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少年不得志
王喜順。
漢中一個小山村裡長大的孩子,父母都是務農出身。
面朝黃土背朝天,祖祖輩輩都在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王家人也曾幻想過,自己這寒門有朝一日,能出貴子,考個功名,走上仕途。
王守元原名王喜順,王家務農多年,都會用家裏為數不多的積蓄,供每一代的男丁去私塾讀書。
山村雖然簡陋,在王喜順出生后的第三年,幸得一遊方郎中落腳此處,不僅為村民們祛病除災,還寫的一手好字,教的一手好詩。
或許是祖上積德,王喜順進入郎中的私塾后,郎中驚奇的發現,這孩子竟頗有文學上的天賦。
春去秋來十幾載,王喜順已行冠禮,帶着父母的積蓄,前往附近最大的縣城趕考,也就是鳳凰城。
臨行前,郎中也為王喜順改了名字,說是有朝一日若要走上仕途,需得有一個響亮的名字,喜順喜順,未免太跌份了些。
人能守元,元則隨之。人不守元,元則舍之。
於是,從那個小山村裡走出來的少年郎,名字就叫王守元。
如果事事都能如願,世間又怎會有那麼多意難平?
在腐朽的封建中,負責春闈的官員,根本不管你寫的字是否好看,作的詞是否傳唱,只管你口袋裏的金銀沉不沉。.
王守元費盡千辛萬苦來到鳳凰城,卻四處碰壁,掏光了所有積蓄,連春闈的資格都沒有取得。
心灰意冷,來到煙花河的得月坊上飲酒作樂,準備花光身上僅有的那些碎銀子,隨後帶着愧對父母的歉意,投河自盡。
酒過三巡,王守元的心思全在面前的初春杏花酒中,窮苦出身的他哪曾喝過這般豪奢之物。很快,醉意便湧上了心頭。
興至此,甩開身旁歌姬攙扶的手臂,賦詩一首。
“自歌自舞自開懷,且喜,無拘無礙。”
“不須計較與安排,領取,而今現在。”
話音剛落,旁邊竟響起了清脆的掌聲。
“好文采,兄台,好文采啊!”
醉眼朦朧的王守元隨着聲音方向看去,只見一身穿華服的少年郎,年歲與自己相仿,正稱讚着看着自己。
王守元腳步搖晃的走過去,雙手作揖,說道。
“過獎了...兄台...”
片刻后,王守元不勝酒力,倒在了得月坊那紅色的波斯毯上,昏睡了過去。
後來才得知,這華服少年郎,乃是鳳凰城柳員外家的獨子,柳世宇。
......
“等等?柳世宇?”
從回憶中醒過來的王守元,呢喃着柳世宇這三個字,似乎很熟悉一般。
“怎麼,你的好兄弟,你都想不起來了?”
白辛苦翹着二郎腿,手上把玩着那杯沒被王守元選中的茶杯,慢悠悠的說到。
王守元痛苦的皺着眉頭,似乎想從記憶深處,挖出這個熟悉的名字,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大人,能否再予我一杯?”
既然想不起來,那就只能再飲一杯那無色無味的茶了。
“你可想好,來世的福報本就有限,喝多了,也就沒有了。”
白辛苦盯着王守元那虛幻的眼睛說道。
“去他的來世!今生都沒過明白,談來世豈不笑話!還請大人賜茶!”
“好說好說。”
白辛苦微笑的回應到,不知心裏究竟打着什麼算盤,將剛剛空的茶杯再次推到王守元的面前。
空蕩的茶杯,不知何時,再次斟滿了透明的茶水。
......
柳世宇,是我王守元的兄弟,也是我的恩人。
得月坊一遇,柳世宇欣賞王守元的才華,而王守元,也欽慕柳世宇的豪氣,與財氣。
是的,財氣。
身為鳳凰城首富唯一的子嗣,柳世宇的錢財多到王守元無法想像。
奈何柳員外從小對這個寶貝兒子過於嬌慣,滿腹都是尋歡作樂,兄弟義氣,不曾有半點墨水。
於是,王守元便和柳世宇,達成了一個交易。
時間一久,王守元作為柳世宇的貴客住在了柳府。
“你們聽說了沒?柳員外那寶貝兒子啊,又出新詩啦!我偷偷看了一眼,喲!好看的很呢!”
“這也是...你們說,這人真有開竅這一說法啊?這麼多年玩世不恭,怎麼一夜之間,這才氣就煥發了呢?”
“我可要帶我家兒子去柳府取取經才行,說不定咱家還能出個秀才呢!”
自那時候開始,鳳凰城內便多了一個才華洋溢的柳公子,煙花河上多了一位出手大方,卻鬱郁不得意的王公子。
柳世宇雖然和王守元之間有交易,但兩人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實誠。
兩人做得最多的事,還是流連於煙花河畔上的得月坊,那些得月坊內的可人兒如今對柳世宇都殷勤的很,恨不得把他生吞了,好做個柳家的少奶奶。
才子配紅塵,這才有書里說的那味兒。
而王守元,看着面前的鶯鶯燕燕,心猿意馬,卻在柳世宇的光環下,只能做個陪襯的小角色。
姑娘家身上的脂粉香風,像頑皮的小手一般,不斷着勾引着王守元那未經人事的春心。
王守元對柳世宇有感激嗎?
有。
那恨呢?
嫉妒呢?
不忿呢?
這或許只有他自己才能知道了。不管怎樣,柳世宇作為兄弟,給了他從未想過的奢靡生活,而王守元自己,也漸漸沉淪在這燈紅酒綠中,無法自拔。
至於鄉下那務農的父母,還有當初學的一身本事回報山村的雄心壯志,早就在酒池肉林中,化為了心底最深的塵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