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一打林家莊(上)

第十五章:一打林家莊(上)

列位,故事開始之前,咱先來簡單介紹一下這林家莊。

各位看官一定在想,這林家不是開鏢局的嗎?怎麼還住郊外了?

嘿,這就好比,公司大老闆,公司開在市中心,但自己卻住在郊外大別墅是一個道理。

當然,這林家莊可不是現代尋常老闆的千百平小別墅可比的,

林家莊佔地數百頃,宗族人口就有四五千人,庄內有山有河有耕地,

這哪裏是“庄”明明是座小“城”。

言歸正傳,

且說這許李林三人來到林家牌樓之前,兄弟倆正在感嘆這林家當真土豪之際,

一個身穿火紅男裝的少女,彎弓搭箭,將一隻從草叢中躥出的野兔一箭給釘在地上。

想必列位也猜到了,

這少女便是林家莊主的掌上明珠,八個哥哥的小妹妹林汐,小名九妹。

這林九妹長相如何呢?

熱依扎知道吧,林九妹神似熱依扎,

五官精緻,明媚皓齒,但在精緻的面容下,藏着於年紀並不相稱的一股子不服輸的勁兒。

十六歲的年紀,出落的亭亭玉立。

李哥自然也沒見過這樣瀟脫的人物,一時間便忘記了禮數,直勾勾盯着人家姑娘看。

列位,須知這就些年跟着許哥,李哥什麼樣的女的沒見識過?能讓李哥都側目,可見這林九妹的確是如王語嫣般的人物。

林九妹從路邊樹叢策馬來撿獵物,一個漂亮的“馬上拾花籃”,地上那隻野兔便落入了手中,

林九妹一抬頭,只見清晨陽光斜照之處,柳葉飄揚紛飛之地,一人騎一匹汗血馬寶馬而立,

他長的是如此的好看,竟讓本為女人的自己看了都有些自慚形穢,

他是如此的高大,讓人不禁想要依偎,

“哎呀!七哥你回來啦!”林九妹驚呼道。

林老七此刻心裏確有些凌亂,不是,妹啊,哥好不容易給你找到這麼一個優秀的妹婿,你怎麼大清早的就出來打獵呢?這誰家公子會喜歡一個整日舞刀弄槍的女人喲!

現在卻也只能硬着頭皮介紹道:

“九妹,這李平川李兄,跟許平山許兄,是為兄的好友,為兄特意邀請來兩位來莊上小住幾日。”

林洪將這“特意”兩字故意咬的重了些。

“李兄,這位遍是舍妹。”

李哥自覺失禮便忙行禮道:

“在下李平川,叨擾了。”

“呀!”林家妹急忙抱拳,可一想又覺得不妥,這女子怎能抱拳行禮,

又想起娘親教的女子禮儀,可這騎馬如何行禮,

慌亂中將手中的兔子一扔,臉頰緋紅.....

“七哥我恨死你啦!~”

說完竟然調轉馬頭,飛奔回了莊子。

林洪有些不懂的撓了撓頭,

另一邊,甚至沒被林九妹正眼瞧過一眼的許哥則吃味的想到——這世界上哪有什麼一見鍾情,全特么都是見色起意!

話說這見色起意的林小姐,風風火火的回到自己的閨房,

立刻讓丫鬟們幫自己換裝,丫鬟都奇了,這小姐不是不喜穿女裝嗎?還經常說什麼,誰說女子不如男的話,今兒怎麼改性子了?

“小梅,我胭脂放哪裏了?”

侍女小梅一臉的驚訝。

“小姐,在這兒。”

小梅從箱子地翻出一堆女兒家的用品,林九妹火急火燎的打扮了一陣,

以前沒發現,

現在突然覺得自己這閨房哪裏像是女兒家的房間,

只見牆上掛着弓箭,還鋪着虎皮地毯,別的女兒梳妝枱上都花釵、胭脂一類的,而自己的呢?不是匕首便是暗器,別的女兒閨房裏都放花草,她這閨房裏,全是些刀槍棍棒。

知道的是自己的閨房,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個土匪的老巢呢!

