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混混
打斷誰的腿?少女似乎是被鄭瑞的話逗樂了,她捂着嘴強忍着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周少是誰?周家大少爺周子鳴,玉城最大的二世祖,在這玉城的一畝三分地上,就是市長都得給他三分薄面!”
鄭瑞無所謂的搖搖頭,腳步不停大步朝靶場外走去。
少女見狀,秀眉一皺道:“什麼時候了你還耍帥,周少的人已經在外面等着你了,只要你出了這個門,他們真的會打死你的。”
鄭瑞聞言後腳步一頓,眉毛一挑道:“打死我?這可真有意思,我倒是想看看他們能不能真的打死我。”
現在鄭瑞屬性解放達到了15%,配合鋼鐵身軀的被動以及天賦的加防,他就是站那讓人打,普通人都不一定能打掉他的血皮。
說完后他頭也不回的大步走了,那少女眼睛一瞪,一口白牙都要咬碎了:“你這個……唉!快追出去,不能讓他被人給打死了!”
她身後一群男男女女頓時應和一聲,連忙跟了上去。
但誰知出了門后,就失去了鄭瑞的蹤影,就連周少安排的那堆打手就消失不見了。
少女急的直跺腳,她掏出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那一頭幾乎是在響起的瞬間就秒接了起來。
“人找到了嗎?”電話那頭的人問道,卻是一個好聽的女聲。
少女嗔道:“沒,他跑了,周少的那群打手也不見了。”
“……我馬上帶人過去,你不要亂跑。”說完那邊就掛斷了電話,只留下嘟嘟的忙音。
少女將手機收了起來,好看的眉毛皺起,牙齒咬着紅唇,又生氣又委屈的罵道:“這個人怎麼那麼自大啊,姐姐怎麼會看上這麼個傢伙!真是氣死我了!”
這時人群里有一名看起來頗為俊秀的少年舉手問道:“芊芊姐,大姐大不是討厭男人嗎,中間是有發生什麼故事嗎?”
被喚作芊芊的少女挑眉道:“你想知道啊?”
少年點點頭,一臉八卦模樣,就連周圍的人也是同樣的表情,對於八卦的求知慾都掛在臉上了。
“想知道想知道,大姐大看上的男人肯定不一般,中間肯定有很多故事。”這時有一名挑染了一頭紅髮的少女雙手捧在胸前,一臉沉醉的模樣:“說不定又是一段凄美的愛情故事,啊,我已經迫不及待想看到他們兩人見面了。”
芊芊翻了個白眼道:“想知道就去問我姐去,我怎麼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本來今天我準備去做頭髮的,突然就被我姐趕出來到這荒郊野外找人。”
她頓了頓,然後咬牙切齒道:“找的還是個目中無人的自大狂!”
去問大姐頭?一群男男女女頓時腦袋搖的和撥浪鼓一樣,給他們十個膽子也不敢去啊。
先不說一群男男女女在槍爵門口嘰嘰喳喳,在遠處的一個角落中,幾名身穿寬鬆t恤,染着一頭花花綠綠頭髮的混混正聚在一起,一名染着黃色頭髮,口中叼着一根香煙的男人吐掉嘴裏的煙頭道:“目標出現了,比想像中出來的要早,跟上去,周少發話了,一條腿二十萬,一條胳膊十五萬,誰打斷了算誰的,今天我們就要廢掉他!”
在金錢的刺激下一群小混混頓時發出刺耳的怪叫聲,這時突然有人道:“花哥,我們為什麼不直接進去槍爵幹掉他,反正有周少兜底,怕什麼。”
被喚作花哥的黃毛抬手一巴掌就扇在那人的後腦勺上,一雙狹小的吊角眼瞪大怒喝道:“你tm是不是腦子進屎了,槍爵是深哥開的,誰tm敢進去鬧事!你想害死我還是怎麼的!”
聽到‘深哥’二字,挨了一巴掌的人頓時縮了縮脖子,尷尬的笑了笑:“原來是深哥的地盤,我就說呢……”
“別嗶嗶了,人都走遠了,我們也跟上去,找個沒人的地方就動手!”花哥大手一揮,十幾個混混頓時浩浩蕩蕩的從角落裏走了出去。
今天出來的早,鄭瑞一看時間,不過是下午三點左右,太陽還高懸在天空中,但周圍頗為冷清,畢竟是城郊,地廣人稀。
“去找點東西吃,中午都忘記吃飯了。”鄭瑞摸了摸肚子,早餐饕餮的食物早就消化乾淨,現在他可餓的很。
“在那之前,先吧那堆跟屁蟲解決掉。”
他的腳步不快,慢悠悠的像是閑逛一樣,不知不覺就走進了一條頗為陰暗的小衚衕里。
吊在他身後的那群混混見狀頓時一喜,花哥抬手一揮道:“走!我們進去堵他!阿熊你去堵那一頭,別讓他跑了!”
