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的警務保障
香港警隊在裝備、經費等物質保障方面投入很大,有雄厚的物質基礎,相配套的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從而使這支龐大的警隊的保障工作得以有條不紊、緊張有序地展開。他們在這方面積累的豐富經驗,值得我們認真探討和借鑒。
第一節警務保障體制與機構
1.監管處資訊系統部?
監管處資訊系統部由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負責,下設通訊科、運輸科、資訊應用科。各科職能詳見本編第一章及監管處組織表。
丁部門(監管處)組織表
2.財務處
該部門由一名政府委派的職級為庫署助理署長的財務總監主管,負責財政經費的預算、分配、管理和物料管理(由一名高級警司主管)。
3.策劃及發展部
由一名總警司負責。負責警隊發展與建設方面的策劃、論證、研究工作。詳見下圖:
財務處與策劃及發展部組織表
從香港警隊上述警務保障體制看,是由幾個部門各負其責、同時運作的,並由專門的策劃及發展部門前導,這種保障的水平是與社會客觀的發展趨勢同步的。
第二節警隊的資源管理
?香港警隊的財政管理是嚴格按香港立法機關及公共財政的規定操作的。每年的財政預算,是由政府立法局領導的財務委員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審批執行的。香港警隊資源詳見下表。
周年預算(96至97年度)100億元
可移動資產—水警船隻—運輸工具—通訊設備—槍械—辦公室設備—雜項設備—資訊應用設備萬元1652,36628,94828,7344,6961,4752,368
固定資產萬元
—警署及警崗67
—警隊設施(總部、訓練學校、行動基地)25
—員佐級人員宿舍(單位)11,409
—部門督察級人員宿舍(單位)1,159
人手(截至96年1月1日)萬元
—紀律人員27,551
—文職人員6,113
—輔助警察5,721
香港警隊97年預算為100億港元,開支項目很多,大致可分為:
1.個人薪金
2.與警員有關的開支
3.部門開支
4.雜項開支
一、香港警隊的經費管理
香港警隊的經費實行統管的原則,由警務處統一制定預算,經立法局審批后,由政府實施,警隊財務處是具體的操作部門。審批權限比較嚴格,總區指揮官一級的警官只能按日常部門辦公經費開支規定範圍內批款,總額年度不得超過50萬港元。
在經費管理上,警務處專門設有內部審計科(內部核數),專門負責對經費使用的審核工作。該科的工作目標是:
1.維持有效的監控系統,保障警隊的資產不受損害。
2.警隊的資源,包括財政、人力和物資等各項資源得以充分而有效地運用。
3.各單位嚴格遵守政府和警隊已制定的各項政策、法律、規則和工作程序。
4.警隊發出的各種資料和數據完整和正確無誤。
審計科可以對職責範圍內的各警隊的工作提供獨立評核。
香港警隊採用內部核數機制已超過30年的歷史。早在1975年以前,就有一支由高級督察負責的工作小組對下屬各警隊的技術情況進行核查。1996年總部通令第30號宣佈,成立財務處,這個小組改名為內部核數科,編製16人。詳見內部核數科組織圖。
內部核數科組織圖
內部核數科負責為警隊管方提供獨立評估,以檢討隸屬於警隊工作範圍的活動。該科特別協助警隊管方確保:
a)現有足夠的管理制度以保障警隊的資產;
b)警隊的資源,不論是財力、人力或物質方面,均以合乎經濟原則且高效的方式運作;
c)遵守警隊及政府的既定政策、程序、法律及規例;
d)警隊各個單位存備或發佈準確及完整的消息及數據。
4個核數組對警隊共140個單位進行核數檢查,這項檢查是以一套既定計劃為根據,涉及項目包括保險箱、小額預墊備用金、持有的現金、順序編號及受管制的各種表格、囚犯財物、囚犯膳食、保釋金、證物、槍械和彈藥、物料和裝備、汽車及燃油、津貼、定額罰款通知書、電費、複印收費、僱用警務人員、輔警(特別職務津貼)、非政府撥款、假期記錄、郵票及郵費。
各行政主任(內部核數)亦負責編製檢查報告,並採取跟進行動、檢討會計程序、調查有無重大差異之處、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就一般會計程序向各單位指揮官作出建議。
