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需要對簿公堂的感情
“佳鑫你來看看,這個離婚官司的案件,我先前自己看了一下,覺得他們可能不需要對簿公堂的。”我推開她們辦公室的門,抬頭看到一個嚴肅的臉,悻悻的把門關上。
“小何,又找我們佳鑫幹嘛呀?在替你們張大狀分析案卷嘛?你進來吧,我要出去和當事人談點事情,我就把佳鑫交給你了呀,你們兩個記得吃飯。”周律稍顯戲愚的打開門看着我。
“拜拜”
“拜拜,周律。”我和佳鑫同時說到。
周律瀟洒的往外面走,看着我們說:“記得吃飯。”
“佳鑫,你吃飯了嗎?”
“還沒,剛剛周律準備帶我出去吃的。”她拍了拍我,假裝失落的看着我。“本來還以為今天能吃大餐呢。”
“佳鑫,這個……我比較慢,但是這個案件確實有很多需要你幫忙的。雖然我跟你們專業的比,在事件處理上面會比較差,但從我對這個案件目前的情況看,真的覺得他們有必要好好談談,到庭的話,可能會不好。”
“什麼不好的?”
“我也說不上來,要不你先看看。”我有點認真的看了看手上的文件,才想到,還有午餐。“你先看看這個,我給你定外賣,鯇魚牛腩煲加凍檸茶?”
“哎,望星哥,我先看看,你幫我買吧,別讓我等太長時間哦。”她假裝的嘆了嘆氣,然後說到:“趕緊去,別打擾我看案子,去樓下買,樓下好吃。”
一個小時后,“吶,鯇魚牛腩煲,加凍檸。”我走到佳鑫身後,拍了拍肩膀說到:“特地去你常去的那家買的,好多人呢。”
回頭,抬了抬眼鏡,氣鼓鼓的說到:“跑那麼遠幹嘛?我都餓了。對了,望星哥,你吃了嗎?”
“呃……我還不餓,額……我忘記了。”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下。
“這樣,你先把東西放到那邊,然後我們先討論一下這個。”佳鑫指了指桌子上那打材料。
“不行,你得先吃飯。我自己再看看,然後我們再說這個事情,我們老闆還有幾天回來呢。”
“行吧,我先吃飯,然後你自己看看先。”佳鑫拿着飯開始吃。
“你怎麼吃這麼快,慢點兒,對胃不好的。”
“你別管。”……
“哦”
“你看一下,後面是不是誤會?我覺得陳某他並沒有做那件事情,但是他沒解釋。”佳鑫嘴裏面還在嚼着東西。
案情:
楊某(女)與陳某(男)於2005年1月辦理結婚登記,2006年3月生下一女。2014年3月陳某被派駐外地辦事處工作,之後在當地與一女子同居。2014年12月楊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均被判決不準離婚。法官以陳某並未對家庭盡責與義務此事沒有實質表現及證據。且在離婚庭上,審判長從陳某涵(兩者女兒)並未對陳某未盡家庭責任義務做出實質評價,只是在其回答審判長問題時表示“父親工作太忙了,而媽媽一直沒有工作”陳某涵其後又表示:陳某對媽媽很好,好像是因為爸爸長期不在家或者晚回家時都是醉酒的狀態兩者吵架。故此審判長當庭給出了不予離婚的判決。
“我覺得這個事情,我們需要找他們的女兒問問究竟怎麼回事。雖然說是誤會,但是可能因為有別的原因,因為她媽媽一直沒有工作,我們正常情況下很難進十年都沒工作,而且孩子還這麼大了。”
“是呢,望星哥。你得找個時間去找找他們女兒。
”
“但是得先查一下他們的女兒在哪兒上學,我得問一下陳某。雖然是他找的我們老闆,但是老闆沒有跟我說具體的事情,只是說讓我先看看。”我憨憨的笑了笑,又有點無奈感。
“嗯,可以的。加油哦,望星哥。”
說完,我拿起材料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陳某的號碼已經在電話屏幕上面了,但是遲遲打不出去。當時確實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可能是害怕?緊張?但現在回過頭看,其實就是不適應那種感覺,雖然那時候已經很明確的知道自己已經算是法律人了,但還是有那種好像干涉了別人家婚姻的感覺。
現在想來呢,其實都想笑自己。畢竟那是我當時的職業與工作,實不當那樣的。還好吧,或許是當時年輕了些。
當時不知不覺過去了半個小時,我的電話遲遲未打出去。突然被身後的開門聲驚住了:“你咋走路沒聲音了?”
“望星哥,我這不是吃飽了,來看看你的進展嗎?怎麼樣,他女兒你知道在哪兒上學嗎?或者你什麼時候能夠去見一面?”
“額……我還沒有打呢,要不……你幫我打一個?下午茶?”
“望星哥,你這平時都沒那樣呀,上次那個在門口你跟那個當事人,你忘了?”
“佳鑫呀,要不兩天下午茶加兩天午餐?”
“三天?”
“成交”
“你把電話給我,你在旁邊聽着”
“吶”
十分鐘后,佳鑫幫我約定了三天後與陳某女兒見面,聊聊。說是他剛好那天要帶女兒去遊樂園玩,他也很害怕離婚,也不想在庭上和他的妻子爭論。
這時,我正想着:好好的夫妻怎麼就這一步呢?為什麼這段是需要對簿公堂的感情?
“望星哥,準備準備吧,我回頭問一下周律,能不能讓我跟你一起去,你開車,我去幫你聊?”
“嗯……嗯……,也行吧,我一個人去還真不知道怎麼和他們溝通呢。”
“誒,佳鑫,如果你以後遇見一個人能,會和他對簿公堂嗎?”
“嗯……我也不知道,但如果我結婚,那一定是我最愛的人,我也一定是他最愛的人,我相信我的眼光是足夠好的。”
“行了,望星哥,周律要回來了,我先過去,他同意了之後我跟你說哈,我們約定時間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