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新保鏢
我的名字叫做夏目夏希,二十歲,住在美國洛杉磯一帶,偶爾去國外旅旅遊出出差,未婚,沒有男朋友。
我在一個代號是酒名的迷之組織里當研究員,偶爾會出點外勤,組織代號是可可酒(CACAO),每天工作時都想着怎麼摸魚。
我不抽煙,偶爾喝點酒,沒辦法,都在這麼一個組織了,不可能做到戒酒,這是企業文化容不得逃開。晚上12點睡,中午12點必須午睡,每天都要睡足10個小時。因為我覺得我經常用腦過度,必須要比正常人多睡點才能保證休息時間。
睡前,我一定要喝一杯牛奶,然後做10分鐘的瑜伽。上了床,15分鐘內就能入睡,一覺睡到大天亮。我跟着我的老師學了特殊的偷懶技巧,絕對不會把疲勞和壓力留給自己,而是轉嫁給別人。
醫生都說我很健康,能活到99。說實話,這讓我有些擔心,因為我覺得組織存活不到我99歲的時候。
算了,反正等組織沒了,我就去找個小國家養老,安心地當個真正的靈媒。
可惡,如果不是因為脫離不了組織,我覺得我當靈媒比混組織要有前途多了!還更安全!
“啊……下次去幸平定食店我就找老闆做吉良吉影鍾愛的那種三明治吧!感覺老闆的話,做的炸豬排絕對一級棒的!”
我平安地坐上飛機之後,摘掉了墨鏡,盯着手中的男士墨鏡片刻之後,放進了包里。
唉……所以說,如果不是警察就好了!可惡!
我一邊心中哀悼着,一邊給琴酒老大發了信息,告訴他我在機場遇到了疑似FBI的成員,然後描述了一下時間地點以及對方的長相。
反正我只是個身嬌體弱的研究員,為什麼出現FBI、是不是針對組織來的、後續有什麼影響,通通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
發完郵件之後,我滿意地關機,帶上眼罩,準備休息。
回到美國之後和我的老師貝爾摩德會合,對方就會帶着我去各個好吃的店輪番轉了!
貝爾摩德名叫克麗絲·溫亞德,表面上是有名的美國女影星“莎朗·溫亞德”的女兒。
雖然……這個莎朗·溫亞德也是貝爾摩德本人扮演的。
貝爾摩德有高超的易容術和變聲術,這也是我偶爾會稱呼她為老師的原因——我跟着她學了一手好易容術。
只是貝爾摩德能依靠易容術去進行出色的偽裝潛入,我卻不行……因為我雖然易容術很強,變聲術學得也不錯了,但是……我的演技爛得要死。所有的人設,都只能以面癱臉出鏡。
根據貝爾摩德的說法,我是“就算是當替身都能立馬出馬腳”的“高超反演技”。
所以我的易容術基本都不用在自己身上,倒是組織的人需要的時候我會去幫個忙。
還好我還有我的超憶症和我的研究天分,不然我恐怕在被恨鐵不成鋼的貝爾摩德送去給琴酒老大的一周內,就會被看不慣吃白飯的人的琴酒老大一槍崩了。
回到了洛杉磯之後,我就熟練多了。
貝爾摩德見我依舊用的是克麗絲·溫亞德這個身份,一頭銀色的大波浪長捲髮、鮮艷的紅唇、精緻立體的五官。她長得很漂亮,而且是那種張揚的、帶着隱秘的侵略感的美。就像是那種在午夜的月光之下閃閃發亮的類型。
光從外表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紀……畢竟我從6歲開始跟着她,這十四年來沒見對方的容貌有過什麼變化。
不過我並不在意這點。反正我從小就要習慣一起來發現隔壁走出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人,不變對我而言反而是最不受驚嚇的。
我一看到她就開開心心地上去一個熊抱。
對方也張開手臂接住我,還湊過來親昵地在我臉頰上一親:“我可愛的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麼開心的事情嗎?”
“有哦,我發現一個超—級—好吃的料理店!下次帶貝爾摩德你一起去吧!”
“能被你說很好吃的,那一定很不錯了。”貝爾摩德順手將手肘搭在我肩上,抬手將我耳邊的碎發往後一捋,“聽說你在成田機場遇到了FBI?”
“是啊,嚇死我了——我覺得組織裏頭一定有卧底!感覺好危險……我近段時間還是不要出門了吧……”
“這可不行,你別忘了你還有大學的課程哦。有空了也可以見見你的小學妹,等她學成之後就是你帶她了。”
“哎——就是那個我的未來同事、明美的天才妹妹嗎?我期待很久了。”
畢竟組織里搞研究的人本來就不多,年輕人就更少了,目前也沒有比我小的。所以對於這位的出現我還是抱着很大的熱情的。
雖然現在對方才十三歲……但是都說是天才了!那一定很快就可以派上用場的吧!
