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急速的鈴聲
廣陽省廣陵市刑警大隊的一間審訊室內,兩名幹警正面對着一名嫌疑人,“說說吧你和受害者什麼關係,你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在即莊嚴又壓抑的審訊室內,嫌疑人看着牆壁上那抗拒從嚴,坦白從寬的標語,讓嫌疑人顯得慌亂無措。
辦案幹警看到嫌疑那無處安放的雙手,讓他們更加確定嫌疑人的心理防線已經處於即將崩潰的邊緣了,於是決定加強審訊攻勢,“相信你也知道我們如果不是已經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不會將你逮捕的,在你住所發現的證據已經足夠我們向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了,現在是你唯一的為自己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了,說說你的作案過程和受害者的關係吧!”
面對幹警堅定的眼神,嫌疑人下定決心地講述起自己做的作案經過。
……
第一天:報案時間12月15日
“叮鈴鈴”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在嘈雜的辦公室內響起;
“喂,廣陽省廣凌市刑警大隊,你說什麼?好、好,我們馬上過去”嚴平山掛了電話,馬上向大隊長辦公室奔去,嚴平山刑警大隊副隊長兼一組組長。
“任局,在龍山縣葛家鎮山尹村發現一具女性死屍,當地派出所接到辦案后,已經趕到現場,現在請求我們到現場參與現場勘查”嚴平山一邊跟着大隊長任准身後一邊說道。
“馬上通知刑警一組、技術處相關工作人員集合,三分鐘后出發”任准一邊走一邊吩咐道。任准廣凌市刑警隊支隊長。
“是,任局”說完嚴平山轉身離開了。
嚴平山地離開后馬上開始部署出警人員,刑警大隊內一組人員都開始忙了起來,不到三分鐘所有人都到達了集合地點。任准環視了一群人後只是簡單地說道“出發”。
話聲剛落所有警員迅速地登上已經準備好的三輛警車,警車響着嘹亮的警笛聲向葛家鎮山尹村的方向駛去。
車輛在路上疾馳,很快三輛警車就到達了案發現場。
鎮派出所所長吳明智看到任准大隊長帶着人過來了,馬上迎了上去兩人簡單的寒敘了一下,喬梁就介紹道:“今天上午10點46分我們接到報案,報案人說在山尹村西的卧龍山腳下好像存放着一具屍體的行李箱,接到報案后我們馬上組織了警員趕到現場,在出警同時溝通咱們市刑警大隊,現在我們派出所已經封鎖了現場,等候進一步的工作安排。”
任准邊走邊問道:“現場初步勘查得怎麼樣,有什麼線索嗎?”
喬梁緊接着介紹道:“從現場的受害者的實際情況分析:
1、受害者是被裝在一個大的行李箱內,行李箱丟棄的位置距離行走的路徑大約有30m;
2、受害者是一個女性,穿着為職業套裝,但是職業套裝上並沒有工作的單位名稱,着裝整齊看不出有掙扎搏鬥的痕迹,但不排除受害者死後被嫌疑人整理或更換了衣物;
3、受害者體表沒有明顯的外傷,懷疑是被服用過量藥物導致死亡;
4、受害者身上沒有財務、手機及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現在無法和家人取得聯繫和確定居住地址;
5、案發現場為泥土路,但是除了報案人的行走痕迹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行走痕迹或腳印;
現場能夠發現的信息暫時就這麼多信息,現在對破案沒有多少價值。”
任准皺着眉頭聽完喬梁的介紹后問道:“好的,謝謝同志們對現場的保護。報案人員的,現在報案人怎麼處理的?”
