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林凡被選為隊長
如此想着的同時,林凡邊向後方撤退邊把目光看向了李信那邊。
便發現了李信此刻已經從防守轉換為了進攻。
瞬間,林凡就恍然大悟,想起了自己的一技能【將進酒】
也是屬於追擊技能。
和李信現在使用的技能【無畏衝鋒】大同小異。
確定了像這樣做后。
林凡側轉身軀,立馬就轉換狀態。
使用出了技能【將進酒】
從防守逐漸的變成了進攻!
咻———
咻———
音爆聲,接連的響起,林凡的速度出奇的快。
S+級凶獸的速度也不見的慢。
至此,獵物與獵手的身份互換,一前一後的追擊了起來。
另一邊命運決鬥場的李信見到林凡使用出和自己差不多的戰術后。
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內心暗嘆∶「這小子,果然聰明!」
是的,沒錯,李信之所以使用出追擊技能【無畏衝鋒】就是在戰鬥開始時,就看出了這些S+級凶獸不簡單。
就知道林凡用技能【神來之筆】肯定作用不大。
至此,他才放棄了使用出紫色領域戰勝這些凶獸。
而是使用出自己和林凡都相似的技能。
給林凡啟發,從而找到突破口。
「接下來,就看你自己的了!」
李信輕聲的述說了一句后,就想着目的已經達到了,不用追擊技能【無畏衝鋒】追擊這些凶獸了。
準備使用出紫色領域快速的解決戰鬥。
畢竟之前系統播報中提示過,不能把這些凶獸給惹毛,不然會出大事情。
所以要速戰速決!
轟———
李信停止了奔跑,幾乎在這瞬間,在他的身體中就冒出很多的恐怖紫色煞氣。
在紫色煞氣冒出的同時,李信的頭髮也是逐漸矗立。
他的目光也是冒出了一陣陣紫光。
此刻的李信就如同一頭魔!
一頭能主宰世間的魔!
在與李信相同命運決鬥場的S+級凶獸見此。
都情不自禁的張大了嘴巴,嚇得渾身顫抖。
同時,這些凶獸也不斷的發出吼叫。
「嘎嘎嘎」的叫聲。
聲音聽着悲痛與害怕,就如同即將面臨死亡一般。
.......
藍星,龍國直播間中。
此刻的龍國水友們看到了直播間中李信的做法后。
都情不自禁的討論了起來。
「好傢夥,我真的是好傢夥,信哥真的是好寵啊!」
「確實,信哥真的是貼心大暖男,我愛了,真的愛了!」
「嗚嗚嗚,凡哥真幸福,居然有信哥這樣的對象。我決定了,我以後找對象,就找信哥這種,再不濟只有他一半都可以。」
「對的,我也是,嗚嗚嗚,凡哥真的是太幸福了,羨慕ing。」
「啊,不是~樓上的姐妹們,你們這是怎麼了,為何我又看不懂了,你們到底在說些啥呀!」
「發出疑問的兄弟,你肯定不p黨~」
「你怎麼猜出的,咦,不對,你還沒有回答我問題呢...!」
「害~其實這個問題難的,要是你站在我p黨的角度真的非常的好理解,你現在注意看,信哥是不是能用紫色領域大殺四方!」
「嗯,的確,畫面中的確是這樣的。」
「那麼兄弟,我們就從這裏找突破口,你仔細想想,信哥能用紫色領域一擊殺之,為何還用衝鋒技能來畫蛇添足?」
「咦,等等,好像還真的是誒,讓我分析分析,凡哥這邊先是用了躲避技能,沒有用,然後用了和信哥同樣的技能。而在凡哥這邊用出了衝鋒技能后,信哥這邊就開始用紫色領域大殺四方,這就說明,這一切都是信哥故意而為之!」
「不錯,樓上的兄弟,有p黨的潛力,但還有一點你說漏了,之前系統提示音說過,這些凶獸易怒,所以需要速戰速決,而信哥卻為了凡哥而故意拖慢速度...」
「我靠!我靠!我靠!這..好像是真的耶!」
「分析問題還得是p黨啊!分析的真到位!」
「麻的,我決定了要加p黨,真的是太厲害了。」
「我也是,要加入你們!」
「........」
在直播間眾人討論的同時。
黑色領域中,李信的命運決鬥場上的紫色領域已經逐漸的把這個命運決鬥場給包圍。
這就是意味着,與李信同處一個命運決鬥場的S+級凶獸全都滅亡了。
【滴!恭喜龍國國運選手李信成功滅殺自己所在位置處的S+級凶獸,等待龍國國運選手林凡處的結果出來后,在一起算獎勵!】
聽聞這腦海中的這道系統提示音,李信也是沒有露出過多多餘的表情。
他則是內心暗嘆:S+級凶獸的實力和我的實力相比相差甚遠,接下來就看林凡的了。
如此想着的同時。
李信把目光看向了林凡的命運決鬥場處。
看看林凡有沒有找到突破口。
另一邊,此刻的林凡也是聽到了李信解決掉S+級凶獸的系統提示音。
聽聞到這道系統提示音的林凡些許的有些吃驚。
信哥的動作怎麼這麼快,剛剛不是還在追擊着凶獸嗎,怎麼一下子就處理完了。
像這樣想着,林凡邊追擊着S+級凶獸,邊把目光看向了李信所處的擂台處。
第一時間就發現了紫色領域。
「怎麼回事?剛剛信哥不是在追擊S+級凶獸嗎?」
「怎麼現在在信哥的命運決鬥場處有這麼多的紫色領域?」
帶着這個想法,林凡仔細的思考了一會。
瞬間靈光一閃,如同醍醐灌頂一般,知曉了一切。
原來...
原來...之前信哥使用出衝鋒技能【無畏衝鋒】是為了我!
頓時,一股暖意涌過了林凡的內心。
此刻的林凡已經沒有想超越李信的念頭了。
此刻的他只想大聲的對着李信說一聲謝謝。
奈何,他們二人之間所處的命運決鬥場有塊隔音擋板,不能傳音。
不然的話,林凡高低都要大喊一聲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