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統統圈粉
凌晨十二點剛過,新歌發佈。
幾乎是第一時間,薛寧、苗靈以及其他兩位一線歌手的新歌就衝進了前五。
一線歌手的影響力不是吹出來的,是實打實的粉絲數量。
雖然現在也有不少小鮮肉號稱一線超一線,不過圈裏人都明白,沒有硬實力做底氣,刷不出來什麼像樣的成績。
就像先前joker屠榜時踹下去的那一批,沒一個能打的,甚至於joker月中發歌都能再度碾壓一遍。
魔城,某工作室。
薛寧望着電腦上的後台數據,眉頭緊蹙。
他現在是第一名,從人氣上來說,因為顏值原因,他的人氣要比其他兩位一線歌手更紮實一些,不過整體上差不了太多。
讓薛寧比較在意的是苗靈,這姑娘新歌剛發出來不到十分鐘,一首《癢》就飆升到了第三名。
第一個照面,就掀翻了一位一線歌手!
Joker!
薛寧抿着嘴,眉頭緊蹙。
新歌榜第一:《碼頭》,薛寧。
第三:《癢》,苗靈。
第五:《小小》,苗靈。
新歌榜前五,苗靈獨佔兩名!
好奇的點開苗靈的那首《癢》,前奏響起,薛寧認真傾聽。
聽着聽着,感覺好像也就那麼回事?
雖然苗靈聲音很欲,不過歌曲質量好像也就是一般…
突然間,高潮響起,苗靈的聲音透過耳機,傳達到他的腦海,再透過腦海,無端撥弄起他的心弦。
“來~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時光~”
薛寧頓時一個激靈,原本因為熬夜到來的睏倦瞬間消失不見。
這是什麼?!
納尼庫類?!
靡靡之音!
這特么是靡靡之音啊!
歪!妖妖靈嘛!
有人搞顏色啊!
這是什麼歌啊這是?!
一股發自內心的騷動無端出現,薛寧面紅耳赤,鼠標停在暫停鍵上,糾結半天卻怎麼也點不下去。
啊~牙白…
感覺,身體變得好奇怪…
看着歌曲名字後面MV標識,薛寧鬼使神差的點了進去。
靡靡之音再次響起,視頻里,身材嬌小的苗靈穿着高開叉的紅色旗袍,身後是純白的背景。
絕美的俏臉,藕白的胳膊,象牙美玉般的雙腿,柔嫩的小腳,以及腳踝上繫着的紅線金鈴鐺,少女嬌軀隨着音樂聲曼妙起舞。
薛寧看着MV,目光逐漸迷醉。
來呀~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時光…
與此同時,東邦,小三房。
電腦桌前,百靈鳥三人捂着嘴,震驚的看着MV上的苗靈。
“這…尺度…會不會…太大了?”秦可兒看的面紅耳赤。
“並沒有啊,只是一件旗袍,沒有穿鞋。”蘇樂嘴角微微翹起:“這種高叉旗袍,應該很常見吧?”
“但是,為什麼我就覺得哪裏很奇怪呢?”阮青玉嘴角一抽一抽的。
“很正常。”蘇樂輕笑:“只有男人最了解男人,在有限的規則內,創造無限的遐想,對男人而言,吸引力最大的,並不是赤身裸體,而是最後一件衣物即將脫下的時刻。”
“看到了就沒有了神秘感,穿多了又沒有想像空間,猶抱琵琶半遮面,最是讓人慾罷不能。”
幾人面面相覷,秦可兒期期艾艾:“感…感覺好色啊…”
“這是藝術!”蘇樂認真道:“我說它是藝術,它就是藝術,別忘了,所有的舞蹈,都起源於微末甚至是低賤,富有優雅之名的交際舞起源於中世紀歐聯邦貴族階級宴會的聲色犬馬,而在人們眼中無限高雅的宮廷舞,起初也只是一群侍女舞姬們為了取悅君王而創造出來的引誘性動作罷了。”
“色?色就對了!”蘇樂輕嗤:“不管是什麼藝術,從創造出來,就是為了讓人們獲得精神滿足的,觀眾無法從你的作品上獲得滿足,又有什麼資格稱之為藝術?那只是自嗨而已。”
“這已經不是滿足了…”白雅妃面色複雜:“只怕大多數人看完了,只會欲罷不能吧?”
蘇樂搖頭失笑:“這首歌是真的有藝術性在裏面的,清麗而不失妖嬈,單純而不失嫵媚,如果你們拋去有色眼光來聽這首歌,會發現這首歌的作詞意境其實是很美好的,並不只是流於表象的那種慾望。”
“你們覺得色,只是因為你們還站在第一層。”蘇樂豎起食指,笑吟吟道。
《重生之搏浪大時代》
阮青玉刷新了下電腦,頓時面色一喜:“綠光衝進前十了!哇!這才多久?”
“發歌不到半小時,不錯!”蘇樂看了眼手錶:“時間也不早了,你們今晚就睡這吧,暫且先擠一擠,我先回去了。”
“別啊!”苗靈下意識道。
話音落下,白雅妃和百靈鳥三人紛紛向她投去意味難明的目光。
苗靈有些失望:“我今晚上沒打算睡的,還想一起見證霸榜呢…”
“其實我感覺這次徹底霸榜的概率不大,就算霸榜,也不可能是今晚。”蘇樂微微搖頭。
RingRingRing和一眼萬年,從歌曲質量上來說,稍微要差一籌,並沒有說太過驚艷,甚至於《癢》這首歌作曲水平也不是特別高,這首歌要的是演唱功底,能有這種效果,只能說是另闢蹊徑了。
所以對於梅開二度,再次屠榜這種事,蘇樂並沒有抱多大期望,只是給幾人的一個目標而已。
不是做不到,而是沒必要——反正一月份的時候他也要再屠一次的。
離開小三房,蘇樂找了家電競賓館住下,開始翻看起手機,先是看了眼微博評論區。
‘啊~癢~我現在就是渾身瘙癢~’
‘樓上的,我已經癢完了,中間聽小小哭了一波,好在被綠光拯救了…’
‘傳下去,樓上被綠了!’
‘這次新歌質量好高啊,不像上次,林中鳥我真的是已經聽噁心了…’
‘我現在江南聽到吐,雖然自己私下聽很有滋味,但公共場合放出來,我就渾身難受!’
蘇樂看着評論區,忍不住失笑。
還是那句話,音樂無雅俗,觸景最生情。
喜歡聽林中鳥的都是什麼人?
二三十歲,男性,被生活、車貸、房貸壓得喘不過氣,偶爾上個酒吧,一杯扎啤就解放了靈魂,這時候要是不吼那麼兩嗓子提提勁,都對不起這操蛋的生活。
條件稍微好上一點的,偶爾玩個情操,聽聽民謠,這類人比較喜歡藍蓮花,生如夏花,曾經的你這一類。
不到二十的年輕人,正是柔腸百轉的時候,會聽首江南,追尋一下煙雨朦朧的浪漫情感。
像千里之外這種歌,那就是通殺了。
不管是廟堂之高還是江湖之遠,都能聽得。
就像joker要成就的,從來不是一類人的明星。
而是要把這個世界上的人類,統統圈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