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論酒
我這人活了大半輩子,雖說平時也沒少努力,可就是活不出個人樣來。事業沒能成功,生活也沒多少變化,活得有點吃力,實在是沒出息。再者在人之相處中,言語甚少,不合人群,變得有點”詭異”!便成了孤獨者,終其原因可能是”不會”喝酒。
曾幾何時,我的一位惜日同窗,遠道回家,探望其母,遂邀之家中小敘,略備了些酒菜,進行款待,以盡地主之誼,才第一次學着喝酒。席間,二人聊得話很投機,酒也喝得盡興,各自噓長問短,了解近況。於是我敬他喝,酒過二旬,似乎都有了些醉意,真是酒助人興、人盡其能。大有不醉不歸之同感。
恰在這時,我家堂叔從地里幹活回家,便請他一塊同喝,堂叔是個直漢子,也是個酒鬼。平時遇酒便喝,從不推卻!只要你能給他倒上,簡值多多”益善”。因此多少回醉倒桌旁,不醒人事,抬着回家不是怪事。幸好!堂叔酒醉有個最大的優點,就是從不發酒瘋,不狂言亂語。就憑這點,我是很佩服他的。他是我們家族中唯一能喝,且醉后不惹事生非的人。
當然,時間長了,他也變了許多。但凡有空,便來我家中要些酒喝,對下酒之菜他從不計較,那怕是一碟辣辣,幾隻乾魚,亦或是一盤酸菜、蕎頭,都無所謂。他十分地勤快,只要是不喝酒太多,總會幫着我和家人去幹些雜活,從不要我們催他,因此,我們都很喜歡他的主動。
直到有一天,堂叔害了病,本想將酒戒掉,無奈卻管不住自已的嘴,最終被酒送了性命,實在是一件遺憾之事。堂叔不注意身體,最後以喝酒而告終,那是他自已的事,在別人眼裏他可能是咎由自取。自然也怨不得他人?可慶幸的是沒給我和家人惹上什麼麻煩,也是不幸中的”萬幸”。雖說他不是死得十分的“光榮”,倒也死得“其所”。
自堂叔死後,我也吸取了教訓。但凡到我家來的客人,亦或是我往別處為客,我就很少用酒來招待客人了,即使是日後有更多的機會可以喝酒,乃之名酒,自已也一點不會去沾。因此,日後不管酒席中有多少人開懷痛飲,幸至醉生夢死,我都“不屑一顧”。有一天,我抱着孫子去朋友家串門,正遇飯點。朋友要我喝酒,被我拒絕!才有人真的知道我戒了酒,也不可能再捨命去陪“君子”。於是,我抱着孫子在一邊坐着,卻發現酒席中有異樣的眼光盯着我,我頓覺自已無地自容!好像是沒給大家面子,所以,一心只想着把該吃的飯菜,快點吃了,好抱着孫子早點回家。
席間,我胡亂地先給孫子餵了一些,哄住他。便自顧自地三扒兩咽起來。飯後,喝了杯主人泡的鮮茶,回一邊休息去了。這朋友的茶是一壺鐵觀音,味道十分地不錯,喝下后叫人回味無窮…………
沒多久,酒至高潮,大伙兒正喝得入興,言語也漸漸多了起來,屋內的氣氛不是十分的安靜。隱約間,我好像聽到有幾個狂妄的酒徒,在背地裏罵我是實足的飯桶!敬酒不喝,分明就是不會做人,不給他們面子。當然,也有討好我的,也許人家真的不會喝!又何必強行所難呢?
不多時,那幾個狂妄的酒徒放下了酒杯,站起身來!動作有點很不安份、亂了套,而後又重新舉起酒杯,一頓亂喝起來。很不禮貌,有點稀里糊塗,有點得意忘形。結果餐桌上一片狼藉,他們也踉踉竄竄,東倒西歪。哭爹罵娘,嘔吐的嘔吐,吆喝的吆喝!把個身上地上搞得一踏糊塗。更有甚者倒在桌下,公然小便,風頭出盡。結果只把主人弄得哭笑不得,左右不是。
我心裏暗想,這大概是人們常說的酒醉尋常處處有吧?或者就是人們常言的“真英雄”?
