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遇荊雲龍

第十四章 再遇荊雲龍

就在秦東航剛飛躍湖面之時,前方的密道卻走出了一隊人馬攔住了去路。

“這小子,不是那日在霍將軍府中見過的那個螻蟻嗎?他手上,居然拿着升龍果!”為首的一名少年說道。

此人竟是那荊家少主荊雲龍!

這時一旁的霍岩說道:“是的小少爺,此子確實是我摯友之子,當日在鄙府您見過一面。”

“好小子,我辛辛苦苦在這歷練了三個月才找到這處寶地,本可以算作我此處歷練最大的成就,沒想到最好的東西居然被你搶了去。”荊雲龍說道。

“搶?我先到這的,憑藉自己努力拿到的東西,怎麼叫搶呢?”秦東航也是不屑的說到。

這時荊雲龍身旁的護衛也是開口說了話:“此子七八歲模樣,修為還不到元師境,卻能夠拿到升龍果,身上絕對有什麼秘密。小少爺,不如將其捉拿審問,定能審出有價值的東西來。”

說完漏出陰狠的眼神,仔細一看,加上霍岩一共六名護衛皆是元尊境界的強者。

霍岩聞言,趕忙說道:“小少爺,此子乃故友遺孤,希望小少爺海涵,否則我無顏面對九泉之下的故友啊,如若小少爺放過小侄,今後黑玄堡眾將士和我一定為小少爺,為淮州荊家拋頭顱灑熱血。”

荊雲龍聞言,淡淡的說道:“你不用求情,我的東西,從來沒人敢搶,我會親手拿回來。而你和你的黑玄堡軍,皆為我荊家養的狗,我要你怎樣你就得怎樣,你沒權利跟我談條件。”

“你!”

霍岩眼色變得凌厲就要動手,其餘五名荊家高手幹嘛元力爆發護住荊雲龍。

霍岩突然出手,攻擊被五名荊家高手擋住。

“東航,快走,我來拖住他們。”霍岩對着不遠處的秦東航說道。

“很好,重情重義,但是你也要有那實力。”荊

(本章未完,請翻頁)

雲龍說道,隨後又對着幾名荊家高手說到:“速殺!”

“是!”荊家高手們領命之後也是紛紛展開了對霍岩的攻擊。

“航兒,走吧,我現在的精魄之力剛恢復一點,頂多只能發揮出元尊的實力,對方人手太多了。”青帝的聲音在秦東航腦海中響起。

秦東航無奈,只能對着霍岩的方向說:“霍叔,東航侄兒叩謝!”,隨後附身一叩之後便欲撤離。

“想逃?”荊雲龍大喝一聲便過來追擊秦東航。

“小少爺!”荊家高手略顯擔憂。

“你們別插手我自己來,小子,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拿到這升龍果的,不過即使你不簡單,我也不會讓他們插手的,我會公平公正的打服你,讓你明白賤民跟我的區別。”荊雲龍說道。

“十二三歲的元師打七八歲的元者,你還真公平”秦東航說道。不過隨即便收起升龍果運轉元氣準備戰鬥。

“師傅,人家都這麼看得起我了,您就別出手了。”秦東航說。

“哈哈哈,行吧,不過要快點哦,那霍岩可是撐不了多久,雖然我覺得你肯定打不過他。元師跟元獸還是不一樣的,你能打敗二品元獸卻不一定打得過元師,何況是這種家族底蘊深厚的小少爺。”青帝說道。

“那也總得試試吧”

秦東航身後元魂浮現:

“焱九尾第二元技炎柱-疊加破元玄氣!”

紅色火柱摻雜着黑色元氣向荊雲龍爆射而去。

“兩種元力?身後的鷹類元魂居然不是他唯一的元魂?”荊雲龍驚訝的思索到:“我在書中看到過,想必,這就是傳說中的積元體質吧!”

“積元體質?那又如何”荊雲龍冷哼一聲說道:“我這就讓你知道你和我的差距。”

“金角雲獅第二元技:獅心波”

荊雲龍

(本章未完,請翻頁)

身後金色獨角雙翼獅子元魂顯現,隨後口中爆射出一束強大元力波。秦東航的炎柱不多會便被抵消。

“還不錯的元技。”荊雲龍說道:“不過我不會再留手了”

“金角雲獅第三元技:獅王變!”

荊雲龍身後元力匯聚成一雙翅膀,頭上也長出一個金色小角,虎牙也開始變長,周身元力涌動。

“防禦力、攻擊力、速度全屬性強化百分之二十,並且擁有飛行能力”

“結束了,小崽子”荊雲龍朝秦東航爆射而去。

“第一元技:獅王爪!”

秦東航無法躲避如此快速的攻擊,只能選擇硬扛。

“太虛宙靈龍第二元技:通臂黑甲拳”

疊加-黑玄九重勁第二重

疊加-破元玄氣

“轟!”攻擊碰撞在一起。不過實力等級間的差距還是難以逾越。

“我可是元師境三品,你怎麼跟我斗!”荊雲龍繼續發力,只聽“喝”的一聲,秦東航實在是招架不住,被從空中擊落,地上砸出來了個深坑。

“真痛啊”秦東航嘴角流出一口鮮血說道。

與此同時,那霍岩也是擋不住五位元尊的進攻,身上被幾把武器同時捅穿。

“噗”霍岩口中吐出大口的鮮血。旋即看看了被打倒在地的秦東航,然後看看了天空的方向說道:“秦昭賢弟,哥哥無用啊。”便再沒了氣息

“霍叔!”秦東航怒吼到。

秦東航緩緩從納戒中拿出了升龍果,看向荊雲龍。

“不就是想要這個嗎?看好了”

秦東航旋即當著荊雲龍的面吞下升龍果,體內頓時元力匯聚。

“這是-晉級?”荊雲龍說道。

“混賬!少爺的東西你也敢吃”荊家高手怒罵到,然後便欲向秦東航攻擊……

(本章完)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斬神!我的武器不是刀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斬神!我的武器不是刀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四章 再遇荊雲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