我正坐在沙發上暢想未來的時候,貝爾摩德忽然喊了我一聲:“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麼其他的收穫沒有對我說的嗎?”
“嗯?”我帶着點困惑扭頭看去,只見對方伸手從我的包里抽出了我用手帕包着的黑色墨鏡來。
“你什麼時候會買男士墨鏡了?”貝爾摩德的臉上帶着幾分戲謔。
啊……這個啊。
我恍然,正色道:“這個是不值一提的戰利品!”
“是么?看樣子我的可可酒也長大了呢。”對方將墨鏡隨意地放在桌子上,走到酒櫃前,“喝點什麼來慶祝一下吧。”
“哎——不用啦——這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我立馬從沙發上跳起來走過去,開始說起了這副墨鏡的來歷。
當然,即使是貝爾摩德也不知道我的眼睛的事情。她只知道我從小沉迷奇奇怪怪的占卜,而且有時候還挺準的。
貝爾摩德從小對我的教導就是對於男人可以利用,但是絕對不要把他們當回事。然後在我逐漸長大之後,她最終放棄了教我前面這點,開始加強後者的教育。
這點是頗具成效的,我覺得自己就是個毫無經驗的戀愛大師,可以自信地對所有人指點江山。
而且……這個也教導,也催生了我的副業的產生。
“說起來……你這個月是不是要交稿了?你的編輯還把電話打到我的經紀人那裏來了哦。”
“哎——好麻煩——”
“那……寫了多少?”貝爾摩德笑吟吟地看着我。
“……快了快了。”我敷衍道。
沒錯,除了組織里的工作,我還和我老師貝爾摩德一樣有表面工作作為掩飾。
而我的表面工作……就是寫小說。
並且內容是……咳,有些少兒不宜的小說。
這件事我的老師也知道,她還很支持我的創作,在我缺靈感的時候還會給我講她玩弄男人的經歷當做睡前故事,甚至對於我把她當系列女主角原型毫不介意。
唉,只是希望琴酒老大永遠不要知道這件事。
畢竟……我最暢銷的那本《午後馬天尼》中那個被女主角睡完就甩了的單本男主角就是琴酒老大為原型的。
這本也是最受貝爾摩德好評的,她為此還獎勵我帶着我去歐洲玩了半個月吃各種米其林店,PS,是組織經費報銷。
所以說,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訴琴酒老大,如果把我當做得力幹將看待的話,遲早有一天會狠狠受傷的。
最後還是我依照貝爾摩德的要求,給對方調了一杯“天使之吻”。
這款雞尾酒是以可可酒為底,然後倒上鮮奶油,最後串一顆櫻桃加在杯口上。
看起來櫻桃就會有種丘比特一箭穿心的感覺,所以才被稱之為“天使之吻”吧。
我覺得這款酒有些甜膩了,但是貝爾摩德很喜歡讓我調這款給她,哪怕她每次其實也只是喝一兩口。
包括我的這個“可可酒”的稱號,也是她取的。因為她覺得我可愛。
我對於這點倒是沒有意見啦……不過我覺得她並不是喜歡可可酒,而是喜歡“天使”。我總覺得她其實有天使情結,雖然她的外表、喜好和性格都和天使毫不沾邊。
我只將這次去日本當做一段小插曲。
就算本來想過要不要再去日本的時候聯絡那位松田警官……但是在貝爾摩德發現我帶着的墨鏡之後,我也就把對方的聯絡方式刪了。
不過墨鏡我保留下來了,畢竟是我的戰利品嘛。
不知道是不是當時回來在機場遇到FBI的關係,過了一段時間后,琴酒老大也問了我不少問題,再然後……在貝爾摩德有事離開之後,她說組織會給我派個保鏢。
我想了想,覺得也行。
畢竟這之後我要去參加比較重要的研討會,而根據我的了解,這種場合對於我這種類型的都是高危場合,電影上都是那麼演的。
貝爾摩德和我說的是這個保鏢身手不錯,而且是個混血在美國也不扎眼,是前不久加入的,但是能力挺不錯,脫穎而出。估計再混幾次任務確認人沒啥問題的話,老大會給予代號了。
我覺得挺好,未來的組織精英來當我的保鏢,感覺也能放心。
就這樣子,我和我的這位臨時保鏢在約定的地方碰頭了。
對方一頭淡金色的短髮、小麥色的皮膚,一雙紫灰色的瞳仁望過來,臉上帶着點淺笑。
“你就是可可酒吧?我是安室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