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沒有人賦予文字價值的時候,它到底是如何存在的?我大部分的時間,已經習慣了手邊的很多東西,都是有價值的,直到我意識到,我的工作很有趣,就算沒有回報,也會一直去做的一件事情,世上既然存在這樣的情況,那麼工作,是不是就是從興趣來的?
有段時間我經常聽說,對於興趣,要好好保護,不要讓它變成工作,別人給出的理由是,如果這樣做的話,興趣就不純粹了,興趣可能會消失。我以前對此沒有太大的看法,我那時也並不像是這樣,現在我想說,興趣從一開始就沒有我們想像得純粹,它只是不賺錢而已。
很多人把純粹、跟金錢化作對立面,這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在第一個工作誕生之前,我想很多人都不是為了錢,而去專門從事一樣事情的,能讓我想到的理由,只有興趣跟擅長,這兩樣你也不知道是哪個先發生,又或者是本來就一起存在的,有興趣的東西,做得多了所以擅長,擅長的東西,給自己帶來很多樂趣,所以有了興趣。
我一開始的興趣也並不純粹,我只是覺得寫東西可以受到很多人的喜歡,那個時候看着很多寫手的小說,都被很多人誇讚,只是這樣才想要動筆的。想要誇獎,後來發現這個能賺錢,就想要賺錢,想要的東西,實力跟不上,就產生了不甘心,想要抹平這種不甘心。一天一天地打着字,不知道這種情緒是什麼時候發生變化的,慢慢地我竟然喜歡上了寫書。
我想我喜歡寫東西,並不是從一開始就特別擅長,這種擅長從剛開始,也只是一點點的差別。越發地擅長是每天積累來的,只做一件事,跟同時做很多事情,耗費的心血跟精力都是不一樣的,有些人覺得自己能同時把握好所有事情的進度,但我不行,如果我不是專註地只做一件事情,我沒有辦法徹底投入在裏面,寫到快崩潰的時候比比皆是,甚至在五六年之後,才慢慢掌握一些基礎的技巧。
那些困難和克服的過程,是我喜歡上寫文的理由之一,我想或許我也並沒有那麼喜歡寫字,只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喜歡上了能夠專註做一件事的自己。它對我來說特殊,是因為我的時間,跟我積累下來的那些經驗,才慢慢地將我從那麼多的人中間區分開來,我喜歡它給我帶來的特殊。
從這裏推出去,我猜測任何工作都是如此,永遠有熱愛自己職業的人,也永遠有想要把行業,發展得更好的人。將這種對職業的熱愛抹平,只用價值去衡量,當別人不承認我的價值的時候,我才會那樣難過。
歸根到底,是我也在承認,只有價值才能衡量一件事的“價值”,這確實是一種很方便的衡量方式,但有時候太過認同這個,也會忘記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如果一個人被賦予過多的價值,他會不會又錯誤地,將那些價值看成了自己真正的價值。
我的書可以被賦予價值,它在我打下這一行字的時候,就已經是成為了一件文藝類的商品,雖然在我眼中,它多少是跟別人眼中有些不一樣的,但它本身就已經存在那裏了。但如果將我的書的價值,看成是我這個人的價值,從而附加在我自己的身上,我就容易對自己產生各種偏見。
別人明明是因為,認可我工作的內容,這種價值上的錯誤等式,反而覆蓋了我的書,而將價值,直接加在了我的身上。不管這個價值是多是少,甚至是像我現在一樣趨於沒有,那也是錯誤的。
錯誤地以為,當自己的工作,不受到認可的時候,就等於自己沒法受到認可。錯誤地以為,當自己的工作,受到高價值認可的時候,就等於自己的一切都能被用價值衡量。比起前者自己一個人傷心,我覺得後者看起來更加可憐。
我想要寫這些,除了我自己不斷在說服自己,要認可自己這個人之外,我還想有機會的話,想告訴那些,價值很高的人。
不要將自己的人生交付出去。
那是一個錯誤的等式,人就是人。工作就是工作,我可以在工作上付出很多我的心血,但我不能讓工作,成為束縛我手腳的東西。甚至我覺得,任何以這種形式,來評估一個人的工作,都是一種很過分的事情,可很多人在做着這樣過分的事情,卻敢說自己只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簡單來說。
站在評估者的角度,都已經不將對面的人當做人了,工作上的能力與個人是要分開的,可他們將能力跟個人這兩個概念混淆在一起,然後將價值附加在了一個人身上。很多人對此都感到討厭,但我覺得他們有時候說不出來根本的原因,我在寫文的很長時間中,也沒有發現這樣奇怪的地方。
但如今已經很清楚了。
這甚至都不是賺錢的事情,而是在徹徹底底地,剝奪一個人的人格。
我情願相信,做出這樣事情的人,是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過分,我也不想說他們打從心底里,就看不起處於弱勢的人。很多人是不得不做出讓步的,再覺得不甘心,也只能說服自己,再覺得生氣,也只能在稍微得到一點好處后,平息自己的怒火,我看到好多人的無奈,也想到自己的無奈。
我不明白,工作可以有無限的熱情,但價值卻又讓人抹平這種熱情。適當地使用這樣的準則,確實可以促進行業的發展,一旦過頭了,不能說是阻礙,應該說是會變成毀滅性的打擊,真的想要賺錢的人都該住手了,它在抹平所有人的利益,卻沾沾自喜地以為只有自己佔到了便宜。
如果天空能驅散這樣的灰暗,那一定是所有人都能夠感受到的。
只是下沉的速度,有快、有慢,不會有一處真的能停歇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