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女朋友,這不就有了嗎?

一十五,女朋友,這不就有了嗎?

金盞花抬起頭望向布林,就管她只是個盜賊,但無論如何,她總該有些用處吧?

布林同樣在審視金盞花。

他同樣覺得,若是錯過這次機會……

他只怕是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

畢竟哥布林,來自這具軀殼的慾望一直折磨着他。哪怕他意志品質堅韌,也不得不經常熬夜。

布林第三次打量金盞花,眼底逐漸出現邪惡的意味。

這眼神金盞花很熟悉,那是男人看待女人的眼神。

還做平時,要是有人這樣看她,她只會覺得噁心。

但此時此刻,同樣的眼神,卻讓她感到慶幸。

哪怕被當做苗床,也是有用的證明。

“我可以,真的。”金盞花靠近布林,將臉貼在對方的小腿上。

這是臣服的證明。

松林試圖阻止,被金盞花攔住。

“松林大哥,從此以後,咱們兩清了。”

說完,金盞花終於嘆了口氣,像是卸下千金重擔。

松林面色複雜,終究狠狠地向金盞花跪下:“我無話可說。鼠人我會想辦法,你……”

“不用說了,我心意已決。”

金盞花勉強露出些許笑容:“再說了,能夠成為魔……也未必是什麼壞事。至少我不用再以身犯險,也能枕着無數珠寶入睡。”

松林緊咬着牙,雙手在地面上錘出鮮血。

唯獨布林,看着達成共識的二人,直接懵逼二度。

他不知道這兩人,為什麼一個蹭他的腳背,一個貼着他的小腿。

他只想問,自己能不能提出一個很過分的要求,比如說要一個狐狸女友什麼的……

見二人終於停止了交談,布林這才鼓足勇氣,試探着問道:“你們這兒,當一個男性向一個女性表達愛意的時候,一般都這麼做的?”

這個得問。

畢竟布林要是跟小狐狸表白,總該知道要走個什麼流程和形式吧?

總不能在她樓下捧一堆花,點一堆心形蠟燭吧?

金盞花和松林對視了一眼,兩人都不太明白,為什麼布林會突然問他們如何表達愛意。

“也許,要個戒指?”松林試着問道。

“要戒指嗎?”布林鬆了口氣,還好不是什麼離譜的要求。

再一想到自己身上還有上千摩拉,他頓時挺直了腰桿:“城裏最好的戒指是哪家的?”

我布林哥追妹子,肯定要買城裏最好的戒指啦!

松林和金盞花再次對視一眼:“那……精靈之戒?”

精靈之戒,是精靈賣的戒指嗎?

一聽就很高級的樣子。

“好,那就精靈之戒!”

在一個黃昏的午後,二人吃上一頓充滿情調的燭光晚餐,緊接着音樂響起,在九千朵玫瑰當中抽出一個精緻的小寶盒,最後親手為狐狸妹妹戴上精靈工匠親手打造的高級戒指……

女朋友什麼的,這不就有了嗎?

正人君子布林哥,拿命換一頓燭光晚餐,不過分吧?

望着沉默不語的狐狸妹妹,布林腦海中不由得冒出來一個字:

計劃通!

金盞花抬起頭來,略帶疑惑:“真的只要精靈之戒嗎?我的意思是它還在鋼戈爾的手裏……”

她彷彿有些沮喪,明明自己都做好了,把身體和靈魂一同獻上的準備,對方卻選擇了精靈之戒?

難道自己的價值,還比不上一枚戒指嗎?

好像還真比不上……

金盞花稍微一想,

瞬間明白過來。

一年前她大部分珠寶被人奪走,如今又失去了黑肋劍,此時此刻她全身上下的財富,加上她自己,最多只值二百摩拉。

其中七十摩拉是雜耍團的提供的裝備,六十摩拉是昨天靠布林賺來的分紅。

至於她自己,最多值七十摩拉,還是算上她的等級和身手后的價格。

畢竟在奴隸商人那兒,像她這麼丑的奴隸,平均也就五十摩拉。

亞人,奴隸,不值錢的。

所以,我這些年是不是太膨脹了?

什麼時候誤以為自己很有價值了?

金盞花自嘲地一笑,向布林狠狠點頭:“放心,精靈之戒我會弄到手的!”

話一說完,狐狸妹妹徑直走出大門。

“我的手下閣下可以隨意調動。”

松林狠狠點了點頭:“我知道,我可能拿不出閣下看得上眼的寶物,從今天開始,我殘破的身軀,閣下若是喜歡,任意取之。”

布林沒敢說話,擺擺手拒絕了其他貓人,慌不擇路地離開,想要追上狐狸妹妹。

因為他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個大錯。

明明戒指就是送給狐狸妹妹的,怎麼讓她自己跑出去買了?

叫狐狸妹妹自己花錢,給狐狸妹妹自己買禮物,還得當做是布林送的……

不違法,但多少有點大病!

“也難怪松林團長會誤會,戒指是小花買的,他誤以為那是送他的禮物也很正常……”布林撓了撓頭:“但他是不是太直接了一點?”

什麼叫“殘破的身軀”?

什麼叫“喜歡的話就娶了”?

這是可以隨便娶的嗎?

如果我沒有記錯,松林大哥也是男的吧……

“我不明白,但我大受震撼。”

布林走出奴隸市場,也沒能找到狐狸妹妹的影子,對方或許已經去往賣精靈之戒的店鋪。

不得已,他只好攔下附近的馬車車夫:“你好,請問一下哪裏有精靈之戒?”

“精靈之戒?那可是鋼戈爾大人的寶物,你竟敢……”

車夫瑞爾怒氣沖沖地回頭,想看看是哪個不長眼的,膽敢打鋼戈爾大人的主意。

然後,他便不得不把沒說完的話吞回肚子裏。

他認出了面前的哥布林。

就在昨天早上,就在城門口。

一個哥布林攔住了鋼戈爾大人的車架,最終迫使鋼戈爾大人交出了一整塊金塊。

儘管鋼戈爾大人沒有向他多做解釋,但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來,鋼戈爾大人害怕這個哥布林。

瑞爾雖然腦子不好使,但能夠當上鋼戈爾大人的車夫,他當然有足以碾壓同僚的優點。

那就是腦子。

是,瑞爾沒什麼腦子,但他知道誰有腦子。

跟着全城腦子最聰明的商人,把鋼戈爾大人的腦子當做自己的腦子,那不就等於自己也有了全城最聰明的腦子?

所以在見到哥布林的那一刻,車夫瑞爾的腦子裏便只有一個想法:要是鋼戈爾大人在這兒,他會有什麼反應?

毫無疑問,他會害怕,然後給哥布林一千摩拉。

車夫沒有摩拉,但他知道鋼戈爾大人把摩拉藏在了哪裏。

瑞爾感覺自己找到了解題關鍵,於是直接開口:

“鋼戈爾大人在城北最大的建築里,他的摩拉藏在最頂層的藏寶室,和地下關押奴隸的第三間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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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哥布林,你讓我跟勇者單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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