我原本想抱着孫子早點離開,忽被他們醉酒的形態有所吸引,便忍不住發起笑來……這才自覺地離開了這個事非之地。聽說後來,那兩個酒徒,喝酒過多,因一語不合,發生口角,以至械鬥,後來兩人老死不往來……
自那以後,我又改變了對酒的新的認識,同樣對醉酒之人也有了新的了解。因此,對酒徒們也有點深惡痛絕起來,痛恨那些借酒消愁、怨天罵地、恨花無葉的懦夫與可憐蟲們……
我不喝酒,因此,也從未感受過醉漢們的心理,但起碼我也知道,他們為什麼這樣?如此不計後果的狂飲,一旦醒來,他們的內心是痛苦的,形態是醜惡的!程度雖各有輕重,但結果只有一種,事後都得對自已的形為各自付出代價,小則賠上錢財,重則搭上自己的小命。我不喝酒,可我更痛恨凶酒鬧事,借酒發揮、挖苦他人,唯恐天下不亂的小人,自以為自已十分的了不起!能喝得下半斤八兩,便目中無人,無視一切。即便是他們真的醉了,可心裏依然揣着明白裝糊塗,你有什麼了不起?要是真的再喝下去,誰是英雄還很難說呢!也許有一天,你出盡了醜態,自尋不快,就算你倒了血霉,也是活該,關我屁事!
我不喝酒!而且從不凶酒!更不會去勸人家一喝再喝。按理說:這倒是我的優點所在,應該被人羨慕才對!相反,在我個人認為,這卻是我的”缺陷”!也是我唯一點讓人嫉妒的優點。
常言說得好;“有錢有酒多兄弟,急難何止見一人”。這話說得也許有點道理,然則,我卻認為:但凡是酒肉朋友,即使再多,不交也罷!因為再多的金錢,也有它撒盡的時候。也許有一天你沒有了銀子、沒有了酒肉,那麼;你又到何處找到他們的蹤影呢?又有誰還會像從前那樣對你呢?
我不喝酒,但我有所領悟。發現自已,朋友的確比別人少,但我至少知道,不會抱怨自己。這樣我至少活得踏實!活得心安理得。所以,我從不與酒徒們為伍,也深深地懂得,若是與他們交為知友,不保持些距離。說不定那日在酒席筵中遇上,沾上些酒氣,被人誤解,弄得身敗名裂,豈不悔氣,又豈不冤枉!退一萬步說,即使能有機會與他們結為“朋友”,去勉強自已與他們喝點小酒,卻不知他們心裏咋想,是對我利用還是算計,也很難說。小而言之,有損自已身體、聲譽,大而言之,有損他人或集體利益,又何必去湊此熱鬧,相反也浪費資源。更有甚者酒後不計後果,打架、斗歐,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禍害社會,那罪過可就嚴重了。
說了半天,寫了許多。似乎有人要說我,你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難道你就不覺得累嗎?充其量你自已不喝就是了!還在這裏充什麼正人君子?再者,煙酒是國家稅收的一部分,若大家都不去消費,又怎能促進稅收消費增長呢?如再長篇大論,也許我身邊的朋友,也包括我最好的至交,甚至更包括我因醉酒而死,長眠於地下的堂叔也會在夢中說我許多壞話。你原本做人就很小氣!還裝正經說得如此啰嗦!怪不得還有誰願意與你做朋友?
可那是以後的事,小氣就小氣!大方又怎樣?不小氣,也許還發不了財呢?我大可不必往心裏去,也沒必要去計較他們,對我怎麼說?至少現在是這樣!將來必定還會這樣說,這樣做!直至永遠――――
炎――涼
20|7年秋於湘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