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這工程量可不小
“你們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
再次返回棚子這邊的時候,安歌發現,他們竟然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各種東西全部都已經搬了下去,甚至於,爐子裏面已經燃起了熊熊大火。
而在一旁的桌子上面,則是整整齊齊的擺放着一大堆馬蹄鐵。
當然,這些馬蹄鐵肯定是不能直接用的,還需要根據馬兒的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才可以正常使用。
“嗯嗯,基本上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頂多再有五分鐘就能開工。”
綽倫布庫還未開口,欽巴便率先開口道。
一提到馬的事情,欽巴的情緒明顯高昂了很多。
“五分鐘嘛,那我這就喊小白龍它們過來吧。”
說話間,安歌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有了一個小笛子,只是輕輕的吹了那麼一口氣,一股悠揚的聲音,便在這天地間回蕩起來。
若是仔細去聽,一定會發現,這聲音先傳播到了大鮮卑山上,然後回聲回到了毛熊那邊,然後又翻回來。
翻來覆去。
久久不能散去。
“安老闆,你這是?”
綽倫布庫有些不解的看着安歌。
雖然他們也會使用聲音去召喚馬兒,但是一般情況下,並不會用這麼大的聲音,更不會距離那麼遠去召喚。
因為馬兒的聽力其實也是十分有限的,這樣的聲音應該很難被辨認出來才對。
即便被判斷出來了,也很難找到聲音的來源。
就說現在這陣陣迴音,讓人來分辨,怕是都分辨不出來源。
這樣的手段,似乎是更傾向於訓鷹人的手段。
“當然是喊馬兒了。”
安歌理所當然的說道:“你看那邊,這不是來了嗎?”
聽着安歌的話,綽倫布庫差點就無語了。
然而,還不等他吐槽,竟然真的看到不遠處一陣煙塵泛起。
馬,竟然真的向著這邊沖了過來。
難道是自己之前一直有誤解?
不對啊!
如果真的能這樣,祖祖輩輩都這樣了,怎麼可能不這樣呢?
對,肯定是安歌這邊的馬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不然怎麼可能會那麼強悍的呢?
肯定是這樣!
可能是那‘頭馬’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吧?
綽倫布庫很快便想到了安歌經常騎着的那個白色的馬兒。
的確,看起來就非常的神俊。
或許。
那頭馬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吧。
頭馬若是能辨別出來聲音來自於什麼地方,自然就能帶着馬群過來。仟韆仦哾
不過尋思着這些的時候,綽倫布庫還是覺得自己的判斷可能有錯誤。
然後便將目光看向了部族來的其他幾個人。
然後.......全都是一樣的表情。
顯然。
大家的想法都一樣。
這樣的話就放心了。
就在這時,周圍突然出現了一道道影子,將綽倫布庫驚醒過來。
那些馬兒竟然已經沖了過來。
正在圍着他們轉圈,準確來說,應該是圍着他們的主人安歌,再轉圈。
羨慕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直播間的觀眾們看着他們幾個的表情,也是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哈哈哈,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羨慕。”
“沒想到鄂倫春人也在羨慕主播有鄂倫春馬!”
“其實而已難怪會這樣,我記得主播說過,鄂倫春獵馬的數量已經非常稀少,絕大多數鄂倫春人騎的馬都是三河馬、蒙古馬之類的。”
“馬兒本身不就是我們男人的浪漫嗎?誰能不羨慕?再說了,這麼聽話的馬兒,不是更少見了嗎?”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願意的話,主播肯定願意讓他們騎着出去玩玩,而我們,只能看着.........”
“麻蛋,我們不一樣,嗚嗚嗚。”
“我也好想要體驗一下馬兒啊!”
“........”
