,他們對林煙說些葷段子,惹得林凡發火。
林凡挑了挑眉頭,這小子在社會上這兩三年看起來沒白過,已經不再是以前那種純粹的皮小子了,說話做事看似大膽,卻也細緻。
無利不起早,恐怕他今天如此大方地請客自己,也不單純是因為舊日情誼吧?
“這是大飛,這是佳姐……”鄧澤一一介紹自己的朋友,林凡也向他們舉杯,一時間場面竟融洽了不少。
一旦人知道對方的名字后,那種陌生感就會沖淡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