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的火與盛典的火
“今天是母親節,過兩天應該就是新曆里媽媽的忌日了。我想趁着這個機會調休,與母親節一起湊一個小長假,應該可以帶薪休息吧。“人事部的同事讓我填了張表。一般這就代表事辦成了,畢竟按照試行勞動管理辦法規定,拒絕他人合理調假的申請,不僅要補償相應的工作日結算工資,還要進行補假。
我為自己是盛啟市的律師而感到自豪,因為這裏的一切以律法至上,而我正是這裏的法律工作者和改革推進者。我愈發覺得這個城市越來越接近我心目中的烏托邦了。
容我再次自我介紹一下,我是盛啟市的律師耿少芹,是當紅的美女律師(自稱)。想到這,我停止臭美以整理儀容,把彰顯幹練的馬尾放下來,表現得隨和一點。因為接下來,要去見一見我可愛的弟弟了。在他面前,我既應是姐姐,又應是媽媽。如果不表現得隨和一點的話······
畫面一轉,耿少芹已經在一輛講究的網約車上,忐忑地看着手機。她“可愛的”弟弟果然沒有去看手機信息,於是少芹更加不安地看向窗外:映入眼帘的位於城市最北端的高大的祭壇,上面點燃的,是象徵著公平公正的傳承之火。此火宛若城市興旺的命脈,見證此城從鎮區被設為律法試行特區的歷史。
【一】······
寒暄略,總之就是在母親節這天,我和少芹見了一面。準確來說是她單方面破門而入,甚至沒有時間把正在玩打了成人mod的rise屏幕關掉。她看到了,但出奇地穩重。
我們默默地收拾了這間單間出租屋,把我的這些不正經的東西都堆成了一堆,然後拿了個紙箱塞進了衣櫃的角落裏。她好像嘟囔了一句“真是長大了”,嘆了一口氣,就慢慢聊了一下我未來找工作的事情。
很糟糕,我對我的人生不能說是沒有規劃,只能說是得過且過。得過且過就是我的人生規劃。
“是不是嫌我拖後腿了。”我硬着頭皮回復了她的喋喋不休。臉上的罪惡感化成一股股熱浪推向全身。
“不要扯開話題,我不嫌棄你。但社會上的人會怎麼看你呢?一個高中輟學,不願意自食其力的人,憑什麼生活在這座大家都在努力生活的城市裏?”
她還是那麼犀利地指出我的弱點——尊嚴。怎麼耿少芹就不能繼承一點點媽媽的體貼呢?!
我沉默了,憋不出一句話,她看似是在為我辯護,然而卻是審判我的人。別人怎麼說,我閉門,世界與我無關。但是她會聽到,會難受,會失望,然後再鼓起勇氣過來給這個失去生活勇氣的弟弟”支持“。這是支持嗎?是的,但也不是。
我按照1年前試行的《無業人員扶持草案》,是要領3個月補助費然後被信用系統強制發配工作。第一批名單里就覆蓋到我了,我很難不聯想到這是”老姐的關照“。
尊嚴?我試過去爭取,然而學歷的限制和工作的高壓讓我身心俱疲,終於罹患躁鬱症。少芹終於是心疼我,即便是在別人鄙夷的眼神中,我獲得了”短暫的自由“。相信像我一樣的人會有很多,但像我這麼幸運的估計也是少部分吧。
同時我得幸運也到頭了。
老姐看我不講話,以為是有那麼一點機會,便趁熱打鐵:”是這樣的吧,就算是媽媽在天之靈,在監獄裏的爸爸,都不希望看到你放棄自己的人生,我愛你——“
我伸手示意她不要說話了。閉眼搖頭。“我不完全同意。我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一個道理:
‘真正的愛,是不傷人的’。
“不要拿父母的期望來裹挾我,更不要把自己當成媽了。你要是愛我,就不要強迫我改變自己好不好?”
真令人噁心,即便我心懷感激她的照顧,我也要在話語上拿回一點尊嚴······(然而這不是我冠冕堂皇被她包養的理由,在這一點上我的尊嚴掃地。)
耿勇想結束這個話題了,摸了摸自己的發箍。他的頭髮很久沒剪了,也許是不想剪,也許是懶得剪,總之就是順手摸到了後面的小辮子。
“得了吧,你是為了媽媽的忌日來的吧。”
老姐的神情很古怪,似要反駁,但憋得很辛苦,以至於憋出了一點淚花。
“我想說,媽媽的那個日子,我有事情來不了。”
“你不是可以像平時一樣請假嗎。其實你不來也沒差。”
“小勇,你知道姐姐很忙,那天市裡要換火炬,就是那個叫‘律法之火’的儀式,我臨時被抽調作為社裏的火炬手代表。所以,今天我想和你提前去一次墓園。“
【二】······
這次沒有寒暄了,老姐在城市的另一頭點火炬。而我,再次來到了墓園。孑身一人。
8月10日。母親節過後的第一天或者是第二天。今年是第二天。墓園的水泥們蒸起了熱氣,明顯比早些天熱了。墓園不是枯枝敗葉,反而是鬱鬱蔥蔥,不是烏鴉嘔啞而是白鴿咕咕。
燒香祭拜略。沒人想看這種悲傷又無聊的過場。
我久久地站在墓碑前,久到失神,久到發現自己與墓碑與新火炬的位置正好連成一條直線。有趣,真巧啊。就是這麼個公正的城市,制裁了爸爸,給了你一個”交代“啊。這團火就是我們命運的延伸嗎?
好久好久,新火炬被點燃了。嘩——(這是我幻想的聲音)地燃起來了。
可能是老姐的那個活動成功傳火了吧。我想。
正當我要走時,”砰“地一聲,從我身後傳來:
新火炬熄滅了,在火炬底部冒起了濃濃黑煙······
少芹!我的瞳孔猛地一放大。
【作者題外話】:這裏的盛啟市是架空的世界觀,所以文中法律條例和管理規章會與現實生活有出入,請不要代入現實生活。並且我總是避免使用“法律”一詞,而是選用顛倒的“律法”一詞,其中的象徵意義我希望有人能感受到。
我也知道自己更新得頻率非常的低,給大家造成不好的閱讀體驗真是抱歉了。主要是我在自我對弈,把我想寫的東西整理一遍再寫出來,避免遺漏、矛盾甚至是混亂。但是我發現,看完前面的【前言】后,我想起來自己的寫作之初心,並不是如此公式化且患得患失的心情。
所以,只要動筆就好了。我想之後的更新會順利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