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血狗幫(1)

第13章:血狗幫(1)

疾馳的商隊被一夥山賊攔住了去路,商隊護衛們拚死抵抗,奈何寡不敵眾,山賊又將他們包圍起來。

“嘖嘖,看起來我今天運氣不錯,居然能劫到這麼多貨,賺大發了!”

這伙山賊的頭領極度愉悅,翻身下馬跳到了商隊所搭載的貨物的車上,用刀砍壞箱子上的鎖。

打開后,是閃着無比耀眼金光的大量黃金物品,不僅有金幣,還有各式各樣精雕細琢的黃金珍藏品。

隨手撈起一把,都能讓一個普通農民幸福生活一輩子。

所有的山賊都興奮的嗷嗷大叫起來,商隊中僅存的幾人抱頭蹲在地上,害怕的渾身顫抖。

山賊搶劫過路的行人是有自己的規矩,為了長久性,自然不會選擇竭澤而漁,往往來說。

會放走那些最重要的人。

“各位好漢!這些錢全都給你們,放我們走吧!”

商隊老闆乞求道,心裏面卻在滴血,要不是怕被人追殺,他才不會帶着自己這麼多家當逃出來。

等自己招到人,定要這群可惡的山賊付出慘痛代價。

“唉,等等,你不是西克城裏的商人羅拉德嗎?哈哈哈哈哈!”

羅拉德的腦海中升起了一股不詳的預感,這些該死的山賊,不會認識自己,恰巧又和自己有仇吧?

“在下正是羅拉德,你們肯定知道我的財力,拿了這些錢去瀟洒,是最明智的選擇。”

“我當然知道你有錢,所以就更不能放你走了!嘿嘿,你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吧?寫封信給他們,讓他們帶贖金來找你!”

一塊上好的肥肉擺在眾人面前,山賊們豈能善罷奔休,任其逃跑,不管怎麼說,都要薅他的羊毛薅到不能再薅為止。

“別!你們要是抓住我,肯定是不會要的贖金的!”

羅拉德肯定是不會缺那麼點贖金的,但以他妻子的性格來看,巴不得他早點死。

那的話,羅拉德的財富通通歸她所有。

“我們可不會管這些,以你的人脈,肯定會有人替你付錢的!來人!給我把他們幾個帶走!”

迪蒙站在遠處觀望着,攔路搶劫的匪盜之徒他見過不少,他正愁找不到人來進行實驗。

他騎着馬,戴着面具,大搖大擺的朝着山賊走去,對幾十名山賊的存在視若無睹,在旁人看來,這就是一種極其囂張的表現。

“喂!”

果然,他直接被人叫住了,“有什麼事嗎?”

迪蒙反問道,“你他媽眼瞎呀!難道看不出來我們是在幹嘛?”

山賊們怒狠狠的向迪蒙喊道,手中的武器別在同一時間指向迪蒙。

“看出來了,那又怎樣?”

“呵呵,給我殺了他!”

幾名山賊雙腿一夾,胯下的駿馬便朝着迪蒙奔去,手中的長槍令人膽寒。

太慢了!

迪蒙抓住一人刺來的長槍,強大的力道瞬間就讓長槍脫離男人的手,迪蒙還順便揮舞長槍將那人打下馬去。

槍在其手,好似如虎添翼。

普通的人類在他的面前,只有被殺的份。

“怪……怪物!快逃!”

山賊們亂作一團,毫無招架之力,只得落荒而逃。

“總算得救了。”

羅拉德上前想要詢問救命之人的姓名,迪蒙忌憚那些不死者的存在,不敢說出自己的真是姓名,始終都帶着面具。

“感謝閣下的救命之恩,我叫羅拉德?霍斯爾德,

請問閣下的名號是?”

“凱恩?巴斯萊特。”

羅拉德在腦海中回憶,有沒有叫作這樣的人,面前之人的實力強悍,恐怖如斯,自己應當是有所耳聞。

“巴斯萊特閣下,這些錢算是在下的報酬,日後若有事相求,在下必定傾力相助。”

羅拉德是個明事理的人,自覺的讓手下拿來一袋金幣,迪蒙自然就笑納了。

剛好他身上也沒多少錢,不要白不要。

“那正好,我想問你,西克鎮城在哪兒?我要去找個人。”

“西克城!?在下正是從西克城裏逃出來的。”

“逃出來的?”

“閣下是有所不知,近些日子城裏可不太平,主要是血狗幫的存在。”

“血狗幫。實力如何?”

“整個西克城地下黑道全都由血狗幫掌控,血狗幫的幫派成員多達上千人,名下產業遍佈城市。”

……

迪蒙來到西克城的城門前,這座城市比他見過的諸多城市都要氣派不少。

高聳的城牆,嚴森的守備軍。

門口來往的都是一些商隊,很少見到有單獨的行人進出。

迪蒙走到城門口,他嫌騎馬太過麻煩,就將馬放生掉了。

守衛將他攔下。

“怎麼了嗎?”

“一看你就是外地人,沒看到其他人怎麼做嗎?要交進城費!一人一枚銀幣!”

怪不得都是些商隊,普通人連進城的資格都沒有。

迪蒙不想引起太大的爭端,索性從兜里掏出僅存的一枚銀幣,誰讓羅拉德送給他的都是金幣呢?

進城后,城內的景象無比繁華,大街小巷上都是做生意買賣的人,這絕對不是偏僻的小村子可以比擬的。

來自其他城市的商隊在這裏隨處可見,酒樓,賭場,飯店,妓院……

各種產業遍地開花。

街道上的行人中有像迪蒙這樣穿着格格不入的衣服的人,也有穿着盔甲的流浪武士。

本地人和外地人僅憑身上的衣服就可以判斷出來。

西克城的人口接近三十萬,這個數字極其龐大,與它的繁榮息息相關。

如果這個地方出現屍鬼的話,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來之前,迪蒙拿山賊的屍體做過實驗,他將手指插入山賊屍體的後頸,再往其中注入自己的血液。

有的死透了的山賊屍體會直接爆體,有的半死不活的山賊則會變異成屍鬼或者食屍鬼。

這取決於注入的獻血的量的多少。

迪蒙可以控制住自己所創造的屍鬼的行動,像是走路,搖頭,甩胳膊這類簡單的。

至於讓它們說話,還暫時做不到。

說不定,在這座宏偉的都市中,就存在着和自己一樣的不死者。

來前聽說的血狗幫威脅再大,都比不過不死者,人類無法威脅到他,但同類能。

迪蒙找了處酒店,準備在這裏落腳,休息一下,畢竟幹了快半個月的路了。

“給我來一間你們這裏最好的房間,先住一個月。”

迪蒙很豪爽的對着酒館老闆說道,反正他袋子裏有的是錢。

“八枚銀幣。”

“額,那我再多住一段時間吧,這是一枚金幣。”

“好吧,給你鑰匙,三樓左拐第二個房間。”

迪蒙付錢的時候,偶然間老闆注意到迪蒙手指上的戒指。

“這位客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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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與火:惡魔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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