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無端取替
“這到底是什麼!”
又一次遭遇到針對自己的詭異莫名,危機帶起的警惕壓制住了方才洶湧的憎恨情緒。
伏霄覺得呼吸都變得吃力了,這是面對遠超理解的未知壓迫下身體的本能反應。
此刻他的腦子全亂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獃滯的望着仿若3d遊戲中穿模般無視衣袖露出來的手臂,而後抱着僥倖的心理,用這隻手“觸摸”自己的身體、觸摸地上的石頭、觸摸土地上的雜草。
而後跪伏在地,整個手掌全部直直的插入了土裏。
但是沒有任何的觸感回饋過來,而在這種狀況下,他還能動自己的手指,還能在土裏單手結印……
這種戰慄來的迅速,退得也相當的迅速。
當他的手從泥土裏毫髮無損、不沾任何污垢的抽出來后,他已經冷靜了下來,並從回憶與現實中明白了這是什麼東西。
雖然拿不出任何的證據,並且也是第一次取替,但伏霄十分的篤定,這絕對是他付出的代價。
但是……自己是怎麼進行取替的?取替的又是誰的名字?
伏霄回憶着自己這幾天來接觸的所有有關凶名的知識,但是信息量略大且雜,但很快他想到了胖子和貴公子都提及過的凶名取替鐵律——知道真名、知道此名的取替條件、在現實中做一次類似的事情。
以此作為錨點,伏霄開始逆推整個事情的經過。
很快的,伏霄就鎖定了謝嫣、王聞鼎。這是他僅知道的兩個確實存在的凶名。
而謝嫣首先排除在外!
無論是貴公子還是胖子都曾說過,女子的凶名,對男人來說是無效的,不會產生凶規;同樣的,男人的也不會對女子的生效。
所以自己實際上只知道“王聞鼎”這一個凶名會對自己產生效果,並且還知道取替的條件是:破壞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至於摧毀別人的婚禮,是有可能的眾多方式中,最快的那種罷了。
“我在某個時候破壞了別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從而觸發了‘王聞鼎’的凶規,並於凶規之下存活,擠身凶名者,付出的代價是左手……”
伏霄喃喃着,眸光閃爍不定,這凶名取替,很可怕……
不,可怕根本不足以體現其恐怖程度,哪怕形容為不可理喻的全方位強人所難也不足以描述凶規的陰險。
在從貴公子口中得知凶名取替的風險后,他下意識的抗拒,這是拿命在梭哈,雖然他也確實想要梭哈一把……
但重要的是,他此時此刻完全沒有想過要進行兇名取替的想法!僅僅是因為知道這個取替事件,在無意識下不小心做了就算在進行取替了?
那要是王聞鼎的取替事件是罵髒話,豈不是自己被嚇到的時候下意識的來一句握草,就算在進行兇名取替?擋不住就瞬間芭比Q了?
“像是指令詛咒,一旦說出什麼話、做了什麼事情,就會暴斃的無差別詛咒。而每一個凶規都是一條近乎必死的詛咒!”
“絕對不能去打聽凶名,知道得越多,自己就越容易觸發。想要避免?這不現實……”
就像自己這樣,自己都是無意識下進行的,怎麼去避免?
這一刻,伏霄深深的感受到了凶名的惡意……感受到了“凶規”的恐怖、毫無道理之處!
初聽胖子裝逼說自己靠凶規擊殺了2083年來的人,當時伏霄還沒有多大感受。
而今親自受到凶規的針對,
僅僅一條,這才幾天他就觸發了……那同時知道八條凶規,那是何等的卧槽?豈不是睡覺都要睜開眼睡?
那女人,似乎就是這樣被胖子陰死的。估計當時的情況和自己一樣,完全無意識間就中了某一條凶規。
“凶名真正恐怖的不是本身的具備能力,而是凶規!凶規才是執行滅殺的核心,能力只不過是用來自保的贈送品……以及豁免這條凶規的權限。”
“所以說,在我取替王聞鼎之前,絕對不能去做破壞婚禮的事情。但是現在我取替了,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去破壞。如果想要去殺某人,就告訴他這件事情,然後慫恿他去破壞別人的婚禮……讓凶規幹掉他。”
因為取替的就是王聞鼎,因此也得到了王聞鼎凶規的豁免權,因此完全可以利用這條規則去計殺別人了。
“知道的凶規越多,則殺人的方式就越五花八門。同樣的,它也是把雙刃劍,它擅長噬主……”
但這也只是一部分凶規的利用以及凶名的一部分真相,在知道得越多就越兇險的情況下,恐怕不存在知道全部真相的人。
哪怕真的有人前仆後繼的將凶名的真相寫成了一本書也不能去看,在知道真相的時候,誰還能擋得住數之不盡的凶規?
凶規,是一種類似“知道,就會死”的唯心存在,這條路還很長。而想要摸索……摸索的越多,就死得越快。
這似乎形成了悖論,想要變得強大就需要去探尋;而探尋太過又等於找死。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伏霄不禁猜想,其實大部分的人知道的凶規都很有限……少了不夠強,多了會撐暴。
現在想來,胖子雖然告訴了自己很多凶名知識,但是從未提及過凶名的真名、以及取替事件。
胖子在有意的避開這事情,所以在收集凶名上,自己毫無寸進,實際上是在進行一種保護嗎?希望是吧…
“我好像悟了……”
他漸漸的對凶名和凶規有了一個初步模糊的真實認知,信息還是太缺乏,猶如一張只有輪廓的鉛筆畫,他還需要活下去,等待着時間將其上色。
雖然初入凶名圈,但伏霄已經將“凶規”列在蜃樓世界第一武器的位置。
無視一切的殺人武!
而後他快速的掠過今天遭遇的所有人和事情,想要判斷出自己取替的真實情況,
那個男人?
還是那個詭異的女人?
一定是出在這兩個傢伙身上!自己無意間破壞了對方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在明知道王聞鼎的取替條件下。
“如果是哪個女人,那麼自己破壞了她什麼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丟掉性命嗎?”
旋即伏霄搖了搖頭,直接否定了這個可能性。
否則以貴公子殺人不眨眼的手段,這件事他當場就替自己給辦了。這要是有用,殺一個不成的話,伏霄毫不懷疑貴公子會直接要求他屠一個地下停車場……
“所以,是哪個該死的雜碎?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