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平息
凌峰出動守備二團后很快就控制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在鎮壓了一批鬧的最歡的地痞流氓后,大部分參與暴亂的民眾冷靜了下來。
「凌抄家」來了,不願放下武器的都被殺了頭,冷靜下來的會眾紛紛扔下手中的武器,蹲在地上接受守備二團的盤查。
搶劫的財物一律收繳,手上沾了鮮血的一律收押,罪大惡極的經公審后正法,罪行輕的送廣都銅礦廠勞動改造三年,表現好的才給予免罪。
其他幾家沒有如期解散袍哥組織的,家主一律判死刑,家族其他男丁送礦場勞動改造五年,家產全部抄沒,女眷孩童發給一定的生活費。
自此,凌峰又得一外號—「凌剃頭」!在蜀東能小兒哭。
這次巴中郡內亂,將郡內的袍哥組織一網打盡,而這些袍哥又大都是郡內有名的大地主、大鄉紳,光烏老六一家和他的幾個兄弟就霸佔了巴中郡一半以上的土地,所謂的十幾萬會眾基本都是他的佃戶。
光從他家抄出來的金銀細軟折價至少300萬元,加上其他幾家抄沒的財產以及收繳會眾所搶的財物,總計600多萬元,還有古董字畫價值不可估量。
還有大量的糧食、肉類、牛羊牲畜、布匹等,多不勝數。
凌峰着實發了一筆大財,幾年的軍費都夠了。
抄家果然是一項有前途的話!
打完一棒子之後,自然要給幾個棗的,治政之道無外乎恩威並施。
八合會十數萬會眾解散如果不妥善處理是要出大亂子的,而綁住這些人手腳的最好辦法自然就是土地。
無償分給他們自然是不行的,他們嚴格意義上說都是一群暴民,不處罰已經是天外之恩了,如果還免費發放土地,那不是鼓勵施暴嘛。
凌峰考慮了一晚上終於被他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就是另類的勞動改造!
他決定實行五年的民屯,將收繳的袍哥老大的土地,每十萬畝土地建立一個農場,交給一定數量的會眾耕種,大約一戶二十畝土地。
每一戶會眾根據自己的能力分包一定的土地,前5年要將六成的產出上交農場,滿5年後耕種的會眾有權一次性購買自己耕種的土地,也可以選擇繼續租種農場的土地,但需要交的產出就下降到三成。
如果購買了那隻需要交十五稅一的農業稅就行,相當的低。
大楚的農民對土地的那種情感幾乎是變態的,別看前5年需要交六成產出,但憑他們的勤勞和節儉,5年後大部分人都會攢下買土地錢,買下自己耕種的土地。
這樣凌峰即得到了5年穩定的收益,軍糧的問題解決了,同時也把這些精神旺盛的人都捆在了土地上。
變相的將土地發到了民眾手上,還不會引起別的地方的地主警覺,成為眾矢之的。
通過五年辛苦才拿到的土地會更加珍惜,好過免費分給他們。
每個農場實行半軍事化管理,每個農場就是一個農屯團,每一百戶設一個農屯連,團長、連長以及農場的管理都由退役和因傷複員的老兵擔任,他們的餉銀由農場收上來的稅支出。
這樣凌峰就解決了自己部隊傷殘以及復轉軍人的生活問題。
一定程度的減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
農場農閑的時候要組織一定時間的軍事訓練,每年不得少於20天,教官由復轉傷殘軍人擔任,每戶出一丁,不參加的要交錢或者糧食代替,這個標準定的很高,讓一般人不敢請假。
凌峰要逐漸建立起自己的國防動員機制。
這個政策一經宣佈,在會眾中響應如潮,凌峰還是低估了大楚農民對土地的那種熱愛,上交六成也要比租種地主的要低一些,蜀地差不多都是八成!
最主要的是五年後可以以較低的價格優先購買,很多人都在心裏盤算過了,一家人省吃儉用五年,就算買不下所有的土地,買下一半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就算都買不起,那五年後只需要交三成的稅了,就更容易攢下錢買下自己耕種的土地了,也就是說最多十年,所有人都能買下屬於自己的幾十畝土地,一家人再也不用挨餓了。
只需要辛苦五年就有了屬於自己的一份土地,這對於大部分的大楚農民來說是相當有吸引力的。
一時之間「凌剃頭」在民眾中又有了一個外號—「凌大善人」!
很多人開始在家裏擺了凌峰的生祠,誰再罵凌峰是要跟誰急眼的。
袍哥的問題終於得到解決了,沒有了太多遊手好閒,沒事可做的人,袍哥組織也就失去了成長的土壤,都有飯吃,有田種了,誰還跟着人刀口舔血?
巴中郡是以平原為主的,是蜀省有名的糧食,土地和流民的問題一解決,凌峰的軍糧問題也算是得到了徹底的解決。
社會治安也一夜之間好了起來,都去土地抱食去了哪來的閑人鬧事?
普通民眾的問題解決后,剩下的就是要活躍商業了。
有道是「無農不穩,無商不富」,那些袍哥老大們在凌峰的地盤是不敢再撈偏門了的,「凌剃頭」、「凌抄家」的威名可不是蓋的。
帶着大量的錢財也不敢去別人的地頭,現在的蜀地,兵賊是不分的,到了別人的地盤會連骨頭都被人吞了。
只能老實待在凌峰的地盤生活,凌剃頭凶是凶了點,但是講規則,只要你奉公守法,該交的稅交了,就不用擔心被人搶奪自己的財產。
師可不是蓋的!
有了錢自然要經商的,錢生錢才是王道,凌峰鼓勵經商,也保護經商,告示貼的到處都是,十稅一的商業稅在整個大楚沒有第二家!
很多袍哥老大又開始變的活躍起來,蜀東的春天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