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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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最初的震驚過後,高家父母迅速冷靜了下來。

兩年前的那場詭異車禍,已經讓高家父母認識到,這個世界上,或許存在着一些,人們認知之外的事物與情況。

比如行車記錄儀無法拍到的白影,又比如,眼前的小孩。

高父當即拿出手機,聯繫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與高家已經結識兩年了。

當初,高誓沉睡不醒,急壞了高家上下,正當一向不信鬼神的高家,急病亂投醫地開始詢問朋友有無認識的靈異人士時,一老道敲響了高家大門。

老道發須皆白,鶴髮童顏,一身月白道袍,手持拂塵,仙風道骨。

門一打開,他便道,“老朽觀此地有異。”

空渺道人被急壞了的高家人請進門,他看到床上的高誓,問過八字后,面色凝重拿出七枚銅錢,往空中一拋。

而如今看到這來路不明的小孩,第一反應便是找空渺道人。

他再次拿出銅錢,想要為這小孩算一卦,卻如兩年前一樣,雙目再次流下血淚。

沒想到高誓沉吟片刻,仰頭,“大名就叫高顧笙,小名叫樂樂,怎麼樣爸媽?”

在他蘇醒之後,時不時的,腦海中就會出現一些夢境片段,最開始隔五六年才會出現一次,隨着高顧笙漸漸長大,出現地越來越頻繁了。

幾番考量之後,這孩子被留在了高家。

空渺道人來的很快,消息發出去,轉瞬大門就被敲響,簡直像空渺道人早就預料到高家的情況,特地等在門口似的。

他手速很快,襯衫袖子挽起,露出一截手臂。

自此,高家徹底信了鬼神之說。

空渺道人道,這孩子與高家有緣,與高誓更是有父子之緣。

高誓叼着煙,將方才突然出現在腦海中的夢境片段敲進電腦。

但是空渺道人看到小孩時,也是吃了一驚。

三日後,高誓果真蘇醒。

而突然喜當爹的年幼爸爸高誓,堅持要自己給這小孩子起名。

他留下了高誓蘇醒的時間與自己的聯繫方式,便翩然而去。

雖然已經記不清夢的具體情節,卻總覺得,少年在夢中未曾真心笑過。

那就給他取名叫樂樂,往後都快快樂樂的。

這個文檔記滿了他零星的夢境。

高家眾人紛紛圍上去,老道只擺了擺手,“天機不可窺。”

在名字脫口而出的那一刻,他想到的是夢中的少年。

下一瞬,雙眼猛地閉緊,竟緩緩流下兩道血淚。

其實高家給孩子起名一向沒什麼講究,但是高誓畢竟年紀小,高家人很擔心會起個“高球球”“高年糕”之類的名字。

而時間證明了,那個噩夢不僅僅是一個夢,還是以高顧笙為主角的未來。

這個世界,似乎是一本書。

他的預知夢,實則提前瀏覽了“劇情”。

劇情……

狗屁的劇情。

高誓冷笑一聲,看着自己打出的又一段夢境碎片。

在段落的開頭,赫然兩個大字。

【溫涼】

***

“隊長!吃午飯了嗎?”

“老大,上次任務的檔案我整理好了,你看一下。”

“隊長,A市那邊有消息了嗎?”

一進門,隊裏的狗子們紛紛從工位前抬起頭來,高誓順手拿過常陽上供的半包薯片,“暫時沒什麼事,報告寫完了就去訓練場鍛煉鍛煉,秋子,你的體能太差了,加二十組引體向上和五十組仰卧起坐。”

冉秋一聲哀嚎,“老大,我的腳還沒好呢。”

高誓拿起薯片,點點頭,“對,所以等你腳好之後再加十圈慢跑和五十組蹲起,去掃個賓館而已,跑太急把自己腳崴斷,真有你的。”

無視冉秋的慘叫,高誓把薯片丟進嘴裏,嚼了兩下皺起眉頭,一看包裝,“板栗味?這是什麼□□。”

常陽笑嘻嘻道,“老大,咱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有難吃的薯片一起吃,你就幫忙吃一點吧,浪費糧食多不好。”

高誓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丟到常陽懷裏,“你說得對,浪費糧食是不好,所以要是我看到你沒吃完,就把你上次買的櫻花酒釀味樂事一起塞你嘴裏。”

被常陽強行投喂數不清的黑暗料理的狗子們紛紛歡呼起來,

“隊長萬歲!”

“原味永遠的神!”

“我再也不要吃韭菜味的薯片了!”

一頓嘻嘻哈哈中,黃杉壓低了聲音輕聲問,“隊長,樂樂怎麼樣了?”

