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道爾先生,約翰先生,我回來啦!那邊已經安頓好了!”
“很好巴克斯,現在我有一個問題要問你。”
“你說。”
“你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證物是在警察局嗎?”
“不是,證物現在還在這兒,我們警察還沒來的及送回警局呢。”
“那太好了!你不介意我們去看看吧?”
“當然不,就在那兒!”
說罷,巴克斯、道爾和約翰來到了暫存證物的地方。只見一群警察正在那裏拍照記錄。
“都有哪些證物呢?”
“一根沒燒完的蠟燭,一個鐵球,這些是在現場發現的。一盒火柴,以及一封信,這些是在死者的衣兜里發現的。”
“我可以看看火柴和信嗎?”道爾問。
“可以。”
好幾分鐘過去了,道爾卻一點動靜都沒有。約翰在一旁耐心的等着,而巴克斯卻不耐煩了。
“喂!道爾,你看了這麼半天,倒是有點反應啊?”
“別急別急。”
道爾又看了一會兒,說出了自己的推斷。
“這種火柴是定製款,上面還刻有死者的名字。無論是包裝還是封面都很精緻,說明這個人雖然日子過得平淡卻沒有墮落。至於信嘛,很特別。”
“怎麼特別了?”
“這封信是用打字機打印出來的,從打印機的模糊程度上看,這應該是自己家的打印機。沒有真人的字跡。信的內容是約見死者晚上在他家客廳見面,這也能解釋為什麼死者要站在客廳卻不上床睡覺的原因。”
“因為他要等人!”
“沒錯巴克斯。信沒有署名,只是寫了一個:你的朋友,也沒有寄信地址。那麼,這封信是怎樣送達這裏的呢?”
“你怎麼肯定信是兇手寫的?”約翰問了一句。
“我不肯定,因為現在還有兩種可能性。其實還有一種,不過我已經排除了。就是朋友來家裏約見然後藉機殺了德諾德,但這樣推斷不合理。因為據我所知德諾德還沒立遺囑,不考慮遺產問題。沒有妻子,也不至於是因為搶老婆。沒有什麼錢,謀財又何必。所以總之,沒有這種可能。”
“再來說那兩種,這兩種總結成一句話:嫁禍給朋友。”
“啊?嫁禍給朋友?”巴克斯插了一嘴。
“嗯。第一種,朋友來家裏約見,而死者被兇手偷襲。這樣可以嫁禍給朋友,讓大家以為是朋友殺了死者。第二種,兇手冒充朋友講信送到死者家中,在死者等人的時候偷襲死者。”
“所以現在又回到了那個問題:那位朋友或者是兇手是怎樣講信送達的。”
“那還用問,當然是信使了。”
“對,送信員。”
“那有什麼啊?”約翰疑惑地問。
“很好,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已經有眉目了!來吧約翰,咱們去第二個現場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