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家是誰?
就在周子熙將要靠近床鋪的時候,宮雙霽突然拉住她的手,將打火機往她的手心一放:“你拿着,我蹲下看看。”
周子熙相對靠後,伸直胳膊舉着打火機,宮雙霽跪在地板上,側着頭向床鋪的裏面看。打火機的光亮畢竟不如手電筒,這能看到很有局限性的小面積,陳宇在不在裏面,還是看不清楚,雙霽回頭說:“你再打一個電話?”
周子熙點頭,拿手機又給陳宇撥了過去!
電話依舊在床下響起,陳宇在裏面?
宮雙霽心中咯噔一下,兩隻手抓住床邊,飛快的將長腿在下面踹了個圓。
只聽見“哐當”一聲,陳宇的手機被踹了出來,撞擊在不遠的小柜子上面。
陳宇不在床下,因為子熙的床並不大,宮雙霽卻是名副其實的長腿美男,就算陳宇緊緊挨着床下的牆邊,這一踹也應該夠得到……
憑着自己專業警務知識的分析,陳宇應該出事了!
突然來電,周子熙和宮雙霽條件反射的抱在一起,子熙警惕的越過陳宇的肩膀,環視自己的小房間……
沒有人。
警局,周子熙宮雙霽還有華局長坐在一起,認真的分析了剛剛的情況。子熙說:
“從我離開房間到我們拿了打火機回來,不過五分鐘。也就是說,陳宇在這五分鐘內,拿着風筒來我房間想嚇唬我,他很有可能是自己鑽進我的床下面……結果,我床下面有人,這些人一定是沖我來的,不想卻被陳宇發現了。陳宇肯定和他們掙扎,所以手機掉在床下。”
“應該是這樣,或許我們進房間的時候,那些人還在,但是我陪着你一起進來,他們無從下手,所以藉著黑暗,拖着陳宇離開!”宮雙霽緊皺眉頭,陳宇那傢伙不會有生命危險吧!
華局長搖頭說:“按照常理來說,他不會有生命危險的!你想想看,那些人潛伏在子熙的房間,自然是要對周子熙下手,而陳宇誤打誤撞的鑽進床底下,如果那些人想殺他,留下的將是屍體和手機,然而現在只有手機,也就是說,陳宇極其可能是被打暈拖走了!
“不要手機,不要錢,但是卻拖走陳宇,那就不是一般的劫匪!”
周子熙握着拳頭,自言自語的說:“會是誰呢?”
“當然不是劫匪,你的窩窩那麼窮,就算打劫也應該去我家……而且隔壁,又不遠!”宮雙霽說的很不中聽,但是機器有理。
華局沉思,究竟是誰會對子熙下手呢?
周子熙參加工作時間並不長,很多案子雖然表現出色,但是涉及復仇似乎也找不到她的頭上。唯有一次——麥鈞。
但是麥鈞已經死了。
麥琳也已經被判了無期。
難道,那個案子還有殘餘份子沒有落網?
“子熙,你好好想一想,最近有沒有陌生人靠近你的生活?比如,跟蹤?”
“沒有啊!我一直住在宮雙霽的隔壁,除了他每天騷/擾我,我家幾乎就沒有別人去的,華局,我的房子是租的,爹地媽咪都在上海,家人也都很忙,真的沒有人去過我那裏。”
“等一下!”
宮雙霽突然打斷子熙的話,緊張的說:“有,有人跟蹤過你。”
周子熙一愣:“誰?你看到了?”
“是!有一次我開車送你,我看見你剛一走進小區,就有三個人跟蹤你的,我不放心就跟進電梯,結果,電梯就出事了……後來我們吵吵鬧鬧,我就把這檔子事情給忘記了!”
華局長立刻問宮雙霽:“那你有仇家?”
宮雙霽說:“那肯定有了!我是混娛樂圈的,我家做娛樂產業幾十年,再說我又是華美男,多少女人就是因為看我一眼,哭着喊着和男朋友分手!所以我不認識的情敵肯定也能裝一火車皮!”
周子熙咧嘴:“陳宇生死未卜,你能不瞎掰么?”
“我說的是真話,沒準就是因為我太帥,才會引來這麼大的亂子!”
宮雙霽急了“那個局長同志,你一定要救陳宇啊!因為他不單單是我的經紀人,也是我最好的哥們!那傢伙看上去油頭滑腦,其實是個很信得過的朋友。”
“我當然會盡全力的。只是我在想,為什麼跟蹤子熙的人兩次都是因為你的出現,就放棄了計劃!按照你說的,上次子熙一走進電梯,那三個人就尾隨,但是並沒有走進電梯……後來電梯出事……如果你不在電梯裏面,或許電梯那天就會墜毀,子熙也就沒命了!而昨晚,他們離開的原因或許不是陳宇,而是你……這些人不想和你碰面,難道,認識你?”
“我不知道!”宮雙霽說:“那天我看見了那三個人的側臉,其實我記人還是很準的,如果能再看見,我一定記得住!”
華局長說好,就讓宮雙霽把a市最近作案嫌疑人都看了一遍,宮雙霽認真的坐在電腦前,整整二十分鐘不斷的看……
“不是!都不是!”
他肯定的說:“那三個人有兩個比較瘦弱,一個比較結實一點,長相我形容不出來,但是只要看見,我一定認得出來!”
“所以,你不認識他們。”
華局倚着桌子,冥思苦想的分析。
“我不認識。”
宮雙霽肯定的說。
“那就只有一個原因,他們認識你!”
……
華局長當即成立了專案組,周子熙即成為這次專案組的組長。手下七個成員,而宮雙霽則負責幫助子熙提供一切感覺到的線索。
“宮雙霽,你繼續你的工作,不要表現出任何的異常。”
“可是我擔心子熙!”
他皺着眉頭說:“華局長,雖然我不是警察,但是我身手可不差!你們別小看我,我覺的,我應該保護子熙!”
警局的人都笑了起來:“大明星你還真痴情啊!”
周子熙瞪了他一眼:“不需要!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你繼續你的工作,這對我的工作有利。難道你不想儘快找到陳宇的線索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