高誓何等靈敏,這群傢伙看着是在打鬧,實則一個個耳朵都豎了起來,他也知道大家都很關心樂樂,乾脆也沒壓低聲音。

“樂樂沒什麼事,就是有點被嚇到了。”

見高誓的神色正常,便知道高顧笙並無大礙,有些凝滯的氣氛再度活躍起來。

“也是,姓溫的那小子也就是個繡花枕頭,哪裏打得過咱們樂樂。”

“沒想到他看着人模狗樣的,實際這麼不是東西。”

冉秋突然皺起眉頭打斷了眾人的談話,“老大,溫家出手了,想把溫涼撈出來。”

剛回到部門的庄貅貅愣了愣,小聲問,“什麼溫家?”

她今天上午才執行任務回來,只知道樂樂差點出了事。

黃杉解釋道,“溫涼是溫家的人,就是B市的那個溫家。”

冉秋迅速點開一個個對話框,雙手在鍵盤上幾乎要飛出殘影,“溫家估計是聯繫不到樂樂,想花錢解決問題。”

高誓走到冉秋身後,看着監控中的畫面,冷笑一聲。

“溫家。”

“讓他們撈,我倒是要看看,他們要怎麼把溫涼撈出來。”

就在昨天,他記起了部分有關溫涼的噩夢記憶。

溫涼是一切噩夢的開端。

在夢境的最開始,高顧笙便是如他撿到的那樣,小小的一個孩子,躺在凌山的荒草中沉睡,他被乞丐團伙撿到,成為了乞討組織的一員。

這個乞丐團伙,專門挑小孩子去乞討,這些小孩子,有的是他們撿到的,有的是拐來賣不出去的。

只有三五歲大的小孩,或是被折斷手腳、或是被挖去眼睛,用人造的殘疾去博取路人的同情,為他們背後的乞丐團伙帶來源源不斷的金錢。

幼年的高顧笙生的太好,簡直是一個吸金神器,靠他來乞討,比直接賣掉賺的多。

於是高顧笙便在乞丐團伙艱難生長到六歲。

不幸中的萬幸,是高顧笙聰慧,與為首的乞丐周旋,多次打消了對方將自己弄殘的念頭,勉強保住了身體的健全。

六歲的時候,乞丐團伙被搗毀,他被送到了福利院,這家福利院的院長和阿姨很好,高顧笙吃上了自出生以來的第一頓飽飯。

然而,六歲到十八歲的這一段時光,高顧笙過得卻並不平靜,在這短短的十二年時間,他曾被人綁架,也曾被犯罪組織領養,他的好相貌成了對準自己的利刃。

一路跌跌撞撞,他長到了十六歲,十六歲到十八歲這兩年,彷彿上天終於放過了他,那些普通人一輩子也遇不上一件的事情終於放過了他。

他一邊打零工賺學費一邊讀書,有時候他為了賺錢一天只能睡三個小時,福利院的媽媽心疼他,悄悄給他塞吃的,可福利院也沒有錢,偶爾塞給他的吃食,也不過是一個土豆、半根火腿。

最瘦的時候,他的大腿還沒有同學的手臂粗,瘦得好像風一吹就折斷了。

可是那段日子,是他活了十八年以來,最快樂的時光。

他的寒窗苦讀有了回報,在十八歲那年考上重點大學,學校免學雜費,高中還給他發了一筆獎學金。

前途一片光明。

他以為,前途一片光明。

直到他到大學,遇上了溫涼。

溫涼迷|奸了他,次日醒來后,假惺惺地抱歉,並展開正式的追求,整個學校都知道了,他們學校的校草,溫涼學長,有了喜歡的人,正在追求。

所有人都好奇,究竟是什麼人,讓溫涼低聲下氣地求愛。

高顧笙被扒出來的時候,眾人大失所望。

一個孤兒,一個土包子,怎麼配得上他們的白月光?

沒人去深究這件事的真相,沒人管高顧笙的意願,沒人去了解高顧笙的人品,更沒有人願意透過他老土的劉海,與他驚慌卻清澈的眼睛對視。

他們只是覺得,如果這樣的人都可以入溫涼的眼,那麼自己也可以。

大多數人對這件事只是感嘆兩聲,但總有一小部分人偏激而自負,他們將所有的不滿都發泄在了高顧笙身上。

高顧笙被堵進小巷揍過,被學生會的某個部長暗箱操作,取消了貧困生獎學金,他上交的競賽材料被使了絆子,還有外校的人來將他堵在角落,大聲告訴他,他配不上溫涼。

這還不算。

他的課題被爆出了抄襲。

一時之間,群情激奮。

整個學校好像都容不下他。

在這樣的明嘲暗諷之下,高顧笙引以為傲的成績一落千丈,老師也失望地將他排出了課題小組。

就在高顧笙萬念俱灰、搖搖晃晃地從老師辦公室走出時。

他撞上了溫涼。

溫柔的溫涼學長啊,逆着陽光,眉目儘是擔憂與關切。

他輕輕地、珍視地,將高顧笙擁進懷裏。

“別怕,你還有我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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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萬人迷兒子是什麼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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