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章 生平第一次

第 84 章 生平第一次

喜歡一個人就是把對方放在心上。

01

“你知道溥儀是怎麼認識胡適的嗎?他在養心殿裝了一台電話,忽然想起總是在報紙上看到胡適的文章,就打了個電話過去,他問胡適,“你猜我是誰?”胡適說,“您是誰啊,我怎麼聽不出來呢?”溥儀就說,“甭猜了,我是宣統啊!”就這麼著,兩個人認識了。”

我盯着電腦上這段字看了半天,才問:“溥儀?那位皇帝?”

“是啊。”啟牧打字速度飛快,繼續說,“然後溥儀就把胡適叫到宮裏去了,兩個人聊了半天,胡適挺喜歡溥儀的。總而言之,《我的前半生》很好看,你應該抽空看看。”

國內的晚上十點半,是溫哥華的清晨六點。天一點一點地亮了起來,像一塊大幕布緩緩地拉開。灰藍色的天空上,星星正隨着夜晚一起褪去,陽光從遙遠的地方滲了進來,金閃閃的,十分刺眼。

啟牧問我:“你還不睡?”

“已經醒了。”我想也不想就撒謊。

“真早。不過我得去睡了,明天一大早還要去接月歌才行。”

“辛苦了,晚安。”

我給他發了一個告別的表情,然後關掉電腦去洗臉。

房子還是當初我在溫哥華住的房子,唯一的區別是如今多了很多人。三層樓的小房子,連帶地庫都租了出去,整整住了八個人,一到傍晚,房間裏的聲音幾乎沒有停過。負責收拾這裏的是我家的老阿姨,見我起床了便問:“這麼早?你要不要吃點東西?”

“不會吵到大家嗎?”

“他們差不多也該起床了,我每天都是這個時間開始準備早餐。那幾個男孩幾乎能吃下一頭牛!”她語氣感慨,神情卻是高興的。到底是有一大群年輕人陪着,不像之前只有我們兩個人住的時候,整個房子都空蕩蕩的,獨在異鄉,寂寥得嚇人。

院子也是很久沒打理過了,我在幾年前種的玫瑰如今猶如野草,垃圾到處都是,燒烤架倒在一旁。我坐在門口發了很久的呆,才重新回到廚房。果然,那些男孩都已經起床了,一律十八九歲,天真又快活的樣子。說是來留學,其實不過是混日子,如我當年一樣,帶着說不清的優越感和驕傲。

他們一見到我就圍了上來:“你是房東?與你約會的話會不會給我們免租?”

我只是笑,吃飽了才收拾東西出來,把行李都塞進了後車廂,可是車子無論如何也打不着火。正在焦急的時候,阿滿走了過來,接過我手中的鑰匙,很輕鬆地就發動了車子。我鑽進車內,他看了我一會兒才問:“沒睡好?”

“時差沒倒過來。”我說。

他是這次跟我一起來的同事,二十八歲,明明已經不小了,可不知道為什麼,臉上總是掛着孩子式的愉悅。他問我:“又跟啟牧聊到半夜吧?”

我沒回答,只是望着窗外。好像人人都知道我喜歡啟牧的樣子,然而每次有人問起,我又不太確定。

02

如果你很喜歡一個人,但又不想跟對方在一起,這算不算是變態?

我認識啟牧已經很久了。

高三那年,整個年級都兵荒馬亂的,只有我們倆優哉游哉的,於是被分到了教室最後一排的角落裏。我是不打算學習,他呢,則是不需要學習。每次臨考前翻翻課本,連作業也不寫,回頭他照樣拿第一。

這世界上或許是有天才的吧?至少啟牧算是其中一個。整個高中生涯我們幾乎都沒有講過話,他是成績最好的那個,我是最差的那個。

我們興趣不同,性格也不同,剛成為同桌的那個下午他在看一本很厚的書,我偷偷留意了一下,才發現是《自然》雜誌的百年合集,問他:“為什麼看這個書?”

他說:“這樣以後罵人就比較有說服力了。”

“什麼?”

他一本正經地說:“你想啊,假設有人跟我爭論問題,我就可以罵對方“還是滾回去你的1877年吧”,對方就會問“1877年怎麼了”,我就可以說:“你連1877年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還跟我爭”!你說是不是很棒?”

我震驚地看了他許久,才問:“所以,你之所以看這麼厚的書,就是為了罵人?”