說實話,鄂倫春馬的體質是比較粗糙的,而且體格也不大,算是中等大小的,但是奈何這傢伙結實,而且還擁有登山的技能和滑雪的技能,絕對是最適合這裏的存在。
再加上,他們鄂倫春人自己都沒有鄂倫春馬了,自然也是羨慕非常。
“沒錯!真的是鄂倫春獵馬!安老闆,沒想到你這邊竟然會有這麼多的鄂倫春獵馬啊!最近這些年,我都已經很少能見到了。”
就在這個時候,其中一個老師傅開口道。
此話一出。
頓時引起來了眾人的認同。
周圍幾個人紛紛點頭。
顯然。
他們都很少能看到了。
“我這也是機緣巧合,若是未來它們產仔了,有多餘的,我可以送給你們幾頭,不過現在嘛,我也沒什麼辦法。”
感受着他們炙熱的目光,安歌有些無奈的說道。
說實話,他們鄂倫春人對於鄂倫春獵馬肯定是有感情的。
安歌也能理解。
畢竟幾百年的心血。
傳聞,他們鄂倫春人從350年前,就已經開始培育鄂倫春獵馬了。
當時龍江南岸其實主要居住的是索倫人。
索倫人也是一個漁獵民族。
世代養馬。
質量好,數量多。
鄂倫春人便從他們那邊拿到了一些馬兒,在山裏面開始培養。
後來,
滿清為了穩固這片疆域,便成立了鄂倫春常備軍。
大概是1000騎兵。
因為長期的戰鬥,馬匹傷亡數量非常大,所以,經常會徵調一些蒙古馬過來。
於是乎,在長期混血的情況下,那種原有的馬兒和蒙古馬就雜交出了一個新的品種。
想也知道,戰爭先死的肯定是不優秀的。
最後剩下來的,就是這種混血之後,最適合戰爭的馬兒。
這個時候的鄂倫春馬,基本上已經能夠在寒冷的深山中,長期登山涉水,越野穿林、吃雪啃枯。
加上體型較小,靈活敏捷,持久力強,已經非常強悍。
後來,鄂倫春人又和毛熊換到一些毛熊馬,又和櫻花島國人換到一些櫻花雜種公馬,再後來,又融入了一些三河馬、黑馬馬、卡巴金馬,世代改良,才有了最適合這片山林,最強悍的馬匹。
完全可以說,鄂倫春獵馬就是數百年的心血所在。
可惜,時代終究是變了。
馬兒上場的機會越來越少。
或許正是因為經濟方面的原因,又或者是其他什麼原因,反正現在的鄂倫春獵馬,幾乎已經瀕臨滅絕。
也就只有被保護起來的那數百頭穩穩噹噹的。
安歌這裏可能就有10%,20%的馬兒。
“這怎麼可以呢!”綽倫布庫聽着安歌的話,連連搖頭道。
一匹馬兒,哪怕是小馬,再便宜,也需要幾千塊錢。
更何況,還是鄂倫春獵馬這樣的珍惜的,賣個上萬塊錢,肯定沒什麼問題。
“這有什麼的,我這裏這麼多的母馬,到時間了,它們肯定會生下來不少,有多餘的話,送你們兩頭也無所謂。”
安歌笑着說道:“咱們還是快點進入正題吧,這一百來頭馬兒,工程量可一點都不小。”
聽着安歌的話,眾人也不在多說什麼。
只是看着突然來了這麼多馬,有點不知所措。
他們以前都是一頭一頭的來的說。
安歌似乎是察覺到了他們的神色,笑着說道:“小白龍,你帶着它們回馬捨去吧,我讓誰出來誰在出來。”
???
直接這樣命令?
開玩笑的吧!?
不應該人上去將其牽進去嗎?
聽着安歌的話語,綽倫布庫等人直接懵了。
然後,更懵逼的就出現了,隨着一聲低鳴,小白龍居然真的帶着其他的馬兒,向著隔壁的馬舍走了進去。
這麼通靈性的嗎?
這也太逆天了吧?
他們什麼時候見過這陣勢!?
即便是那倆老先生,一輩子見了數千匹,上萬匹馬,也沒有見過這麼聰明的。
怎麼能不震驚呢?
“你們這是什麼表情啊,那個就是它們的窩,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會回來睡覺,自己會回去也很正常吧?”
聽着安歌的凡爾賽,這幾個人差點就翻白眼了。
除了羨慕,什麼都不想說。
什麼時候他們的馬兒也能這樣啊!?
那可就真要燒高香了!
