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瞞天過海
早上七點過半,茶几旁的電話響起,是孟謠那廝在前台打來的起床鈴。我口吐芬芳着看了一眼手機——總共才睡了三個多小時。
在奢華的二樓會議廳用過了自助餐,我們三人拖着隨身行李,下到了酒店的停車庫——更準確地說:是豪車鑒賞大會。對於接下來的行程安排,我們幾個完全沒有頭緒,昨晚散會前孟謠是隻字未提,只是忽悠說第二天會揭曉答案。
停車場裏,孟謠與孟捷並排而立,站在了他們的保時捷前。孟捷大哥今天總算是穿了一件長袖衣服,肩上扛着一個運動挎包,配上運動鞋和洛杉磯分校的棒球帽,乍一看還以為他要登山。見我戴着洋基帽,他眼珠毫不掩飾地翻向了天花板。
畢索爾環顧來一下,問:“咦,那光頭唐呢?”
孟謠答:“出門辦事了。”她仍然穿着衛衣,嘴裏不停嚼着口香糖,
“我的小本田...”格蕾也有些睡眼朦朧,長發也沒之前打理得那麼好了,像一隻沒睡醒的橘貓,重重地打了一個哈欠。
“哦,還在維修呢。”孟謠雙手插在口袋裏。她精神面貌尤佳,甚至更精神煥發了一些,“沒事,這次你儘管放鬆就行了,司機的事交給別人吧。”
“那接下來去哪?”
“維多利亞。”
格蕾的這哈欠打了一半,突然打住了。“抱歉,我沒聽錯吧?”
“格蕾姐姐難道不想上島去收拾一下個人物品嗎?之後的旅程不知道會有多長呢。”孟謠聳了聳肩。“再說,我還從來沒去過島上呢——據說這是北美西海岸最大的島嶼...”
格蕾搖了搖頭。“這和去我們的目的地,惠斯勒,怕是南轅北轍。”
我也完全跟不上這位堂妹的節奏。
畢索爾悄悄對我們倆道:“現在孟謠小姐是大金主,我們還是聽她的吧。”他說的話糙理不糙。
一行人上了車,而格蕾則主動請纓道:“還是我來吧。去維多利亞的路我熟,走了無數遍了。”
孟捷很乾脆地鬆開了方向盤,而孟謠卻沒有從副駕上挪開的意思。三個大男人只能齊齊擠在了後座。
出了酒店后才發現是陰天,難怪起來時覺得房間比往常暗一些。之前聽畢索爾說:溫哥華的風雲莫測堪比霧都倫敦,早上萬里無雲,中午就有可能是傾盆大雨,到了薄暮又可以看到夕陽西下。
前往碼頭的路程正好要經過「山景墓地」。那圈冷冰冰的鐵柵欄映入眼帘,前些天還在東南角站崗的警察已經被撤了下來,僅剩下一道隨風飄動的警戒線。不知道那位叫「穆臨」的可憐人,他被我們打攪的墳頭有沒有被填平。
林林墓碑,萎萎藤條,加上這不太溫馨的氣候,氣氛顯得格外凋零。我瞭望過去,貌似都能看到當中的一個墓碑是屬於阿帕的。獃滯了一會兒,我下意識地抱緊了背包,默默預感:短時間內可能都沒法回來看望他了。
車輛駛入列治文市內,我們一下子緊張了起來,好似草木皆兵,每一輛開過去的白車在我眼裏都是孟梁的人。孟謠倒是滿不在乎,揮着扇子,甚至還以透風為名打開了車窗,生怕全市人不知道她來了似的。
但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們暢通無阻地開到了舒爾茨碼頭。恰逢周五,周末的客流量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正值早高峰,車輛光排隊就花了一個多小時,我們沒趕上十點那一班。
大概中午時,我們終於跟着輪渡下的車隊踏上了溫哥華島。
維多利亞雖然平靜,與溫尼伯一樣無限接近于田園生活,可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是非之地。
孟謠望着雙龍盤旋的中華門感嘆道:“呵,這裏的唐人街不是比陸地上的那個強多了?”可話鋒又一轉,“但肯定沒有曼哈頓的唐人街漂亮。”
一直戴着耳機聽音樂的孟捷忽然道:“最美的唐人街當然是屬於我們加州——三藩市。”
我啞然失笑。這是什麼,東西海岸之爭?
在視覺上逛完了唐人街,我們先是回了維多利亞大學的宿舍,讓格蕾上去拿行李。這駕駛位上的餘溫估計還未消,她便風塵僕僕地下來了,扛着一個小手提箱,換了一身印有校徽的衛衣,額頭上扎了一根髮帶。像是要去晨跑。我覺納悶了,為什麼人人都穿得都這麼厚實,彷彿我們要去北極圈觀光似的。
接下來,我們途徑克里胡爾教學樓。大樓門前停着三輛警車。台階上,我瞅見了布魯戴爾局長在那裏接電話,臉色看樣子不太好。
格蕾也側頭望了一眼——我們彼此應該都知道,他們正在封鎖懷特教授的辦公室。
出了校區,在孟謠的一通指引下,我們去了西邊的碼頭。那裏出海后,可是真正的萬里無陸地的太平洋。我們邊看着風景,邊駛進了「環島碼頭大酒店」,上面飄揚着四國國旗。
“網上點評說,這裏的龍蝦和三文魚是一絕。”孟謠搓了搓道。就這一會兒的功夫,我感覺她已經對當地的情況了如指掌。
五個人坐在了一個靠窗的位置上,正對着海水,以及碼頭上停泊的漁船。時不時一聲躁動,是水上飛機。
有老闆請客,大家自然沒有那麼放得開,只有孟捷不太在乎,狼吞虎咽地吃着各種我從未見過,甚至是聽過的佳肴。而格蕾則是精緻地吃起了扇貝。我沒什麼胃口吃海鮮,只點了一份最便宜的炸魚薯條,為此還被孟謠戲謔了一番。
“五個人吃還是太寂寞了呀。”孟謠吃完了她的深海龍蝦,用紙巾抹了抹嘴唇。
“不必擔心,這裏顯然是有人想要加入我們。”孟捷回道。
桌子另一邊的我們仨交換了個眼神。
“那輛紅色的吉普車,和黑色的尼桑。”孟捷繼續說,眼睛卻未離開餐桌。
我自動撇向了窗外,霎那間確實看到了兩輛車的身影,不禁一驚:“壞了,我們還是被孟梁的人盯上了嗎?”
“蠢貨,別望那邊看!”孟捷齜牙着,用刀刮著盤子。
我趕緊轉了回來,順勢伸了個懶腰,以免打草驚蛇,並竊聲道:“可能是從溫哥華酒店裏出來後跟上我們的,當時我就覺得不太對勁。”我瞪着孟謠,心想:要你這麼招搖過市!
格蕾則說:“可能是多慮了吧?這兩輛車在這裏很普遍。而且有光頭唐拿着追蹤器,他們的注意力應該在他,以及我的車上。”
別說——這個外號還挺順口的。
畢索爾附和道:“我也覺得,是不是有點太大驚小怪了。從溫哥華到這邊已經繞了個半天,輪渡上又那麼多車輛——那幫人肯定是優先去找追蹤器的位置。”
“嗯?你是說這個?”孟謠詭異地笑着,扇子在窗前一遮,從錢包中掏出了一個金屬物,在餐桌上晃上了一晃。
桌上瞬時一片死寂。
那定位器竟然一直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