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第1章 第1章

臭名昭著的東區。

警笛聲總能響上一整天。

街角便利店新進了批貨,全是零食,花花綠綠,把兩排貨架都塞滿了。

收銀員小孟站在收銀台前嗑瓜子,眼睛在監控屏和貨架那兒來迴轉。

店裏就一個顧客,一直背對他,年紀看着不大,穿着身黑色校服,書包鬆鬆垮垮背着。他站的筆直,盯着貨架上的薯片已經十多分鐘了。

小孟忍不住出聲,“喂,你到底買不買?不買別在這兒杵着。”

男生這才有了動作,他慢吞吞地挑選,拿了幾包薯片,還有一瓶汽水。

小孟上下端詳他,眼神戒備。

被密切注意的男學生終於挑好東西走了過來,手腕上的表是最新款智能手錶,腳上的鞋也是名牌貨。他頭髮理的很短,泛着栗色的淺,好像漫畫裏走出來的一樣,乾淨好看得很,哪哪都不像壞學生。

向來以貌取人的小孟徹底放了心,語氣變好許多,“看你的校服,是十三中的吧?”

男生把手裏的東西往收銀台上輕輕一扔。

沒回答,伸手就往書包里掏。

小孟覺得他毫無威脅力,聊的更起勁兒了,“也不怪我多慮,主要是你們學校的少年犯太多了,隔三差五就來我店裏搶錢,不給就打人。哎,你看起來不像東區的啊,怎麼會去那兒念書?那學校亂得很..”

他的話沒能說下去。

眼看這一臉純善的男生從書包里掏出來一把槍,對準了他。

“你好,搶劫。”

祝高興一直覺得自己的名字很諷刺。

美好的期望祝福,聽起來很喜慶,卻在起了這個名字不久后就被車撞成了植物人,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五年。

當然,這還是一天前的事。

不能動,不能說話,不能睜眼,他像個被戳瞎了眼睛的木頭人,躺在滿是刺鼻藥水味的房間裏苟延殘喘。

那段時間漫長又無聊,沒什麼人來看望他,除了定期做檢查的醫生護工,就只有一個人每天都會來,不知道叫什麼,長什麼樣,只知道他來了就會坐到床邊,開始叨逼叨,像個專門負責講故事的保姆。

祝高興又在包里掏了掏。

小孟害怕的把一堆零食往他面前推,哆嗦着聲音說,“就拿點兒薯片?是不是太少了?要不再挑點別的?別掏了..你想搶什麼就搶什麼我絕對不反抗..”

然後眼睜睜看着他,掏出一本書。

封面純黑色,印着幾個充滿了內味兒的字,《冷麵闊少和他的替身情人》。

小孟:“..”

這什麼意思。

這場搶劫是他有史以來遭遇過最詭異的。

祝高興不慌不忙地翻了兩頁,這才看向小孟,態度禮貌,“實在不好意思,請配合一下,裝作誓死不從的樣子搶走我的槍,然後打電話報警。”

他說,“別緊張,我會全力配合。”

小孟像在看精神病,“你到底想幹什麼..”

祝高興說,“沒什麼,只是想去少管所學點兒知識。”

念書的人身上總帶着股香,聲音似乎也有催眠效果,經常把祝高興念的昏昏欲睡,但內容一波三折緊張刺激蕩氣迴腸,總能讓他精神起來。

讀的就是這本披着虐心虐身曠世絕戀的皮,內里三觀不正的狗血垃圾。

主角和祝高興同名,命運比起來,也說不了誰更好,誰更壞,似乎沒差多少。

他家境顯赫,卻被父母忽視,被手足欺辱,還被送進民風最差勁的東區,在最混亂的學校里讀書。常年被欺壓,他變得敏感孤僻,被迫輟學。

然後遇到了主角攻,被他當替身養着,愛的卑微又可憐,一輩子躲在主角攻身後當籠中鳥,後來被養成廢物,還為了他被人殺了,主角攻這才意識到自己的愛,痛到發狂,彷彿開了大,牛逼的幹掉大反派,跑去祝高興的墓碑前流淚,似乎感天動地,真愛無敵。

這傻逼劇情聽的祝高興整個人都有點暈,細節也記不大清,只記得那人日復一日在自己耳邊重複。

“祝高興的手指被掰斷了。”

“祝高興的腿被踩斷了。”

“祝高興死無全屍。”