“報案人暫時沒有讓離開,等一會兒就移交到刑警隊”喬梁說道
“好的,平山安排兩個人去詢問一下報案人,將發現受害者的全部過程詢問清楚;然後又吩咐道現場現在還需要麻煩咱們派出所的同志,繼續進行封鎖,等待技術處的同志勘查完現場后,才能解除”
聽了任準的話,喬梁應聲去安排了。
任局長接着對身邊的隊員說道“平山帶一隊人和技術處一起對現場進一步勘查;國濤你帶兩個人到周圍走訪一下,看有沒有可用的信息或監控探頭”鄭國濤刑警大隊一組副組長。
隨着任準的安排,鄭國濤帶着兩個組員脫離隊伍,沿着路徑去了解周邊的現場情況了。
任准自己則和嚴平山一起到現場進行的勘查。
到了現場任准和嚴平山發現現場情況基本上和派出所喬梁說一致,一個保存較為完好的行李箱,行李箱裏蜷縮着一具衣着整齊的受害者,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其他的任何物品。
技術處的一名痕迹檢驗的警察開始對行李箱進行檢驗,對非常容易留下線索的幾個點:拉鏈、手柄處、拉杆、行李箱密碼處進行痕迹取模留證。
行李箱上線索很快就取樣完畢,進一步地分析驗證需帶到警局內開展。開始展開現場其他收集,線索收集非常的繁瑣及費時,時間很快到了傍晚的時間,隨着夜晚的不斷臨近,現場勘查也已接近尾聲。
等到現場勘查徹底完畢后,任準將隊員集合起來,現場基本上已經勘查完畢,回局裏后通報一下具體勘查情況。隨着車輛的離去,這邊荒地又恢復了以往的凄涼;
在車上,沉思的任准突然睜開眼睛,對身旁的嚴平山道:“平山你現在立刻安排兩個人輪流在案發現場附近潛伏蹲守,發現形跡可疑的人立即帶回詢問。”
“好的,我馬上安排”嚴平山說完后掏出電話安排了兩個人蹲守現場。
車輛疾馳在寬闊的公路上,但車裏的氣氛卻非常的壓抑,每個人都各懷着自己心思,但人們都感到來自這個案子的壓力;
很快車輛就回到了刑警大隊,任准邊向局內走邊吩咐道,各組快速整理好線索,20分鐘后第一會議室開會;
所有人應了聲是,然後都快速地回到各自的崗位,整理自己掌握的線索;
參會的人員陸續地來到第一會議,不到20分鐘會議參會的人員到了,任准到了會議室后看了一下參會的人員,會議就正式開始;
“這個案件的基本情況大家已經都知道了,我先說一下市裏的領導對這起案件非常重視,要求我們在1周內偵破此案,所以我們隊的壓力很大啊各位,下面說一下現場勘查掌握的線索吧”
“那我先說一下在報案人員那裏理解的情況,報案姓名劉謙和今年36歲外省人是附近一個叫華海生物的中層管理,今天倒休沒事就想趁着天氣比較好登山運動一下,按他說的並沒有做什麼具體的規劃,就是順着案發的那條小路向山上走,攀登到10點左右,報案人感覺時間差不多就開始返回,存放受害者的行李箱也是在返回的時候被發現的,報案人說是發現行李箱外觀完好,就比較好奇裏面裝的什麼,然後過去瞧瞧,打開的過程中從行李箱裏露出了受害者的頭髮,報案人就慌亂地離開了行李箱範圍並報警。”趙明誠詳細地說道。趙明誠刑警隊一組成員。
“嗯,明誠下一步你去具體了解一下這個報案人,核實一下報案人的說的是否屬實。現場周圍走訪得怎麼樣?”任准說道
“案發現場位置於卧龍山山腳偏上的位置,通往案發現場的路只有那一條小路,與小路連接是一條水泥路,水泥路是兩個正在建設的工廠出資修建的,是為了方便他們的貨物進出,因為工廠正在修建,所以沒有監控,周圍的住戶距離丟屍地也比較遠,所以住戶沒能提供什麼有用的線索,水泥路連接的是鄉鎮公路,水泥路為原點南北兩端的路口上有監控,現在已經溝通交警將監控視頻調出,具體內容下一步勘查”鄭國濤將現場周圍的情況詳細地敘述了一遍;
任准聽后並沒有做什麼評價,只是示意技術科繼續介紹自己掌握的信息;
技術組的組長李昌瑞用手扶一下自己的眼鏡說道:“受害者女性,33歲左右,身高162cm,體重57kg,已受害時間為3天前,具體時間為12月12日晚11點左右,受害者體表沒有明顯傷痕,說明受害者沒有和嫌疑人進行搏鬥,目前為止線索就這麼多,更多的線索需要進一步的化驗。另外受害者受害前有過同房的經歷,但在貼身衣物上並沒有發現dna。
“嗯,現場呢,案發現場還有什麼線索?”任准問道
嚴平山接道:“水泥路上無法提取嫌疑人的腳印,泥土路上也沒有嫌疑人的腳印,只是在路邊的草地邊上有行走的痕迹,因為雜草無法提取嫌疑人的腳印;案發現場距離泥土路約30米左右,這30米的距離上都是雜草,也無法提取腳印;現場除了行李箱外就沒有別的可用的線索了”說完后就看向任准。
任准看了一下各位組員后說道:“線索就這麼多了嗎?誰還有要補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