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過去的錯誤
等他開車離開,葉盡歡回來收拾了攤位,對唐仲薇道:「走吧,去買點菜,然後去接諾諾放學。」
唐仲薇沒有任何異議,獃獃的跟着葉盡歡在菜市場轉悠一圈,出來的時候,兩個人手上都是菜。
有排骨,有魚,有牛羊肉什麼的。
光是這些肉,就花了兩百多,以前唐仲薇可不捨得。
但是今天,她沒好意思開口拒絕,畢竟葉盡歡一天賺了一千多塊錢,讓她實在無話可說。
到幼兒園接了諾諾放學,小丫頭看到這麼多肉,頓時驚喜的喊道:「媽媽,這都是咱們家的嗎?」
「當然。」葉盡歡笑着道:「晚上給你做紅燒排骨和糖醋魚吃。」
「太好了!我最愛爸爸了!」諾諾歡天喜地的喊着。
看着女兒喜笑顏開的跟在葉盡歡身邊,父女倆其樂融融的樣子,讓唐仲薇很是有些恍惚。
她從來沒見過這樣的畫面,丈夫是個思想十分傳統的男人,說白了就是重男輕女。
知道生了個丫頭,就再沒給個好臉色。
從小到大,諾諾都是她一個帶的,丈夫連給孩子沖奶粉,昨天都是破天荒頭一回。
是什麼讓他產生如此大的改變?
唐仲薇不知道,但她無比渴望這樣的改變能夠永遠持續下去。
回去的路上,一家三口有說有笑。
既然決定接受重生的命運,葉盡歡自然要儘可能融入現在的家庭。
他本就是個聰明人,刻意討好下,無論唐仲薇還是諾諾,都被他哄的合不攏嘴。
直到回了家,門口站着幾人,見一家三口回來,其中一人嘿嘿笑起來:「呦,小葉有心了,知道哥幾個喜歡吃肉,還特意買這麼多。」
看到這幾人,唐仲薇的雀躍心情頓時消弱了幾分,因為她知道,這幾人都是葉盡歡的牌友,遠近聞名的人渣。
葉盡歡根據記憶認出了這幾人,自然明白他們的來意,便道:「以後我不打牌了,你們走吧。」
聽到他這句話,唐仲薇心裏不由升起一絲暖意,丈夫真的變了。
可是下一刻,那些人的話,卻讓她臉色發白。
一人冷笑着道:「姓葉的,你這是打算過河拆橋?昨天可是說好好的,輸了你老婆就來陪我們幾個,怎麼,不認賬了?」
「就是啊,你還說你老婆床上功夫不行,讓我們多教教她呢,哥幾個可是準備了不少東西要和弟妹玩呢!」
這幾人的話,讓唐仲薇渾身發冷。
她猛地看向葉盡歡,滿臉的不敢置信:「你竟然把我當賭注?」
葉盡歡內心苦澀,恨不得給自己兩巴掌,都怪前身腦子進水,賭什麼不好,賭老婆?
現在好了,人家找上門來,該怎麼解釋?
他只能訕訕的道:「我要說那是被鬼附身了,迷迷糊糊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你信嗎?」
唐仲薇看着他,臉色逐漸發青,最後猛地把手上的菜往葉盡歡身上砸去:「我還真以為你改了,原來你是做賊心虛,葉盡歡,我恨你!我要和你離婚!」
隨後,唐仲薇拉起諾諾就要回屋。
結果門口幾人直接把她攔住,更有人笑嘻嘻的順着她胳膊往身上摸:「弟妹,急什麼啊,天還早着呢。」
「給我滾開!」唐仲薇快速後退,冷着臉道:「不管葉盡歡做了什麼,和我無關,你們如果再這樣,我就報警!」
「報警?你報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他是你男人,把你賭輸了,警察來了也管不了!」一人嘿嘿笑着,就要過來抱住唐仲薇:「來,先讓哥哥聞聞你身上香不香。」
唐仲薇心裏又氣又怕,驚慌失措的往後退,然後便撞在了一人身上。
她臉色發白的回頭看,見後面是葉盡歡。
追過來的那人笑着道:「看見沒有,你男人都不讓你走,你還跑什麼啊,乖乖跟哥哥樂呵幾天,說不定還能給你點錢。」
唐仲薇淚如雨下,以往丈夫無論做了多少錯事,她都可以忍。
但是今天不行!
他根本沒把自己當老婆,只是當成了賭桌上的籌碼,既然如此,還忍什麼?
早就該聽爸媽的勸,和他離婚,也不至於落得如此田地!
方才的好心情,伴隨着巨大的心理落差,讓唐仲薇甚至想當場咬舌自盡。
就算死,她也絕對不會讓這幾個人渣毀了自己的清白!
就在那人追上來,要把唐仲薇拉走的時候,葉盡歡忽然一巴掌抽了過去。
這一巴掌,把所有人都打的愣住了,連唐仲薇都沒想到,葉盡歡會動手。
那人在愣了一下后,惱羞成怒,揮舞着拳頭衝上來:「***的……」
然而他只衝到一半,就被葉盡歡一腳踹飛出去。
凡是有錢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極其愛惜性命。
葉盡歡也是如此,他是個搏擊愛好者,對這種體育運動並不陌生。
論真實戰鬥力,並不比職業選手差多少。
儘管眼下這具身體素質有差距,卻也不是普通混混所能比擬的。
見同伴挨揍,其他人也都嗷嗷叫沖了上來。
可他們哪裏是葉盡歡的對手,如同猛虎撲入羊群,葉盡歡精妙的躲過了大多數攻擊,只付出被踹了三腳,挨了兩拳的代價,便把眼前這三人打的躺地上痛叫。
唐仲薇都看傻了,她從來不知道丈夫這麼能打,尤其出拳和閃躲的架勢,和電影上演的一模一樣。
諾諾更是揮舞着小拳頭,喊着:「爸爸加油!爸爸加油!」
在孩子的加油聲中,葉盡歡乾脆利索的結束了戰鬥,一腳踩在叫嚷最凶的那人臉上,惡狠狠的道:「我說過了,從今天開始不打牌了,以前的事情也翻篇了,聽懂沒有?」
那人也算有點骨氣,道:「姓葉的,你輸了那麼多錢還打算賴賬,信不信老子報警……」
「報警?可以!」葉盡歡冷笑一聲,道:「賭博輸的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算打官司也不會有任何法院支持你們討債。還有,根據治安條例,賭博金額超過一萬元,就會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我了不起進去幾天,交點罰金,但你們三個開辦過小型的賭場,賭資數額超過百萬,按照刑法規定,最少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不用你報警,我自己會打110,順便舉報你們幾個,都等着坐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