他認真地點頭:“沒錯。”

——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是同學們羨慕和嫉妒的對象,同時也是老師心目中最頭疼的人物。據說為了讓啟牧好好學習,全校能叫得出名字的領導都去啟牧家裏家訪過,但啟牧的那對父母,好像是一對非常平凡的夫妻,根本不知道天才到底是個什麼概念,單純地以為孩子成績不錯,卻又不愛學習,便說:“讓他自己決定好了。”

就這樣,啟牧成了全校最自由的人,老師再痛心疾首也管不了他,畢竟他也沒做過什麼窮兇惡極的事,上課不吵不鬧,不逃學,不打架,名列前茅……無論怎麼看都是個好孩子。

而我就截然相反了,從未想過自己會有什麼大出息,仗着自己家裏有點錢,只想快點結束在國內的日子。那時候我們就是這樣過的:啟牧看閑書,我玩遊戲,只要我們不打擾其他同學上課,就不會有任何人找我們的麻煩。

然後高考結束了,我順利飛往加拿大,啟牧卻高考失利,並沒有去北大或清華之類的學校,只去了一所很普通的大學。校友群里很多人暗自嘲笑啟牧,說他罪有應得。有一次我跟他聊起這件事,他撇了撇嘴說:“我故意的。”

“故意什麼?”

“不想去太好的學校。”他伸了個懶腰,懶洋洋地說,“太沒意思了。”

那時我已經跟啟牧成了同事,下午三點的辦公室,連空氣里都充滿了倦意,但這他句話卻把我嚇醒了。我想了很久才問:“後悔嗎?”

就像我預料中的那樣,他嘴角帶着嘲諷,眼神則充滿困惑,問:“為什麼要後悔?”

而我則有點後悔,後悔當年那麼大手大腳,那麼懶散,絲毫沒有為將來着想過。

就在我去加拿大的第三年,我的父母離婚了,我爸重組了家庭,不打算再供養我。我媽則回了娘家,也不怎麼理我。他們的意思都很簡單:你大了,該學會照顧自己了,如今你已經有了綠卡,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們已經仁至義盡了。

誰又能說不是呢?

唯一的問題是,這一切來得太猝不及防了,前一秒我還是有房有車富裕的留學生,后一秒就變成了除了房子和車子之外銀行卡上只剩下三千塊加幣的窮鬼,而且我還有六千加幣的房產稅要交。

我在桌前坐了整整一天,才決定求救。意料之中的,沒有人肯幫我。然後啟牧出現了,他說:“正好,我手頭有份工作很適合你。回來吧,我借錢給你。”

03

啟牧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人旅行訂製的網站,比普通旅社別緻一些,也高級一些。我拿着加拿大綠卡,到了北美也有自己的住處,對公司來說聘請我的話差旅費至少可以省三分之一,所以他們毫不猶豫地留下了我。

而我的工作內容也很簡單,大部分時候都是在加拿大跑來跑去,拍拍照片,記錄一下各個景點的路線和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和我搭檔的另外一個人則負責制定路線和洽談業務。

這次跟我搭檔的阿滿是公司最優秀的員工之一,據說他去過幾十個國家,各地的語言都會一點,交通規則也記得一清二楚,跟着他我也放心。

一上車我就忍不住睡了,直到車子停下來才忽地驚醒。我望了望四周,問:“到哪裏了?”

“噓——”阿滿直直地看着前方,小聲說,“熊。”

我抬頭,這才看到前方的馬路上有一個壯碩的影子正遲緩地朝這邊走來。是不是熊我不太確定,可是那龐然大物還是把我嚇到了,我抓住他的胳膊問:“怎麼辦?”

“別動,等它過去就好了。”

不久后我才看清,那的確是一頭熊。

北美的冬天黑得很早,才下午五點就已經什麼都看不清楚。附近只有我們一輛車,漫長的馬路像是沒有盡頭的樣子,等了很久周圍都寂靜無聲。那頭熊就這樣朝着我們緩緩走過來,也不知道是好奇,還是在警惕。我手腳發軟,牙齒打着冷戰,阿滿則鎮定地看着它,雙手就握在方向盤上,像是隨時準備逃竄。

但那頭熊在距離我們只剩二十米遠的時候掉頭走開了,我們靜靜地等待了很久,阿滿才長出了一口氣,握着方向盤的手也放鬆了一些。我卻徹底嚇哭了,雙手抖個不停。阿滿轉過頭看了我一眼,才問:“你還好嗎?”

“可能要找間旅館……”我小聲說。

他打開地圖,看了一會兒,才掉轉方向,朝另一邊駛去。這一次沒過多久前方就出現了一個小鎮,是專門為遊客準備的,除了幾家旅館和餐廳之外幾乎什麼都沒有,我們挑了其中一家辦理入住,我上樓換衣服,阿滿則在樓下吃東西。

天太冷了,店裏只有三五個遊客,我下來的時候,阿滿把一杯酒推到我面前說:“喝一點吧。”

