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吃文學飯已有些年頭了,其間讀過許多或高明或不甚高明或貌似高明而實則並不高明的理論文章,現在回憶起來,大都忘卻了,而十年前讀過的葉至誠先生的《假如我是一個作家》卻總也忘不了,在那篇並不那麼漫長難懂的文章里,先生提出:作為一個作家,要頑強地表現自己。嗣後,我曾幾次和先生討論過,這“表現自己”其後溯必定有一個尋找自己的過程,其前溯則有一個保持自己和發展自己的問題,最終,一個作家應該以獨立的人格,獨特的風格和作品特色的不可替代性而存之於世。先生曰然。
做起來卻不那麼容易。那個貴乎其貴的“自己”是極易消失的。一般來說一個有才氣有創造意識的作家最初衝上文壇時,總有那麼一種屬於自己的,或清新或深厚的生命之氣,這生命之氣或來自曠野地頭,或來自森林草原,或來自自己的夢幻感悟。他們那時可能並不成熟,但卻充滿活力,以獨有的“自己”的形象浮出了水面。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浮出水面后,時尚文化便把他們包圍了,許多人的“自己”,因那時尚文化的誘惑和同化,而變成了千人一面的公共形象。
故爾,我以為作為一個有主見的作家,是應該具有對誘人的時尚文化的抗斥力的。吸收時尚文化的營養不容易,抗斥各類時尚文化的誘惑也同樣不容易。就象吸收是必須的一樣,抗斥也是必須的。如果在追求時尚文化而圖公共性的認同,和抗斥時尚文化而保持有缺殘的獨立之間作一選擇的話,我寧可選擇後者。因為,後者雖有缺殘,是我自己;前者固然可能獲得喝彩,卻無自己。當然,真這麼幹了,你或許要被人譏諷為什麼“盲”,或要被人視為“落伍”,你得有點思想準備。
然而,誰又能永遠不落伍,永遠站在文學的潮頭上呢?有一首通俗歌曲叫“三十以後才明白”,我三十以後也明白了:文學本身就是個不斷淘汰的過程,就象馬拉松長跑一樣,能跑到終點拿到獎牌的不會有幾個,絕大多數人都會在這競爭的過程中被淘汰掉的,有時,一個時代可能無偉人。然而,做不成“偉人”又怎麼樣呢?可貴的是你參予了,以你的人格良心,以你的決不趨時媚俗的“自己”參予了,這就好。
因此,我依然堅持十年前的文學主張,頑強地甚至是蠻橫地表現我自己,不打任何旗號,也決不在任何時髦的文學或文化旗號下站隊,我不號令任何人,也決不聽從任何人的號令。
是為《大捷》集序。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