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對簿公堂(二)
沈羲玉未曾下定斷,卻抬眸看向一旁的狀告人。
啟唇反問,“知縣大人,草民斗膽想問這狀告之人,口口聲聲痛斥草民殺人,不知他可有證據?”
縣令頓時扭頭看向狀告人。
他倒是不曾問過證據,只是狀告人狀紙已然齊全,又是這等殺人十數的大案,想來也不敢誣告。
他新官上任,正愁無處下手,若辦好此案,再由百姓傳揚,豈不是既得民心,又立威望?
如此,便草草升了堂。
誰料那狀告人竟是在沈羲玉的盯視下軟了腿,竟是膝蓋一彎,重重磕在地上。
他不敢去看沈羲玉,只得朝着縣令下跪,“知縣大人!草民親眼所見吶!數十個活人,通通倒在他面前!草民不敢欺瞞知縣大人您啊!”
話音剛落,縣令就黑了臉。
當即一拍驚堂木,怒聲質問,“你可知沒有證據無故狀告是乃構陷!”
狀告人被嚇得連連磕頭,比起站在一旁居高臨下睨視他的沈羲玉,他似乎更像個被抓捕的逃犯。
“大人!草民有人證!不只草民所見,當夜還有同樣的人知曉此事!”
他一邊磕頭一邊道,嗓音驚懼,生怕說得慢了,就被以構陷一罪關入大牢。
“速速傳證人上堂!”縣令厲聲命令。
比起狀告人,他更希望李四當真做了此事,這可是他積累官威的好機會,豈容錯過。
當即,幾個人就被衙役壓着上堂,一開口,說辭均是一致:
“知縣大人!我等都聽到李四房內傳出慘叫,更是看見他房內影影綽綽閃過人影,結果一早又沒了,定是他將人殺死後,深夜埋屍!”
這般情況下,縣令將目光投向沈羲玉,眼中威壓極重,“李四,如今人證已有,你可認?”
少年搖頭,輕笑一聲,“若這般也算得上人證,敢問大人,我若召集百姓告您貪污,是否也能定罪?”
知縣的臉越發黑,卻又礙於圍觀百姓眾多,無法用刑,最後只得尋了仵作,去沈羲玉所住過的客棧搜尋證據。
而此時,沈羲玉站在原地微微側眸一望。
待發現少女身影,他彎着的唇微微上翹,似乎有些愉悅,只那雙輕淡的眸子卻閃過無趣。
待到仵作回來,意料之外的什麼都未曾查到,哪怕將沈羲玉曾住了個遍,也不曾找出證據。
如此這般,倒是證據不足。
只是知縣卻也不願放人,他高喝一聲,“人證俱在物證不足,堂下李四依舊存有嫌疑,現將其羈押,三日後再審!”
話畢,竟是命衙役桎住沈羲玉,往大牢帶去。
路過黎鯉身邊時,少年彎着眸,嗓音中掩藏希冀,他輕聲詢問着,似乎將她當成希望,“鯉鯉,你會救我的罷?”
“一定會救我的罷?”
黎鯉不曾吭聲,眼見着他被衙役押了下去,背影越來越遠,直至消失不見。
一回眸,便聽聞楚瑾焦急的嗓音,“阿姐,這可如何是好,楚兄被關押了!咱們該如何救他啊?”
他握着摺扇的手攥得極緊,一副擔憂的模樣。
黎鯉沒有應聲,藏匿於眼睫之下的眸微微彎起。
救?
救什麼救,她巴不得他在裏邊關一輩子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