一眾混混頓時齊聲應諾,一個個都從身上掏出了傢伙,有人帶着彈簧刀,有人拿着甩棍,還有人居然不知道從哪裏搞來了一把殺豬用的剔骨尖刀!
衚衕不深,也就十來米,一群混混衝進衚衕時卻發現鄭瑞好整以暇的靠在牆壁上,整個人十分的放鬆。
花哥見狀眼睛一眯,帶着人走進衚衕,他也不急緩緩開口:“喂小子,周少花錢買你手腳,你老實點,我們打完就走,還能給你叫個救護車。”
鄭瑞呵呵一笑道:“那我要是不老實呢?”
花哥吊角眼一提,他陰沉笑道:“嘿,那可由不得你了,兄弟們下手重,要是傷你太重可別怪我沒提醒過你。”
這時堵衚衕的那幾個混混也到位了,幾個人提着甩棍從衚衕的另一側走了進來。
見狀鄭瑞微微笑道:“你這個小混混還有點心眼,知道找人堵路,還會拖延時間。”
花哥卻沒理會他,手中西瓜刀一指罵道:“兄弟們上!砍死這個沙比!”
一群混混口中罵著污言穢語沖了上來,很快一個乾瘦的混混就已經衝到了鄭瑞面前,他赤紅着眼,彷彿看到了紅彤彤的鈔票在朝他招手。
“死吧!”混混手裏的彈簧刀猛的朝鄭瑞身上刺來,但他眼前突然一花,這一刀居然刺了個空,然後就後腦一疼失去了意識。
收回砸下的右手,鄭瑞躲過一邊砸來的鋼管,反手一拳砸在那混混身上,恐怖的力量直接讓他大半個拳頭都沒入混混的腹部。
只見那混混眼睛暴突,口中噗的一聲噴出一口腥臭的嘔吐物,整個人滾到一旁,捂着肚子不斷抽搐。
接下來鄭瑞又三拳兩腳干翻了幾人,這時那花哥才反應過來,點子扎手啊,果然錢沒那麼好賺。
“別tm送了!你們是tm葫蘆娃嗎!一起上!老四,老五去抱着他的手!”花哥啐了一口唾沫,提着西瓜刀大步朝鄭瑞走了過來。
頓時幾個混混怪叫着一起衝上前去,兩名看起來有八分相似的壯漢丟掉手裏的甩棍,張開大手一人一邊抱住了鄭瑞的胳膊,那個手持剔骨尖刀的混混頓時興奮的沖了上來,手中尖刀朝着鄭瑞的肚子就猛的扎了下去。
他彷彿已經看到到鮮血噴洒在他臉上,鄭瑞在痛苦的慘叫聲中倒地的樣子,就像是他以前殺死過的那些人一樣!
尖銳的刀鋒輕而易舉的撕開了衣服,鋒利的刀尖刺入皮膚,但隨即那混混就感覺到一股莫大的阻力。
像是強行將兩塊同極磁鐵按在一起一樣,越往前阻力越大,刀尖只是刺入鄭瑞皮膚不到半公分就完全不動了。
混混甚至感覺自己刺到的不是人,而是一塊堅韌無比的橡膠。
“怎麼可能!刺不進去!”混混驚慌的尖叫道。
一點殷紅從刀尖上溢出,那混混茫然的抬起頭,但與他對視的則是一雙冰冷的眼眸。
呼!鄭瑞腳下一踏,另一隻腳宛如衝天巨柱抬起,直接踹在了那混混的胸口,伴隨着清脆的骨裂聲,那混混倒飛出去五六米遠,滾動了一圈後面朝上的躺倒在了花哥面前。
那混混瞳孔渙散,粉紅色的血沫不斷從口中溢出,他掙扎着想抓住花哥的褲腳,但抬了幾次手都沒抬起了,最終就這麼在花哥面前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死了,死的乾脆,死的利落,只是挨了一腳而已,胸骨就碎成了渣!
花哥瞳孔微縮,此時他已經心生退意,整個人都忍不住微微顫抖了起來。
鄭瑞反手掙脫了兩名壯漢混混的手臂,一手一個抓着他們的頭猛的朝胸前一合。
咚!這一下撞的結實,兩名壯漢頭頂着大包癱軟在地暈死過去。
見血后似乎激起了鄭瑞的凶性,他放開手腳不再收斂,一拳一腳之下威力大的驚人,甚至一拳將一個混混打來的鋼管給打折了!
