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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活着過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林清又鑽林子裏去了,昨天抓野雞的時候順便布了幾個小陷阱,希望今天能有點收穫吧!溜溜噠噠地一路逛過去,前兩個陷阱都還保持原樣,看樣子就知道沒開張。林清嘆了口氣,只能指望最後一個了。來到最後一個陷阱旁,看着倒吊在樹枝上已經撲棱地精疲力盡的野雞,林清笑得相當猥瑣。昨天那兩隻野雞也是在附近逮到的,所以,這裏應該有個野雞窩吧?林清在附近仔細地找了一圈,還真的在草叢裏發現了一窩蛋啊。這可把她高興壞了,有日子沒吃蛋了,不知道野雞蛋吃起來會不會更香?林清咽了咽口水,將野雞蛋一窩端了,再折返回去將野雞捆好,換上昨晚“換

”的短褂,就準備去趕集了。她昨晚在村裡晃了半天,也順便聽了幾嘴牆角,其中就有一戶人家提到村東面的黃花鎮上今天有大集,準備去趕集。林清不想趕集,但是她必須知道當前的社會狀況,而大集會是很好的機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麼多人趕集,應該能夠收集到差不多的消息了,畢竟,她想知道的也不是啥秘密。

林清穿着短了一截的短褂,背着把自製的短弓,提着幾張毛皮和一隻蔫嗒嗒的野雞雄赳赳氣昂昂地走在土路上,惹得同路的好幾個小媳婦偷偷看她。她還聽到有個小媳婦跟她同伴嘀咕:“這獵戶打哪兒來的,長得真俊吶,要是早兩年遇見,沒準我就嫁他了”。林清摸了摸鼻子,看樣子,她喬裝得還是挺成功的。沒錯,她現在扮演的就是個獵戶,畢竟,她一個空降的,戶籍就是個大難題,扮成個從小就在大山裡長大的獵戶比較容易糊弄人,也能解釋她一身利落的身手,就說是在山裏練的。再者,無論哪個朝代,男子行事比較女子而言,還是便利許多的,她現在還不清楚這個朝代女子的地位,但她不想賭。她本身五官就偏英氣,一米七五的身高扮成男子一點也不違和,加上那一個月的風吹日晒,造就了一身的麥色皮膚,配上軍隊裏養出來的颯爽氣質,被人誇一句俊也不過分。

一路無言,林清很快就到了黃花鎮的集市。已經快中午了,趕集的人還是很多,擠擠挨挨的穿行在並不寬闊的青石板路上,道路兩旁的商販們賣力地介紹着商品,吆喝聲此起彼伏,也有附近的村人將自家用不上的東西拿來售賣。林清找了個角落,將毛皮和野雞插上草標往地上一丟,就集中注意力聽周圍的人聊天,很快,她就收集到想要知道的消息了。她很意外,這竟然是個從沒聽過的朝代,國號曰“莘”。現在是莘歷35年,當朝國主名喚李元一,是莘朝的第二任皇帝,也是個勵精圖治的主,在他的治理下,朝政還算清明,百姓也能養家餬口,只除了邊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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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大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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