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初戀是渣男
東皇怒氣沖沖,揮手把空中上百根冰錐發射出去。眾人的心也堵到了嗓子眼,緊張地撲過去想要幫東方既白抵擋一些。
在即將碰到東方既白之際,突然一道白色的光芒出現,一股風吹過一般把冰錐融化了。
“東皇大人,等一下。”
妘幻被銀羽抱着進來,臉上帶着淺淺的微笑。
看着剛才東方既白如此危險的情形,胭脂也不好受。明明她應該恨他,如今東皇替她殺了他,不應該很高興才對嗎?
她不明白,剛才緊張害怕的心理反應,從何而來。
妘幻把胭脂的表情看在了眼裏。
“妘幻,你怎麼過來了?”
東皇馬上走了過去,轉手抱起妘幻,卻用要吃人的眼神瞟了銀羽一眼。銀羽裝作看不到,若無其事地站在一旁。
“我還好吧,只是他們就不太好了。”
妘幻被東皇抱得自然,也許是昨晚的浪漫,讓她暫時放下了芥蒂。
在皎潔的月光下,大海上斷崖頂端,乘着微風,嗅着花香,妘幻赤的腳踩在東皇的腳背上,任由着東皇帶領着她翩翩起舞。
一雙人,一個倒影在草地上留下痕迹。
在東皇的安排下,地上蠟燭燭光與天上的繁星相互呼應。像是地上的時光跑到了天上,也像天上的銀河落到了凡間。
他們聽着海浪的歌聲,漫步在雲海中,共度了一段浪漫又難忘的時光,妘幻沒那麼抵觸東皇。
“那你也要多休息,這裏的事,我來處理。”
對於東皇來說,有這樣胡作非為的下屬還是使者也好,都是不可饒恕的。在他幾億年與6大神官對抗的日子裏,要把危險扼殺在“搖籃”當中。
面前一個個由妘幻創造出來的晶鑽人形,會是妘幻最大的累贅。
其實妘幻直接吸收找回來的晶鑽,解開她本體的能力封印就行。完全沒必要再留他們的人形。
“嗯,我相信你,我也知道你擔心的事,所以我特意過來。我現在有了人類的思維模式,有了人類的七情六慾,他們跟隨着我,就像我的朋友那樣,習慣了。如果他們消失了,我會難過,我會不捨得。”
妘幻看了看牆上被釘着的,地上跪着的。都是她珍視的朋友,在她心裏,並沒有覺得身份的差異,只當他們是揮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侍衛。
而是願意一起分享快樂,分擔憂愁的,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
“主人,是我們對不起你,你的安全才是第一位,而我們卻沒有時刻把你放在心上,是我們錯了。”
胭脂眼睛含着淚水,真心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她不喜歡其他人,可是她還是非常敬愛妘幻的。
妘幻抬頭看了看東皇,東皇右手握拳,驅動法力,讓冰錐消失,胭脂,荼白和天水碧掉落回地面。
東方既白,靈澤和銀羽馬上過去扶住他們,走到妘幻面前。負着傷,依然堅持跪在地上,求妘幻的原諒。
“胭脂,其實你是最早體會到人類的感情的一個,你現在也是唯一一個擁有眼淚的人。”
妘幻讓東皇放她下來,她想自己站着。總是被抱着,就要變成小孩那樣總依賴別人了。
妘幻走上前兩步伸出右手來,胭脂由東方既白扶着,跪地前行,雙手捧起妘幻的手。妘幻低下頭,雙眼盯着胭脂看。
胭脂透過妘幻像充滿了星星那樣的眼睛,看到了許久以前,在永恆星上她剛化成人形的事情。
她要去萬獸湖找天鯨神獸,也就是如今的藍鯤。可是走到森林中時,迷了方向,她遭遇了黑神狼群的圍攻。原來她誤打誤撞走進了狼群規定的狩獵區。
法力還掌握不好的胭脂,很快被撕咬得遍體鱗傷,並暈厥了過去。就在快要被吃掉時,一個男子出現了,矯健的身手,三下五除二,便打走了十幾隻黑神狼。
那男子正是東方既白,可是他有任務在身,沒辦法送她回去,只能先幫胭脂包紮好,放在一個洛神樹下。在洛神樹方圓十里都不會有神獸出現,除了破格成神的神獸才能接近。
東方既白離開后,那個越飛的小神仙路過,看到胭脂,剛蹲下去查看,胭脂便清醒了過來。
自從,越飛頂替了救命恩人的名義,對胭脂騙吃騙喝騙錢財。
“你為什麼要騙她?”
東方既白趁四下無人,抓起越飛的衣領質問。
“這位大哥,一來,我沒有騙你的,二來,難道你喜歡她,不然關你屁事?反正,她現在對我死心塌地。是她蠢,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你管不着。”
越飛還是嬉皮笑臉的,對他自己做的事從不覺得有錯,只覺得是胭脂活該。那麼單純,不,應該是蠢死的人。
“她……她是我們的一員。她做事很努力,為了工作,裝着做作,把事情完成得很好。她很會演戲,表演的節目很得主人歡心。她內心是個活潑的女孩,但是很懂規矩,壓抑着天性,對大家很溫柔。所以,你敢再欺騙她,我對你不客氣。”
東方既白第一次給了他警告,越飛一臉無所謂,若無其事的依附着胭脂。
後來越來越多人對越飛有意見,他便騙了胭脂,說大家平時都不喜歡她。說她做作,說她會演戲,是裝出來的溫柔。
胭脂信了,自此開始自動疏遠大家,自己暗暗的修鍊,把自己的法力掌握得爐火純青。她總告訴她自己強大了就不怕別人看不起。
可是,越飛這個人竟然已經有幾情人了,還不斷騙胭脂的感情,後來竟然薅胭脂的法力。讓胭脂把辛苦修鍊來的法力,和關聯着妘幻的法力,心甘情願地轉動給他使用。
這一切東方既白都看在眼裏,如果被妘幻知道胭脂把法力輸送給外人,妘幻絕對不會放過她。
於是東方既白終於忍不住把越飛殺了,可是不忍心胭脂被那麼齷齪真面目打擊到,東方既白只說句看不順眼就殺。
妘幻看來,究竟是胭脂蠢,還是東方既白笨呢?難道東方既白早就喜歡上胭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