慘叫聲此起彼伏,但很快就化作一堆痛苦的哀嚎。
三拳兩腳將剩下的混混都給放倒,鄭瑞抬眼看向花哥露出了一個笑容道:“就剩你一個了。”
花哥頓時渾身一軟,整個人癱倒在地上,手的西瓜刀也掉在了一旁。
“大哥!大哥!別殺我,我上有老下有小!都是周少逼着我來的,不管我的事啊大哥!”
鄭瑞抬步朝他走來,在越過那具屍體時眉毛微微一皺。
當時鄭瑞見血興奮了,一時間沒收住力量,一腳就把人給踢死了,有點不好收拾了。
當然鄭瑞可不是聖母,對方明顯是奔着殺他來的,殺人者人恆殺之,他不覺得自己殺人有什麼錯,只是煩惱後續可能出現的麻煩罷了。
“求求你了,別殺我!”花哥人都軟了,他掙扎着想爬開,但雙手雙腳都使不上力,只能眼睜睜的看着鄭瑞走到他身旁。
“你叫什麼名字。”鄭瑞低頭問道。
“花……呸,我叫吳華。”吳華本想報上自己的名號,但猛的甩了自己一巴掌,連忙將自己姓名說了出來。
鄭瑞站在原地思索了片刻后突然道:“你的小弟被我打死了一個,你有什麼看法?”
“沒,沒有看法!”吳華連忙說道,心中卻大罵神經病,人是你殺的,你問我有什麼看法,我敢有看法嗎!
鄭瑞卻不是很滿意,臉色陰沉了下來道:“沒有看法?那你以後也不需要有看法了。”
“不!不要!有看法,有看法!”吳華見鄭瑞臉色陰沉頓時冷汗直流,連忙開口說道:“他,他死有餘辜!連續通宵,又嗑多了葯!現在走兩步腳軟,自己摔死了,還髒了大哥的眼!死有餘辜,死有餘辜啊!”
“行了,留個電話,把這裏收拾乾淨,我會找你的。”鄭瑞隨手記下了吳華的電話,然後擺擺手離開了這個陰暗的小衚衕。
在鄭瑞走後,吳華臉色幾次變換,陰狠與憤怒的表情不斷浮現,但最後卻化作了一抹恐懼。
他是真的怕了,吳華不是沒有見過狠人,也不是沒有那個膽子,他們這些混社會,一瓶白酒下肚,就是天王老子都敢拿刀比劃比劃。
可是面對鄭瑞,他是真的怕了,他能感覺到,鄭瑞身上散發出的殺意,那是真真正正的殺過人,見過血流成河的場面才會擁有的氣息。
當時自己如過沒有回答好,鄭瑞是真的會殺了他!
他顫着手拿起手機,幾次想要撥出一個號碼,但卻遲遲沒有下手。
最後吳華突然將手機摔在地上,砸了個粉碎,口中破口大罵著,也不知道是在罵誰。
碎裂的手機屏幕上那電話號碼的署名則是周少,過了好一會,吳華才想起什麼似的,連忙上前將手機撿了起來,他小心翼翼的取出了裏面的電話卡。
他想過逃走,但如果鄭瑞再次找上門,他絕對死定了。
而且這次他把周子鳴發下來的任務搞砸了,以周子鳴的性格,絕對會讓其他混混替代了自己的位置。
混社會的,失去了靠山後就等於失去了一切,他需要一個新的靠山!
離開了那巷子,鄭瑞伸了個懶腰,他抬手摸了摸腹部的傷口,那不到一公分的刀口已經癒合了,抬手將一絲血跡抹掉后基本看不出有受過傷。
就是他的衣服上多了幾個口子,看起來頗有股早年犀利哥的風采。
鄭瑞想了想菜場那邊有兩家服裝店,剛剛好可以把他身上這一身來歷不明的衣服給換掉。
城郊雖然地廣人稀,但菜場這種地方還是人流量比較大的,甚至還有一個中型的商超。
鄭瑞挑了兩身衣服,加起來都沒超過一百,他又順手買了兩雙運動鞋,替換掉了自己腳上的人字拖。
一頓消費后鄭瑞頓時改頭換面,把破衣服換掉后整個人看起來精神了不少,至少是告別犀利哥形象了。
這時天色漸暗,不少店鋪前都亮起了燈,鄭瑞隨便找了家賣牛肉麵的店就坐下。
老闆賣的麵條是自己手工擀的,每一根都有小指寬,吃起來勁道爽滑,牛肉麵的湯底也是直接用煮牛肉的湯汁澆的,簡單的咸鮮味帶着牛肉的醇香。
牛肉是拇指大小的骰子牛肉粒,肥肉已經被燉化了,筋膜也被燉的軟彈可口,吃起來滿滿的膠質感。
這樣一碗牛肉麵才十塊,加肉也才十五,鄭瑞一連吃了三大碗才滿足的拍了拍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