“謝謝。”我的臉一陣紅一陣白,喝了一大口白蘭地,才總算好了一點。

04一個月後,我被熊嚇得尿褲子這件事整個公司都知道了。聖誕節那天,阿滿跟人出去喝酒,不小心喝多了,就把這件事講了出來。其實我並不介意,但他還是每天追着我道歉,又是請我吃飯,又是給我送禮的。我無可奈何,他卻始終很在意。而話題傳到啟牧的部門時,又變了一層意思,我在茶水間遇到他的時候他才懶洋洋地問:“聽說阿滿在追你?”他的頭髮照例亂糟糟的,拿着一個很大的杯子,把手是一隻鸚鵡。他一身說不清道不明的黑灰色,那一抹紅就顯得格外醒目。我只是說“不是”,其餘的就不肯再解釋了。啟牧卻說:“阿滿挺好的,他家裏有點窮,念大學都是跟銀行貸的款,出來工作了幾年之後把家裏的全部債務都還清了,這才開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從他的語氣聽起來倒是很欣賞阿滿的樣子,我呆了呆,沒想到他也會欣賞別人。可是我只裝沒聽到,問他:“你呢?聽說你要跟月歌求婚?”“啊,她拒絕我了。”他喝了口咖啡,對着水杯發了半天的呆才道,“所以我算是失戀了。”我再次呆了一下,才問:“為什麼?”“不知道啊,我沒問。”“沒問?”“是啊,拒絕了就拒絕了嘛,有什麼好問的。”他抓了抓頭髮,端着杯子離開了。我悵然若失地回到座位前,幾個女同事還在捂着嘴笑。什麼嘛,一邊說著不要在意,一邊又在背後笑別人,真是太無聊了。我那張辦公桌其實也跟擺設差不多,大家都要出差,所以幾個人共用一張,誰先回來了誰先用,上面便擺滿了杯子。我待了沒多久就走了。年底了,我也挺忙的,把幫人代購的化妝品和包包打包寄了出去,又抽空做了做翻譯,算算賬,才發現我竟然熬過了這一年。人的潛能總是會在出乎意料的時候被發揮出來,譬如我,一直以為遇到困難時會懶洋洋地等待失敗的降臨,連掙扎一下都不肯,但誰知道,其實到最後還是做到了。手頭略有盈餘,我打算請啟牧吃飯,他則叫來了阿滿,我們三個人去吃比薩。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家店會擺放着一台三角鋼琴,酒飽飯足之後,我心血來潮地彈了一小段,他們倆紛紛鼓掌。散場后阿滿提出要送我回家,我看了啟牧一眼,他想也不想就說:“我去找月歌。”那天夜裏有雪,月光照着雪,雪又映着月,是一個冷清的夜晚。我和阿滿一前一後往前走着,阿滿講小時候的事給我聽,說是想學鋼琴,但家裏負擔不起,所以還清了家裏的債務之後,他第一時間跑去學鋼琴。“二十六歲的大老爺們兒,琴行里都是小孩子,有一個三歲的小女孩是我的學姐,每次練習的時候她都跑過來跟我說,“你學不會的,不要學了。””他笑着說,語氣里卻有着難以言說的苦澀意味。我不知道要說什麼好,只好沉默着,直到走到樓下,阿滿才凝望着我說:“我一直很想有一個會彈鋼琴的女朋友,也很喜歡你,希望你能考慮一下。”我沒有想到他是真的在追求我,徒然地呆了一會兒,才說:“我想一想。”

05也並不是我倨傲或者別的什麼,我只是……只是從來沒有談過戀愛而已,既不懂怎麼答應,也不懂怎麼拒絕。說起來是有點可笑,一個二十五歲的女生,長相不差,家境也不錯,卻根本不知道愛為何物。中學的時候隔壁班有一個男生對我很好,但直到我出國時他才告訴我他喜歡過我;大學時整個華人圈都在尋歡作樂,我卻每天宅在家裏,除了跟啟牧聊天外,幾乎什麼也沒有做過。我對啟牧的感情猶如暗火灼燒,可是說到底,我也沒有想要從中得到什麼。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個苦行僧,什麼都不想要,平靜得像死水一般。可那個夜晚我恍惚了,抱着膝蓋坐在窗前思索着自己的人生,想了半天,結果什麼也沒有想出來。我在北京的住處其實是啟牧的家,三室一廳,市中心的房子。在北京這樣一個地方,其實很拿得出手了,可啟牧把其中兩間都租了出去,自己住着最小的那一間,並把帶有洗手間的那一間留給了我。當初我剛回國的時候他就買了這套房子,二手的,連燈泡都是壞的。他說:“你幫我弄一下這個房子,我幫你交房產稅。”“怎麼弄?”“能住人就行。”他說。於是那個夏天,我就是在傢具城和建材市場度過的。為了能讓房子好看一些,我幾乎費盡了心思,然而完工後啟牧只是看了一眼,然後說:“挺好。”我跟啟牧的關係不外如此,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這也已經算是一種曖昧了。天漸漸亮了,我去廚房做早餐,啟牧姍姍歸來,帶着濃重的黑眼圈。我問:“月歌還好嗎?”“沒去見她。”“那去哪裏了?”“在網吧打了一個晚上的遊戲。”他說。我把煎好的麵包和雞蛋放在桌上,我們倆靜靜地吃着,斟酌了很久我才說:“阿滿跟我表白了。”啟牧頭也沒抬:“挺好的。”“可我好像比較喜歡你。”他沒有說話。另外一間屋子裏的人起床了,睡眼惺忪地走出來跟我們打招呼,看到有麵包,立即興奮起來,問:“我可以吃嗎?”“當然。”於是那個話題就被擱置了,一直停留在半空中,像是被人遺忘了一般。窗外是黑灰的霧霾天,春節將至,空氣里卻沒有一絲一毫的喜悅氛圍。我有時候覺得這個世界太大了,大到幾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忽略掉;有的時候又覺得世界太小了,我就像被困在一個無形的牢籠中一樣,永遠也走不出邊界之外。這麼想的時候,我哀傷了起來。吃完了早餐,啟牧回房睡覺,我去洗碗。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啟牧走了出來,倚在門框上看着我,過了很久才說:“我並不知道感情是什麼,跟我在一起,你會很孤獨的。”我轉過頭看他,他卻已經回房間了。qs

