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執子之手

前言:執子之手

前言:(橙歡一生只愛過兩個男人,第一個男人讓她墮入了漫無邊際的黑夜,當她以為人生就這樣了的時候,那個如同黑夜中的太陽照亮了她的生命。)

正文:人人都說,只要結婚了的情侶,不管以前再相愛,也逃不過七年之癢。

橙歡不信,她相信她的婚姻是不一樣的。

2001年,橙歡17歲,那時的她還在南城高中讀書。

她的成績一般,所以老師同學都不是很注意她,時間長了,她也就成了普通再普通的小女生了。

她的父親與母親都是老師,在南城的某一所小學教任。

所以:她從小就受到父母的教育,做人要踏實,不爭不搶,更何況是個女孩子,要潔身自愛,大學沒有畢業是不能談戀愛的。

果然,她做到了,從小學到高中,她沒有一個男性朋友,沒有談過戀愛。

每天都是上學-回家一條路線。

已經步入高二的第二個學期,班主任每每在下課時都會提醒:“各位同學,我們即將要步入高三,要想考入一所好的大學,高三的日子是很辛苦的,所以:在高二的最後一個學期我們就提前進入衝刺,知道了嗎?”

橙歡和大部分同學一樣,面對高三的緊張氣氛,都有避之不及的心態。

考大學,對於她來說更是迷茫。

這是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她背着書包奄奄的走在操場上。

她想着:未來的路,她該怎麼走?

父母都希望她考上重點大學,可是她自己知道,她沒有那樣的能力。

突然,一個籃球憑空落到她的面前,在地上彈跳了幾下,差點嚇得她摔倒。

“誰的球?”她憤憤開口。

“我的!”那一刻,時間靜止了。

只見一個男孩子跑到她的面前,他笑起來很乾凈,他高高瘦瘦的擋在她的前面,光暈透過樹葉灑在他的臉上很好看。

他身着一條深藍色的校褲,乾淨潔白的襯衫。

胸前有幾顆紐扣沒扣,露出結實而單薄的胸膛,想來是剛剛打過籃球的原因,他脖子上有許多汗水。

這是橙歡第一次離男生這麼近,平常就連班上排座位都是和女生坐在一起的。

她退後幾步,和他保持距離。

他看着她低着頭,歉意的說道:“對不起,剛才我的球差點砸到你了。”

“沒...沒關係。”

他伸出手:“我叫洛昊,很高興認識你。”

她微微抬頭,他是想要和她握手嗎?

橙歡雙手緊緊捏住校裙,緊張到不敢開口。

洛昊尷尬的收回手:“剛剛真的對不起。”

父母說過,做人要潔身自好。

最後,她撿起地上的籃球塞到他的手中,便落荒而逃。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洛昊揚唇一笑:“這女生還真是有趣。”

接下來的日子,洛昊時不時的就出現在橙歡面前,可每次橙歡都躲着他。

已經步入冬天,南城似乎比以前還要冷,坐在沒有空調的教室里,無疑是種折磨。

下課鈴聲響了,英語老師丟下粉筆“沒交作業的同學在下午放學之前趕緊交到我辦公室啊。”

哎,橙歡無奈,連下課十分鐘都不敢出去玩了,拿出英語書開始趕作業。

看着一個又一個讓她頭大的單詞,她無從下筆。

想想父母都是老師,為什麼自己沒有遺傳父母聰明的基因呢?

就憑她現在的成績,在班裏也只能算倒數。

就在她絞盡腦汁的時候,突然有人坐到了旁邊的座位。

她轉頭,是洛昊。

她一慌,差點從凳子上摔了下去。

洛昊連忙拉住她:“沒事吧?”

她扯開他的手,坐到了其他位置上。

他走到她的面前:“橙歡,我喜歡你!”

17歲,她人生收到的第一次表白。

她不敢抬頭看他,筆尖重重的落到英語本上,墨汁染透了紙張。

從那開始,橙歡便對他有了好奇。

洛昊,這個人的名字,第一次落到她的心頭。

課休時間,她站在二樓,看着操場上奔跑的身影,這個人:為什麼會喜歡她?

突然,他向二樓看來,四目相對,他對她儼然一笑,她心慌的別開了頭。

洛昊和橙歡不是一個班的,他是尖子班的,所以成績一直在全校排名第一,這也是橙歡在他表白后慢慢了解的。

然而,過了好久洛昊都沒再來打擾她,她以為他那天應該是開玩笑吧。

果然,像他那麼聰明的人怎麼會喜歡她這種長相平平,甚至在人群中都不易發現的人?除非是腦袋壞掉了。

元旦就要來臨,高二學期就這樣完了。

所有的老師、同學都分分告別,準備在家度過一段快樂的寒假,當然,還有一大堆的寒假作業。

橙歡對這樣的情景無以為然,她沒有什麼朋友,所以也沒有什麼不捨得人。

剛出校門口,洛昊擋在了她的面前。

他開口:“寒假快樂,橙歡!”

她抬起頭,彷彿已經好久沒有見到他,她開口:“寒假快樂。”

他笑了,這是她第二次開口和他說話。

2002年,高三。

他每日都等着她放學,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間出現,不早不晚,不論風雨,從不缺席。

橙歡開也慢慢接受了他的出現,久而久之便習慣了。

他笑道:“從今以後,你的身邊只能有我的位置!”霸道的語氣,宣誓着主權,她害羞的低下了頭。

2003年,高中畢業,他考進了南城的重點大學,橙歡也考進了離他大學不遠的普通學校。

洛昊終於開口:“橙歡,做我的女朋友吧!以後,讓我來保護你!”

她嬌羞的點點頭:“好!”

他激動地攬住她的腰吻了下去,那是他與她的初吻。

他對她說:“大學畢業我們就結婚,以後我養着你!”

橙歡點頭,她相信他以後一定大有所成。

終於,他們都畢業了,洛昊也開始自己創業。

橙歡答應了他的求婚,帶上了那枚沒有鑽石的素色銀戒。

洛昊承諾:“只要三年,我會給你買個大鑽戒!”

橙歡沒想到父母對於他們的戀情一點都不贊同,他們說:“你現在陪他吃苦,將來他也不一定對你好的,孩子,你還年輕,應該好好拼搏,不要太早結婚。”

她不信。

從她披上婚紗的那一刻,她的父母:和她決裂關係。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有那麼大的勇氣,做了父母不喜歡的事。

她相信,洛昊一定可以給她一個幸福的未來。

所以,她頭也沒回的走出了家門,與洛昊擠到一個40平米的公租房裏。

她只想與他:執指之手,與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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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承歡涼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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