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陳祥
我叫陳祥,88年生人,屬龍。
在我的印象當中,爸媽當初給我起這個名字的寓意,應該是想着我們的三口之家,能夠千事如意,萬事呈祥。
然而,農村裏的老人常說,給孩子起名一定要起個好養活的,孩子自己能夠鎮得住的,如果名字的寓意太重,就會反過來壓住孩子。
我的名字,似乎很好的詮釋並印證了,這一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觀點!
咿呀學語,步履闌珊的幼年,我媽就因為一場車禍拋下了我和父親,撒手西去。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家……再也沒有了一天的安生日子。
也許是因為我媽的突然離世給到我爸的打擊太大,自那時候起,酗酒、賭博、夜不歸宿等等,就變成了他的常態。
自從我爸性情大變之後,存在於我童年裏最頻繁的記憶,就只有吃了一頓餓三頓,還有一年三百六的晚上,恨不得能被那些放老高的人,連着敲上個一百八十天的家門!
還沒來得及加蓋的二樓新房,直接停工!
把大堂算在內,一樓三間房裏的傢具和電器,全部被搬空!
就連幾畝農田裏的農作物,基本上也被那些放老高的人給禍禍空了!
自從家被搬空之後,我爸就跑出去躲債了。沒辦法,利滾利滾利,壓根兒就已經還不起了。
拿不出東西來抵債,如果還不跑的話……命就沒了!
在九十年代的農村裡,錢比命重要。為了錢,不要命的人多了去了!
那些放老高的人,哪個手裏沒沾點血?
人命對於他們而言,無外乎就是血多與血少的區別罷了。
對於我爸的行為,我可以理解,同時也可以接受。
反正,有他沒他都一樣!
我爸逃出去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毫不誇張的講,別說是什麼等米下鍋了,米沒有,鍋他媽也沒有!
要不是靠着鄉里鄉親們,東一口飯西一口粥的救濟,只怕我早就餓死了。
所以,對於遠親不如近鄰這句話,我算是深有體會。
只不過,世事無絕對。這世上唯一絕對的事,就是絕對沒有絕對的事!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並不是所有的鄰居,都是真心實意的在幫我。
他們當中……有人在圖謀我的家!
那個雖空無一物,但卻能為我遮風擋雨的家。
有句老話說得好,叫: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我永遠都忘不了,剛滿十四周歲的那年,我是如何被村長王陽明,給轟出了自己的家……
這個老陰比,為了謀奪我的家,從我爸逃出去的第一年起,就開始有意的去接近我,關心我。
他先利用自己的兒子王禹,和我是同班同學這一點,時不時的邀請我去家裏吃飯。
緊接着,在混熟絡了之後,他又利用自己的身份和關係,起草了一份變更監護人的申請書,帶着我去派出所蓋紅章,並簽字證明。
最後,在我十四周歲生日的那一天,同時也是我爸逃出去的第六年整,我又被他連哄帶騙的帶到了鎮上的派出所里,在又一張蓋了紅章的紙上,第二次簽下了我的名字。
這張蓋了紅章的紙,叫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說明書》。
自那一刻起,我的家……沒了!
拿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說明書》的那一晚,前腳在王陽明家裏吃完飯剛回到家沒多久,後腳我就被追過來的王陽明和王禹兩個人,聯手給轟出了自己的家門。
「你個沒爹沒娘的狗***!真以為能在我家白吃白喝幾年啊!」
「有多遠給我滾多遠!!!」
這是我的同學王禹,站在我的家門口,拿着有我簽過字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說明書》,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然而很奇怪的是,當時我既沒有還口,也沒有哭。
也許,是小時候哭多了的緣故吧。
被趕出家門之後,我的腦海里就只剩下了一個念頭:殺了他們!
那一晚,無家可歸無處可去的我,睡在了母親的墳頭。
我本來以為,自己應該會很害怕,然而並沒有。
世上本無鬼,鬼在人心中!
睡在母親墳頭的那一晚,雖然有些冷,但我的心卻是熱的。
也許是因為母親的在天之靈,在暗中保佑着我,那一晚我睡的很好,甚至還做了一個夢。
在夢裏,我被老師點名背誦余光中的《鄉愁》……
小時候,鄉愁是一枚小小的郵票。我在這頭,母親在那頭。
長大后,鄉愁是一張窄窄的船票。我在這頭,新娘在那頭。
後來啊,鄉愁是一方矮矮的墳墓。我在外頭,母親在裏頭。
王陽明啊,王禹啊,早晚有一天,我會把你爺倆兒都給埋坑裏頭!…………
02年,古惑仔系列的電影風靡滿大街。
那個時候,我滿腦子裏想的就是要出去混!要混的出人頭地!還要王陽明他們爺倆兒死!
然而遺憾的是,鎮上那些混社會的大佬們,壓根兒就看不上我這個小毛孩子。
沒辦法,為了在出人頭地之前不被餓死,我只能放下混社會的念頭,跑到隔壁鎮上的紡織廠里去做小工。
代價是,放棄了中考!
六百塊一個月,劃下來就是二十塊錢一天,包吃包住。
也就是在這個紡織廠里,我遇到了一個,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的人。
駝叔。
一個並不駝背,但卻弄得一身殘疾的老叔。
私底下,我稱呼他為駝六叔。
之所以會在原本的稱呼中間加一個六,是因為他的左手沒有食指、中指和無名指。
每次碰到駝六叔打招呼的時候,他那高高伸出的左手上,就只有一個大拇指和小拇指。
而那個架勢,就像是是比「6」。
除此以外,他的右腿也是瘸的。
一開始,剛和駝六叔搭檔上夜班的時候,我還問過他,為什麼會沒了三根手指,折了一條腿。
當時他給我的回答是:「被廠子裏的機器給碾的。」
駝六叔的答案讓我信以為真,並沒有多想。
直到後來有一次,在跟另外兩個小青年搭檔上夜班的時候,因為年輕人都閑不住,所以在這兩個人的連番慫恿之下,我就和他們玩起兒了炸金花。
一塊錢打底,十塊錢封頂。
猶記得剛開始玩兒,前半夜我一個人殺兩家,贏了兩百多塊錢。
可等到天亮散場的時候,我把辛苦攢了兩個月的工資,全給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