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聯手開採
一番感悟之後,林現因為曾經感悟過這兩種法則,只是未能掌握而已,所以知道兩塊仙玉之中散發的法則之力的波動。
這種波動似曾相識,而且也並不強烈。
不僅如此,仙玉之中的法則波動明顯並不完整。
要想通過仙玉來掌握這種法則之力,對於一般修士而言,則是需要找到大量仙玉,才有可能從仙玉之中感悟出這種法則之力。
仙玉本就稀少,還要找到蘊含同種法則之力的仙玉,何其困難!
所以,想要通過仙域來掌握法則之力,實際上也是一條幾乎走不通的道路。
對於一般修士而言,情況確實如此。
不過對於林現而言,就完全不同了。
林現因為曾經在器靈的幫助下,通過石柱感悟過大量的法則。
即便他之後又將所有的法則之力完全遺忘,但是感悟的過程他卻是記憶猶新。
這些被林現感悟過的法則,就如同在林現身體之中沉睡了一般,通過仙玉之中的法則之力的波動,就可能將這些法則之力再次喚醒。
所以,這些仙玉對於林現來說,作用就完全不一樣了。
就在林現感悟仙玉之中的土系法則之力的波動時,他也似乎感覺到了似曾相識的感覺,只要這種法則之力的波動更加強烈一些,他也許就能重新掌握土系法則之力。
這一點,林現並不懷疑。
至於金系法則之力,同樣如此。
緩緩睜開雙眼,林現眼中滿是驚喜之色。
果然從仙晶礦場之中開採出了仙玉!
仙玉也如同傳言的那般,果然是寶物!
只要能夠擁有足夠多的仙玉,林現可以肯定一點,自己在感悟法則之力時,必定可以更加輕鬆!
這兩塊仙玉之中的法則之力並不完全,林現感覺得到,仙玉對他感悟法則之力有着極大的好處,不過單憑兩塊仙玉也根本無法讓他掌握這兩種法則之力。
不過得知仙玉的好處之後,林現心中對於仙晶礦場的看重也提升了好幾個層次。
將兩枚仙玉收起,林現便離開了存放仙晶的庫房。
再次返回神舍,黃虎和祭司也正在神舍之中。
“仙晶庫房之中的仙晶已經被我收走,對於仙晶的開採,你們璇黃島可與小彭島聯手,如此,開採的效率也會更高一些。”
林現說完,便取出一枚仙玉,並將之託在掌中。
“這種仙晶一旦開採出來,便可以通知於我,這種仙晶對本仙人有着不小的用處,不知之前是否開採出來過這種仙晶?”
看到林現掌中的仙玉,黃虎一臉淡定:“回稟上仙,這種仙晶礦石確實與一般仙晶礦石不同,之前我們也曾開採出來過不少。”
“從我們接手小彭村的仙晶礦場以來,這種仙晶已經開採出來過十多枚,很是稀少,不過仙人對這種仙晶也非常重視,每每看到此種仙晶,都會非常高興。”
竟然已經開採出來過十多枚仙玉!
為何在黃荃的儲物空間之中並未有發現一塊仙玉?
是黃荃自己消耗掉了?
應該不可能!
那是黃荃將仙玉拿去兌換資源了?
這倒是很有可能!
也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這些仙玉黃荃自己也不能享用,已經將之交給了其他仙人!
若真是如此,那林現滅殺了黃荃,可能事情還並未結束。
不過林現也並不畏懼,只要有人敢進入他的領地,他就絕對不會手軟。
如今知道仙玉對自己的好處,林現也更加不可能讓此等寶物落入他人之手。
“不錯!這種仙晶對於我等仙人而言,確實有不小用處,也正因如此,不知開採力度可否加強?一旦開採出這種仙晶,便要立刻通知於我。”
“至於以後,你們璇黃島和小彭島都無需區分彼此,共同開採便是,只要開採到這種仙晶,本仙給你們兩島都記上一功!”
“一旦發現有其他凡人對仙晶礦場有不軌之心,也要及時通知於我,你等牢記一點,此事不可對外張揚,也務必要保住礦場的開採權便是。”
對於仙晶礦場的重要性,黃虎自然非常清楚。
之前的仙人不是因為仙晶礦場之事,又怎麼回去尋找眼前的仙人,也不會因此喪命!
不出意外,這位新來的仙人對仙晶礦場又是如此重視,目的也同樣是為了那種與眾不同的仙晶。
這些都是仙人們的事情,他們作為凡人,只是負責開採,為誰開採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仙人庇佑他們凡人便好。
誰佔有仙晶礦場對他們凡人都沒有影響。
只要仙人盡職盡責,在需要他們之時能夠出手,對於凡人來說便已經滿足。
仙人與凡人之間是永遠不可能出現矛盾的,他們永遠都是互惠互利的關係。
林現要求增加開採力度,無論是璇黃島還是小彭島,自然都不能反對。
何況之前是一個島的凡人開採,如今是兩個島的凡人一起開採。
本來人數就增加了許多,即便林現不要求,開採的力度也會提升許多。
“謹遵上仙吩咐,之後的開採,我璇黃島與小彭島都會增加人手,兩島人手聯合,相信開採的速度也會提升一些的。”
林現聞言,也是微微點頭。
然後身形緩緩消散,他也離開了璇黃島。
在林現離開璇黃島之後,黃虎便派人將林現的要求告知了彭雲得知。
彭雲自然不會反對,以後所有的仙晶都由璇黃島之人收走,這樣他們小彭島還少了一些事情,更加輕鬆不說,功勞也是不少一點。
從此以後,小彭島之人便與璇黃島之人聯手開採仙晶礦場,他們只是負責開採,而運送等事情都已經由璇黃島之人負責。
林現離開之後,便選擇在了一處地方閉關修鍊。
而他的神識所及,也能關注到仙晶礦場的情況。
竟然仙晶礦場卻是能夠開採出仙玉,而仙玉對他的作用也非常巨大,他可能不能坐視如此寶物落入他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