林九妹頹然在坐着凳子上,喃喃道:“完了完了,他肯不喜歡我了!”

“小姐,他是誰呀?”見小姐不折騰了,小梅問道。

“他就是他...”林小姐犯花痴了。

“小梅姐,你不知道,今天我隨小姐出門打獵遇到一個特別英俊的美男子.....”一直沒機會說話的小菊將剛才在庄門口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說了一番。

眾丫鬟這才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同時心中也充滿了疑惑,就連小姐這樣一直鄙視男子的人物,都能被迷成這樣,這李公子到底得多好看?

——

話分兩頭,眾小姐丫鬟議論李哥不談,

卻說,林洪找了間客房將許李兄弟安頓了。

“這外面的事情,還要煩請林兄多為我兄弟留意。”李哥道。

許李兄弟算是看出來了,別看這林家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的,可卻是極其有勢力的人物,此時外面亂鬨哄的,躲在這也不錯。

“許兄李兄且安心住着,別處某不敢說,只要在這林家莊裏,定可保兩位無虞!”

林七哥又道:“林某遠歸,得去先拜見家父,一應物品兩位賢弟若有需要,莫要客氣,儘管與下人說!有招待不周的地方,還請見諒。”

許李兄弟忙道客氣,這林洪又吩咐下人好生照看,切莫怠慢了貴客,這才方走。

關上門,

許哥上去一把掐住李哥的脖子道:

“麻辣個雞!你個見色忘友的傢伙!老實交代,是不是看上人就女兒了?”

李哥將許哥揮手掃到一邊:

“屁!哥是那樣的人嗎?”

許哥拿起桌上的茶具倒了兩杯茶,邊喝邊道:

“其實就算你看上人家女兒也沒什麼,我看着林家背景恐怕沒有表面上那麼簡單,你留在這當上門女婿也不錯,另外我看這林小姐對你挺有意思的,老弟,考慮一下啦!”

李哥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

“考慮你個大頭鬼,知道這林家水深還往上靠,你傻呀?再說了,現在外面啥情況也不知道,咱還是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

當天午飯,林七哥邀請兄弟倆去吃飯,在席間兄弟倆便見到了這德勝鏢局的當家——林得鏢。

這林德鏢長什麼樣呢?

洪金寶知道吧,不論是體型還是嘴角的刀疤,都與洪金寶神似!

要說這林德鏢吧,其也算是個傳奇人物,早年參軍,中年創業,如今以成為了當地地頭蛇般的人物,

要說這當過兵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軍人的氣質,嘿,這林德鏢他就不一樣,

軍人身上的古板與肅殺,在他身上沒有任何體現,

見誰都都是笑呵呵的,一個大肚腩,能坐着絕不站着,能躺着絕不坐着,若不是嘴角那一道刀疤,活脫脫就是個喜慶的大胖子。

只見林德鏢笑呵呵的道:

“賢侄,快座快座!”

許李兄弟也沒想到這林德鏢竟然是個喜慶的胖子,忙道:

“不敢不敢,林莊主太客氣了。”

主客落座,杯盤畢至。

李哥舉杯道:

“林老莊主,晚輩李平川敬您一杯,祝您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我幹了,您隨意!”說完杯中清酒一飲而盡。

“哈哈,老頭子就喜歡賢侄這樣的豪爽之人,老夫也幹了!”

李哥見狀誇道:“爽快!林老莊主當真當世之大豪傑!不過要論這喝酒,您別看小子年少,可還真未必怕您!”

林德鏢聞言哈哈大笑道:“哈哈,賢侄這話可不要說的太滿!來人!換大碗來,今日老朽定要與賢侄喝個痛快!”

下人遂換好酒,大碗於席間。

李哥一時與林德鏢大碗喝酒,其間還不忘拉上許哥擋酒玩笑,

一時間杯盤狼藉,賓主盡歡。

列位可能覺得這十三歲的小孩喝酒能有多厲害?