06因為不知道感情是什麼,無法付出同樣的東西,就去跟並不喜歡的人在一起,這樣可以減少受傷概率——這就是啟牧的邏輯。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有道理的地方,卻也想不出錯在哪裏。阿滿又要去出差了,這一次是飛熱帶,考察各種各樣的小島。其實在冬季去那樣的地方是很幸福的,可公司里並沒有多少人想去。大家都要回家與父母一道過節,唯獨阿滿,無處可去。我向他致歉,說還沒有想明白。他輕柔地拍了拍我的臉,說:“沒關係,等我回來再說。”我並沒有送他,因為我要工作。我找了一份餐廳的兼職,餐廳開在使館區附近,進進出出的都是外國人。我媽媽打了一個電話問候我,那邊是嘩嘩的麻將聲;我也打了一個電話問候爸爸,那邊則是嬰兒的啼哭聲。再孤獨的人,春節其實也還是要照樣過下去的。大使館那些人來餐廳吃飯,聽到外面噼里啪啦的鞭炮聲,震驚地瞪大雙眼。夜裏下了班,我走在荒蕪的大路上,心血來潮地鑽進便利店買了一小瓶白酒,喝醉了,打電話給啟牧,可是他沒接。那個時候我突然覺得很空虛,也不知道為什麼別人的故事都很精彩曲折,我卻什麼都沒有,連電話都打不通,整個人生都輕飄飄的,絲毫沒有一個可以落地的地方。十年了,我想,我人生最珍貴的十年,然而什麼都沒有發生過。春節過後阿滿回來了,他帶了一份禮物給我,我以為會是很俗的東南亞紀念品,誰知卻是一包種子。“我在泰國看到這種花,覺得你會喜歡,問了好久才買到種子。也不知道氣候合不合適,你可以試一下種在你加拿大的花園裏。”那是一個很廉價的塑料包,上面寫着蝌蚪一樣的泰語。花並不算很美,像一串小鞭炮似的,只有花苞盡頭帶一點輕柔的綠。我盯着那包種子看了很久,忍不住把手放進阿滿的手心,他怔了一下,旋即便笑了。

07啟牧一直沒想明白我為什麼會因為一包種子而跟阿滿在一起,我想了很久才說:“生平第一次,我好像知道了什麼叫喜歡。”因為我可能會喜歡,所以阿滿為了我到處打聽,這說明他心裏記得我。僅僅只是這一點,就足夠讓我感動了。喜歡一個人就是把對方放在心上,這個道理太過簡單,太過樸素,所以從來沒有人提過。那麼多人定義了愛,但說到底,能被人惦記本身,就足夠一個人心裏暖起來了。啟牧困惑地想了半天,還是一副不太明白的樣子。不過沒關係,將來,可能,他會明白的。跟阿滿在一起我很快樂,他的的確確不如啟牧有趣,的的確確不如啟牧聰明,我對他也的的確確沒有那麼著迷,但阿滿跟我說:“沒有關係,我並不介意你當初喜歡的是別人,只要你每天多喜歡我一點點就行了。”我的確每天都多喜歡了他一點點。春天的時候,那些種子終於發芽了,僅僅是一些星星點點的綠,也足以令這個荒蕪的院子變得有生機起來。我的老阿姨看到了很高興,說:“只要有一粒種子發芽,這片枯草將來就會被蓋住的。”可能她另有所指,也可能沒有,然而對於這個觀點,我卻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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