羨慕死了。
真的嫉妒。
真就是他們理想中想要的一切,在安歌這裏,都實現了。
而且似乎對安歌來說,這些還很稀疏平常的樣子。
等到所有馬兒都進去之後,欽巴開口道:“要不我們先給小白龍裝蹄鐵吧,這樣的話,其他馬兒看到了,就肯定不害怕了。”
“不用,先給這傢伙裝吧。”
安歌抬手指了指身邊的馬兒。
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居然還有一匹馬兒留在了安歌身邊。
說實話,小白龍簡直就是安歌的心頭肉。
他可捨不得讓小白龍大頭陣。
萬一弄不好呢?
原本他就是奔着保護這些馬兒去的,但凡是傷到了一點,後悔都沒地方後悔去。
先看看他們的技術,還是非常重要的。
“行!那就這頭吧!”
欽巴是有些兒神經大條,但是卻不傻。
她自然知道安歌是在擔心什麼,當即點頭同意下來。
反正這一百頭馬,遲早都是他們的活。
現在讓安歌先看看他們的技術就完事。
對於自己的技術,欽巴是百分百的自信。
說話間,欽巴快速將護腿給穿在腿上,而後對着眾人說道:“這第一頭就讓我來吧,我先來試試這些馬兒烈不烈。”
聽見她這麼說,其他三個人真就是一點意見都沒有。
顯然,對她的技術還是非常認同的。
不然怎麼可能讓她打頭陣?
對此。
安歌自然也沒什麼意見。
當即說道:“韁繩什麼的,那邊都有,我給你拿過來吧。”
畢竟是第一次。
肯定是要拴起來的。
不然的話,馬兒亂跑可就不好了。
經過一番簡單的配合,很快,外面這匹馬便被拴起來了。
想也知道,這馬兒還是非常配合的。
畢竟早就已經認主了。
馬和狗一樣,一但認主,就會變得非常聽話。
欽巴二話不說,直接將其一條腿給抬了起來,用自己的小腿將其夾住,然後,拿着一個特質的小刀和鎚子就開始在腳底割了起來。
蹄甲飛濺。
“???”
“好傢夥!?”
“修蹄子這麼暴力的嗎?”
“聲音倒是蠻好聽的,就是感覺好疼。”
“你們想多了,這肯定不會太疼的,不然的話這馬兒這麼可能任由小姐姐處理呢?”
“就是就是,馬的力氣那麼大,如果真的很疼的話,早就已經跑的遠遠的了。”
“卧槽?這麼還上鉗子了?”
“........”
看着簡單的用刀子和鎚子修理的時候,觀眾們已經討論的非常熱鬧的,然而,緊接着,欽巴竟然拿起一個鉗子,開始剪了起來。
一大塊一大塊的蹄鐵不斷的掉落下來。
然而。
這還只是前奏。
緊接着,又開始拿着銼刀銼了起來。
安歌看着他們的動作,非常滿意的點了點頭。
別的不說,就說現在這一套行雲流水,就看的出,技術不錯。
正當他想要去直播間炫耀一波的時候,卻發現,直播間內的討論風向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樣。
不禁有些無語。
絕大多數觀眾竟然不知道蹄甲是什麼,覺得馬兒會疼。
“大家可能誤會了,馬兒的蹄甲其實就和咱們的指甲是一樣的,而且特別厚,你們看下面那些,全部都是。”
“這玩意能很好的保護馬兒的四肢,進化出來就是讓磨損的。”
“反正你剪指甲不會疼,它現在就不回頭疼。”
“而且這玩意是一直長的,所以我們剛剛才會說,一個半月就需要重新修剪製造一次馬蹄鐵的原因。”
“至於為什麼要弄蹄鐵,我就這麼說罷,其實不是所有馬兒都需要裝蹄鐵的,比方說,以繁殖為主的馬兒,還有那些用來吃肉的馬兒,都是不需要弄蹄鐵的。”
“只有這種需要人騎或者馱東西的馬兒才需要裝蹄鐵。”
“因為這個能很好的保護它們的蹄甲。”
“古代還沒有發明蹄鐵的時候,戰馬的損失率那麼高,從來都不是因為戰爭,而是因為蹄甲被磨爛了。”
“要知道,在負重多的情況下,走的路一但長了,對馬蹄的磨損可是相當嚴重的,隨時都可能傷到肉質,引起出血。”
“而且,你們可能不知道,蹄鐵的價格其實還是很貴的,而且還需要定期打理,成本絕對算得上是很高,如果不是必要,誰會浪費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