嘿,這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人千杯不醉,有些人一杯就倒。

這喝酒啊,有時候也有天才般的人物,

哎,你說巧不巧,李哥也不知道是遺傳了誰的基因,跟許哥那個聞杯就倒的人不同,這傢伙是真的千杯不倒,

這是平常有許哥在前面頂着,沒發揮出實力,如今許哥萎了,正當他李平川雄起之時。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林德鏢已經開始摟着李哥的脖子了。

“諾,這就是賢侄你的不對了,叫什麼林莊主呢,叫哥,以後我就是你大哥!”

“大哥!這不合適,這不合適~”李哥聞言忙擺手道。

這話聽得在一旁低頭吃菜的林洪臉瞬間就變成了豬肝色,

許哥則默默的從懷裏抽出一隻香煙,遞給林洪,

林洪學着許哥的樣子點燃,兩人就在這飯桌邊吞雲吐霧起來。

這兩個苦命的兄弟就這樣在桌子邊默默的抽起了煙。

——

而這一頓酒,一喝就是兩個時辰,愣是從中午喝到了下午,

最後還是許哥扶着李哥尿遁而結束。

見兄弟二人走了,這林德鏢才才道:

“讓后廚煮一份醒酒湯給客人送去!”

“爹,您沒事吧!”林老七接過一根熱毛巾給林德鏢擦汗道。

這林德鏢哪裏還有剛才的醉態,接過林洪手中的毛巾,揩了揩汗道:

“放心吧,這李平川應該沒什麼大問題。”

聽到父親這句話,林洪卻是放心了。

“父親,張萬林還有倭寇那邊怎麼辦?”

林德鏢冷哼一聲道:

“張萬林死人耳!鬧出這麼大動靜,等着被上面革職查辦吧!至於你說的倭寇,此刻估計已經被圍剿的差不多了,即使再有一兩個漏網之魚,也成不了問題。”

“那倭寇留下的財寶呢?咱們家要嗎?”林洪問道。

“不義之財,不要也罷。”林德鏢道。

“明白了爹。”

話說這林德鏢走南闖北的,什麼樣的人沒見過。

這李公子,長相英俊,氣質儒雅,加之氣息綿長,說話做事圓滑,人情世故一樣不缺,深諳為人處世的道理,

所以林老爺子干肯定,即使不是如李哥所說來自東川豪門,也不然是大富之家的子弟。

“那許平山呢?您覺得他怎麼樣?”林洪問道。

“啊,這麼嘛,挺好的。”林德鏢敷衍道。

——

卻說這邊,送走了來送醒酒湯的林府下人,又裝模作樣的喝了口湯,許哥關上門,兩人開始了密談。

“別裝了,人都走了。”

聞言,李哥也不裝了。

“說說吧,有什麼發現?”

李哥又喝了一個湯,吧唧吧唧嘴,這才道:

“老狐狸一隻,沒發現什麼有用的信息,不過應該沒發現咱倆的身份。”

看來是百里英雄有意幫兒子隱藏信息,同時作為庶子,又養在外面,外人很少有知道許李兄弟真實身份的。

——

大小兩隻狐狸鬥智斗勇不談,不過這事情的發展倒是正如林德鏢所預測的那樣,

三日之後,傳出消息,

張萬林因私自調兵與倭寇在城中火併,造成軍民大量傷亡,已經被革職查辦!現下落不明!因屬於危險罪犯,朝廷懸賞銀一千兩緝拿!

另城中倭寇除賊首佐藤異逃脫外,全部伏誅!同樣,朝廷懸賞一千五百兩緝拿!

不過此時這河州城的百姓關心的卻不是這些,

只見林家莊內的空地上,此時已經密密麻麻的圍滿了看熱鬧的觀眾還有參賽的選手。

期待已久的比武招親大會正式開始!

林莊主坐在主位上,看着底下的青年才俊們,心情那叫一個好,

就當此時,忽聽有下人飛報道:

“老爺!門外來了一群人,說是那鎮龍山上的大王!要娶咱家小姐!他們今日來下聘禮!”

——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蓋世賤俠傳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修真仙俠 蓋世賤俠傳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五章:一打林家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