香港警隊經費來源由政府統一撥給,列入政府預算,這樣做規範了警察行為,減少了非正常渠道獲得經費的途徑,使警隊在執法上更具有獨立性,在發展上更具有保障性,在管理上更具有廉潔性和規範性。
二、警察的物料管理
香港警務處採取物料統籌管理的方式,由財務處物資統籌科統一管理。該科由一名高級警司主管。儘管該科隸屬於政務系統的財務處管理,但是,主管人仍然是着裝警察。物料管理科組織架構如下:
1.警察貨倉。負責採購、儲存、供應並分發警隊所需一般的、專門的制服、裝備、文具用品等。
2.警察槍械庫。購買並保養所有槍支、彈藥、有關配件;監督、維修並保養警隊武器。
3.警察無線電倉庫。購買、儲存及供應所有無線電和通訊儀器以及零件等。
4.家私組。為警隊所有辦公室及警察宿舍提供家私,並安排有關的維修工作,安排搬遷辦公室。
5.辦公室設備組。為各單位提供種類合適的辦公設備,並為所發放的辦公室設備安排維修。
物料統籌是香港警隊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物料統一採購,部門歸口,統一發放,控制檔次和規格,這對於警隊減少浪費、節約開支、避免奢侈具有積極的意義。
三、警用裝備的管理
香港警察對各部門的各種裝備捨得投入,各種裝備器材比較先進。我們參觀了警察總部的指揮控制中心及部分警區的指揮室,室內裝置有先進的電腦,可通過有線、無線電話接收各種信息、衛星轉播的圖像,而且很清晰;主要交通道口、大街小巷都有監控設備,特別是“999”熱線一接就通,指揮警務人員為市民排憂解難。指揮中心的警務人員還專門為考察團講解示範,例如一車違章,在1分鐘內馬上能查到該車的全部情況,即車主、單位、車架號、發動機號、駕駛員情況及車輛技術狀況等,為路面交警提供處理依據。另外還設有高級指揮人員指揮室,供有重大情況時指揮用,設備十分齊全。
香港警隊現有電腦近5000台,僅通訊倉庫就有2億多港元的通訊材料;各種車輛2400多輛,而且車輛裝備齊全,巡邏車、運兵車、指揮車、支援車、刑事案件調查車、越野車都安裝廣播及警報系統,安裝霧燈、滅火器、電台、車速偵察器等設備。警隊每年的車輛增購及更新由政府車輛管理處統一撥款。僅車輛維修一項1996、1997年度即需支付1億1600萬元。政府車輛管理處備有緊急車輛編配冊,提供緊急警務用車;需要時,警務處可向政府其他部門借用約80輛貨車或同類型車輛。全港警隊在各區設有38個加油站。
槍支做到人手一支,倉庫有各種充足槍支彈藥備用,每年用以更新的槍、彈費用達2000多萬元,並設有槍械修理車間。水警各類船艦裝備有165艘。警務人員的個人裝備精良。據支援部的高級督察介紹,警務人員的裝備原則是從實際出發,從需要出發。例如,對警務人員的軍裝,設有專門的研製委員會檢查警隊現存的制服及裝備,向政府物料供應處處長作出有關制服的配額和建議,經裝備委員會討論並進行試驗,報行動處長審核呈參事處長批准,然後進行購置。所有警務制服統一經費、統一製作、統一量體裁衣、統一發放,政府根據需要撥款。僅一件秋、冬兩用的巡邏風衣即需製做費2300元左右,由此可見香港政府在警務個人裝備上投入之巨大。在資源管理方面,香港警隊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1.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在經費的使用上,只有財務處能代表警務處長進行全警隊的經費管理,其他部門均無此職能。
2.實行統籌的原則,統一歸口採購。這種採購也是在政府物料統籌的前提下進行的。采、供、分配三個環節都按有關程序進行,堵塞了漏洞。
3.統籌開發,統一推廣。資源是有限的,多頭開發、重複研製的投資不僅效率很低,而且造成了極大的浪費。
4.對經費開支和物料流通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組織專人每年對警隊的資源進行核數,對賬目進行審核。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警隊內部監督引出一個“核數”的概念。核數,包括對經費賬目、實有物資、固定資產的核對。目前,我們對國有資產的核數機制尚未形成,容易產生國有資產流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