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打黑除惡

第406章 打黑除惡

大明放高利貸的對象主要是商人,高利貸者的收入不是依靠剝削農民和窮人的,因為那些人身上又有多少油水可以壓榨?所以他們獲利的主要目標就是商人。

商人在做生意的時候,難免會出現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這時候他們就會去找高利貸者。雖然目前已經有了大明皇家商號可以向商人發放貸款了,但是商人們想要從大明皇家商號貸款,一系列審核的手續還是比較嚴格的,尤其是一些本身資金不是那麼雄厚的小商人,想要貸款獲批,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比較銀行業不是慈善機構,銀行最喜歡的是錦上添花,而不會雪中送炭。越是有錢的人,找銀行越是容易貸到款;越是沒錢的人,就越難從銀行獲得貸款。

因此,大明皇家銀號的出現,並不難完全杜絕高利貸者,尤其是那些在賭場放高利貸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杜絕。

由於中國的嘿澀會已經存在了兩千多年歷史了,早在春秋時期出現的墨家,就是中國最早的有組織的嘿澀會組織。

事實上,墨家並沒有作姦犯科,而且注重手藝活和武功,墨家並不像後來的那些青皮無賴那樣具有暴力和黑惡,去進行非法的犯罪活動。但是墨家不服從政斧約束,而且加入墨家的人講道義,主張義氣行事,墨家的組織結構也類似於後來的嘿澀會。

再到後來的丐幫以及各種所謂的江湖門派,甚至包括少林派、華山派之類的,其實都是真正的嘿澀會組織。再後來的梁山好漢、明教、白蓮教等,包括原本時空中過些年將會出現的洪門。

趙鵬認為,歷史悠久的嘿澀會是很難以從根本上杜絕的,他也沒想過完全杜絕嘿澀會。更何況,目前大明那些合法開辦的賭場、青樓、鹽幫之類的,都需要有一批潑皮無賴來罩着,有了那些人,反而使得那些暴利行業變得有秩序。

雖然趙鵬並沒有禁絕嘿澀會,但是有一點是他嚴令禁止的:也就是潑皮無賴可以去坑商人,去坑賭棍,去坑青樓,但是絕對不允許他們影響到普通百姓,也就是良民的正常生活。

趙二驢是個小混混,已經罪有應得了,可是他的妻子小鳳卻是個無辜的良家女子,而且小鳳本身也是趙二驢的受害者。而張石頭和楊二,為了一點銀子逼良為娼,導致鬧出了兩條人命的大案,這樣的事情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錦衣衛把張石頭和楊二給逮捕歸案了,在趙鵬的壓力之下,宋知府不得不把這兩人判處斬立決。可是在案子審判之後,卻有很多人通過各種渠道來找趙鵬求情,要求免除張石頭和楊二死罪。

“綁架婦女,逼良為娼,害死兩條人命,如此重罪不殺難道還留着?”趙鵬拒絕了所有前來說清的人。

“可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趙二驢已經無力償還,張石頭和楊二以趙二驢的妻子來抵債,也沒有什麼說不過去的。”來的人說道。

趙鵬道:“趙二驢雖然欠下賭債,可是他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了。趙二驢的妻子是良民,並非奴籍賤籍,張石頭和楊二綁架小鳳,強暴了她,還把她賣去青樓,本來就是重罪!如今又導致趙二驢的母親和小鳳身亡,此二人論罪當斬!”

“可是張石頭和楊二都是鐵骨錚錚的好漢子,就這樣斬了,未免也太可惜了吧?不如給他們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讓他們上戰場將功折罪吧。”那人說道。

“鐵骨錚錚的漢子?”趙鵬冷笑一聲,“真正鐵骨錚錚的好漢子,是絕對不會去欺負弱女子的,只有慫人才能欺負女人!我敢保證,這兩個傢伙上了戰場見到建奴,絕對尿褲子!”

隨後,趙鵬命令手下把那人送來的厚禮全部退回,把那人連同他的禮物一起趕出府外。

三日後,張石頭和楊二兩犯被押往菜市口,隨着監斬官高文采一聲令下,兩名劊子手手起刀落,張石頭和楊二的人頭落地。

斬了張石頭和楊二兩犯,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接下來,錦衣衛在南京新軍的配合下,在南京城內發起了雷厲風行的一場閃電行動,大批民憤極大的破皮無賴被逮捕。

與此同時,應天府的捕頭、捕快、衙役也大批被錦衣衛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應天府知府衙門內的一批官員,包括應天府同知、通判、巡檢、司獄等官員也被錦衣衛以貪贓枉法的罪名逮捕歸案,押送到了錦衣衛北鎮撫司的詔獄內。

通判相當於後世的市政法高官、公安局局長,巡檢相當於後世的市武警支隊支隊長,司獄相當於後世的司法局局長兼檢察院院長。

同知和通判算是知府衙門裏面比較大的官了,巡檢和司獄都是芝麻小官,但是應天府的性質又不太一樣,普通地方的知府是四品官,可以應天府知府卻是三品官,和巡撫一樣大了。而應天府的同知也有四品官,相當於別的地方的知府了。

應天府的通判官,巡檢為六品武職,司獄為八品官,比別的地方的要高兩級。這些芝麻粒大的小官,在趙鵬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擁有尚方寶劍的趙鵬甚至可以把他們先斬後奏了。可是這些傢伙,在當地老百姓眼中卻是高高在上的大老爺。

整個應天府內和刑名有關的官員幾乎都被錦衣衛給一網打盡了,包括他們手下的捕快之類的,都被送進了詔獄。

這些平日裏勾結地痞流氓,為非作歹的傢伙都被逮捕了,對於南京百姓來講,簡直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可是接下來,對這些人的判案,卻成為了趙鵬頭疼的問題。畢竟現在不是洪武年間,想要以貪贓枉法來給這些人定罪,且不說能不能定罪,就算是頂了罪,也是不痛不癢的。

洪武年間對貪官污吏嚴厲懲罰的《大明律》事實上相當於已經作廢了。

當年洪武帝的時候,官員貪污四十兩銀子就能斬首,受賄八十兩銀子絞刑;貪污一百兩,就能剝皮實草了,把人做成標本;而貪污四百兩,則可以直接凌遲處死。

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刑罰雖然嚴苛,可是朝廷的俸祿實在太少了,辛辛苦苦讀書出來當了官,依靠朝廷的俸祿根本無法養活自己。而且大明的縣衙裏面,那些師爺、馬夫、轎夫之類的,都要依靠官員自己出銀子養活。

這種情況下,官員們若是不貪墨銀子,連一家人活下去都成問題了,更別說過能一家大小上衣食無憂的日子。

所以說,《大明律》雖然對貪官十分嚴厲,但是朱元璋之後,就再也沒有人嚴格按照《大明律》來執行了。若是都按照《大明律》執行的話,明末的官員每個都可以凌遲、誅九族了。到了這個時代,《大明律》中的明六臟條款,早已名存實亡。

趙鵬不可能真的按照《大明律》來判處這些官員小吏,因為如果他嚴格按照《大明律》來的話,勢必會引起朝中官員們的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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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錦衣衛指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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