祝高興聽的想坐起來一刀把這聲音的來源給捅死。

也許是強大的意志力感動到了死神,真就賞了他奇迹。他醒了,醒在另一個世界。手邊一本書,還附贈一個隨時翻看劇情的金手指。

如果照着書里情節走,那必然是一步步邁向不得好死。祝高興開始琢磨裏邊兒的漏洞和限制,發現是可以改變故事內容的,端看主角怎麼選擇。

醒來時,劇情剛好發展到原主角蹲在學校門口,想繼續上學,但糾結了許久,還是選擇回到主角攻的身邊。

祝高興乾脆利落的起身就跑。

學肯定是不能輟的,主角攻那兒也不能去,得先找個好地方避風頭。

據書里描寫,主角攻錢多勢大,是整個城市裏最牛逼的豪門闊少。不管祝高興跑去哪,都會被他藉著保護的名義找到。

祝高興琢磨了會兒,突然想到一個主角攻目前無法公然挑釁的地方,少年監獄。

計劃目前很順利。

小孟聽從了建議,接過槍拿起電話,哆嗦着手準備報警,眼看書上的文字就要變成「即將被抓進少管所了」卻戛然而止。

槍被人奪走,抵在了祝高興脖子上。

開口是懶洋洋的少年音,“巧了,我也是來搶劫的。”

小孟嚇的腿都軟了,扶着桌子想往外挪,卻被叫住。

“哎,別走啊,我搶劫他搶劫的東西,不算犯法吧?應該稱作..見義勇為拔槍相助?”這突然殺出來攪局的人指使着小孟,“幫我拿個袋子裝,那瓶可樂不要了,換成七喜。”

祝高興皺眉,上下打量他。

個子還沒自己高,穿着寬大的飛行員夾克,衣領上還有幾個印着寶可夢的卡通胸章。頭上的棒球帽更是誇張,畫的笑臉塗鴉線條扭曲,色彩亂七八糟。

帽檐壓的很低,遮了半張臉,只能看到他下唇的唇釘,尖銳灼眼的像兩顆惡鬼的牙齒。渾身混街頭的不良少年氣質,看起來也就十五六歲。

祝高興把槍口推開,“弟弟,這麼危險的武器,還是交給警察比較好。”

少年歪了歪頭,“哥哥,一把玩具槍而已,有什麼危險的?”

小孟人都僵了,氣的。是啊,剛才事發太突然,過於緊張,連上面貼的價格標籤都沒看到,二十三塊七毛八,有零有整,如此劣質的做工,簡直瞎了自己的狗眼。

“你耍我?”小孟臉色鐵青,拿起角落的掃把就要把人往外趕。

祝高興側身躲開,一臉真誠的解釋,“實在對不起,我謹遵社會主義和諧要求,不能非法攜帶槍支,只能用玩具了。你要想出氣,就報警抓我,把性質說的嚴重點,我判的時間越久,你心裏舒坦的程度就越高啊。”

報警鬧大扣工資的還是自己,小孟也不慫了,只想儘快把這搞事情的趕走,“看你是學生,我不計較!趕緊滾出去!別耽誤我生意!”

混亂中。

夾克少年慢悠悠地拿起袋子,開始往裏頭掃吃的,薯片掃了幾十包,七喜汽水也多拿了七八瓶,還隨手拆開一個口香糖開始嚼。

看見這渾水摸魚的舉動,小孟更火了,舉着掃把就要往他身上敲,還沒碰上,就見這小矮個兒從兜里掏出了幾張皺巴巴的一毛紙幣,往他面前一扔。

洋洋洒洒,跟撒花似的。

少年提着袋子晃了晃,抬腳就走,聲線散漫,“別謝我,這都是普通市民應該做的。”

一旁的祝高興低頭看了看書,內容變了。

“黃昏時刻。差點走上犯罪道路的祝高興竟遇到了東區瘋狗!這個從小精神失常病態瘋狂的小惡棍顧不尚!命運彷彿在等他自投羅網,魔鬼般汲取他的生命力。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祝高興:“..”

作者有話說:

和主角一樣,作者也謹遵社會主義要求,三觀極正。

書名不過審,還得改。

記錄歷史。

《他開着皮卡炸學校》

《他開着皮卡炸爛尾樓》

《馴服瘋狗的十二種方法》

《教導瘋狗的十二種方法》

我目前正在想第五個。

希望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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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着飛機炸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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