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怎麼掙第一筆錢
其實,劉劍不來喊大寶和妞妞,秦向河也準備等下把倆娃送過去,讓兩口子給幫忙照看下。
上天給了他重來一次的機會,順利救下了倆娃。
可接下又要面對很現實的問題,家裏別說錢,連白面都早上那頓給掏空了。
昨晚對着睡熟的倆娃,信誓旦旦的下決心,要讓娃以後過上好日子,不能只嘴上說說。
現在是一九八七年,茅塘村地處偏遠山坳里,想去趟十幾里遠的鎮上趕集都困難。
後半夜坐在床前,一邊看倆娃,一邊思索怎麼能快弄到點錢,不說改善生活什麼,至少不至於一家餓肚子。
直到早上去河邊拔卡子,看到泥冬拎起的一大串黃鱔,他過後才眼睛一亮。
貧困小山村,泥鰍黃鱔都屬於不太好搞的食材,又到處都是,所以並不稀罕。
至於說抓了拿到鎮上賣,一來交通不方便,像劉劍家這種有自行車的,全村也不過四。
再者了,去鎮上趕集,也全是轄下村子的,最不缺就是這些。
所以泥冬最喜歡找他這種愛耍錢,又「不過日子」的,剩下的則帶回去要麼自家吃,要麼孩子心性的養起來。
秦向河之所以想到這個,是前世倆娃丟后,他曾和大俊一度跑去縣城找過,有次聽人說擠滿外地人的縣招待所有兩個小孩子,他還跑過去鬧過,事後才弄清是誤會。
他記起,是前世市裡有廣播主持人到縣城開會,此外,又有下面縣鎮廣播主持趕過來,所以招待所和附近小旅館都擠得滿滿當當。
在八十年代,最吃香收入高的職業,絕對包括了廣播主持,而這些又大多是城裏人。
長溪縣直到二十多年後,依然沒能摘掉貧困縣的帽子,可想而知現在窮困成什麼樣。
那此時招待所是什麼條件,顯而易見啊,那黃鱔不就有了用武之地。
當初,妻子和他結婚時,雖因為不滿和強烈反對,娘家並沒有一個人來,但事後卻送來一輛二八大扛,算作是嫁妝吧。
只不過沒一年,就讓他有次趁着酒勁,偷偷騎到鎮上給賣掉了,錢當晚就輸得精光,回來自然又是和妻子鬧了好長一段時間。
前世對於妻子絕情的離開,他懷恨好久,或是正因此,才會在這大半年更變本加厲的喝酒賭錢吧。
如今回想起種種,不禁深感愧疚。
終於理解妻子為什麼會選擇離婚,回千里之外的娘家。
也開始理解,為什麼當初極力撮合他和妻子的父親,半年前會毅然支持妻子和他離婚。
那時為這,他和父母矛盾更深,不是有時大寶和妞妞餓得實在沒法,他都不會帶往村西頭去。
自行車牽到自家院子裏,吃飽飯的大寶和妞妞跑來,一人蹲在一邊,搖着踏板玩。
將自行車固定好,讓倆娃不要碰輪子小心夾手,秦向河才出門去找泥冬,反正也不費神,沿着樹林或河道找下去行。
見完泥冬回來,恰好遇到劉劍過來喊大寶妞妞去吃油條,他順便和劉劍說了讓其幫忙照看孩子的事,之前也曾時的有過,只那會要麼是出去和朋友喝酒,要麼是去別的村湊攤子賭錢。
果然,劉劍眼神流露出和以前相似的猜測,秦向河沒有多解釋,畢竟昨晚之前那樣的混賬,解釋再多也沒用。
安頓好娃,秦向河把昨晚被大俊撬出的大門插銷修好,鎖上大門,然後牽着車子離開。
出村子不遠,泥冬拎着一個沉甸甸的大蛇皮袋,正站在路口翹首期盼着。
「向河哥,給,一共四十六條,有幾條是小的,一起算四十條就成。裏面我墊了東西,不漏水,兩、三天都沒事……」
秦向河倒吸了口氣,先前找泥冬說買了黃鱔的事,只當是十幾二十條,沒想弄來四十多條,打開袋子看看,還都個頭不小。
「嘿嘿,你說有人收,有多少要多少,我就去大亮二亮家,把他們抓的都給買來了。」泥冬黑乎乎臉上露出一絲狡黠,「你說六毛一條,我給他們三毛一條,挑得都是最大的,保證不讓你吃虧。」
粗略看下,袋子裏黃鱔,大的怕有六、七兩,小的也有三、四兩重。
這時肉價是兩塊一斤,在鎮子上,黃鱔再不好賣,也是個「稀罕物」,價格應該差不多三塊一斤,只是有價無市罷了。
畢竟農村人想,自己找個地方抓就是,再不濟,買同村小孩子抓的,幾條也不過是塊把兩塊的事兒。
泥冬要把這些運到鎮上賣,一條或許能賣上個一塊多。
不過一是距離遠,還得趕上逢集才行。
二是,時間上不保證,一個集費事巴拉運過去,也許還賣不出一條。
所以說,秦向河給開這個價格,並沒有佔多大便宜。
若不是衝著廣播主持那群外地人去,秦向河也不敢保證這趟去縣城,是不是會血本無歸。
當然,他和泥冬說好了,現在這個本是拿不出的,只說有朋友讓他幫忙收,等運過去朋友給結了錢,回來再給泥冬。
村裡人所周知,秦向河雖然人混,愛喝酒賭錢,但信義上還是有保證的,像之前,偶爾贏錢向泥冬買魚讓幫忙打酒這些,可從沒欠過。
這樣算下來,折四十條的話,也足有二十四塊錢了。
在八七年,城市職工的工資也就四十塊的水平,像廣播主持會稍高點,平均在六、七十左右,屬於高收入人群。
二十多塊錢,在茅塘村,尤其是對泥冬而言,這絕對是「天降橫財」了。
沒看臨別前,泥冬從路邊找樹枝,特地給秦向河把蛇皮袋綁好,生怕路上刮破袋子又或是死了黃鱔,並殷勤提醒路上騎車不要太快,不要走太顛的路。
秦向河當然要快,他去的可不是去對泥冬說的隔壁鎮,而六十裡外的長溪縣城。
上午太陽升起不久出發,一路山道崎嶇。
個別路段因為昨晚下的暴雨,泥濘遍地,只能牽着車子從邊上推過去,所以扛着烈日,直過了晌午才到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