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照片
當天在店附近找了個房產中介所,因為時間緊迫(還是年輕,大意了)只看了照片。一房一廳,離手機店1公里,才350塊錢一個月加上200押金共550元。
心裏暗暗開心,便宜,上班也近,交通費都省了,雖然那邊的房子都有點舊,馬賽克外牆90年的房子。
但相信剛畢業沒多久的朋友都能理解,存點錢太難了(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主要開支都花費在交朋友上了)就租了下來。
下午叫上女友詠儀,她是本地人,偶爾過來過夜。帶上個人物品,大包小包的來到小區。大門一推就開了,我們找到了3號樓,房子在401。
聽說帶4的樓房不吉利,現在大多數樓盤都用B代替。如13B.23B
上了樓,樓道的燈光也有些昏暗,甚至還有些陰森森的,不過是老樓,倒也可以理解。
最後我們打開門,因為電閘壞了,我們倆只好打開手機的手電筒。
屋子裏沙發和桌子都還有。
不知道多久沒人住了,陰森森的,我們倆拿着手電筒(那時手機很少手電筒功能)在屋子裏轉悠了起來。
來走卧室裏面,用手電筒照了照,我一眼就看到,床頭上面的牆上掛着張相片。
看清以後我嚇了一跳,瞬間瞪大雙眼。
只見這照片上是一個30歲左右的女人,面無表情,看起來有些幽怨。
最關鍵的,照片竟然是黑白的!
我靠!這不是遺照嗎?
反應過來我呸了一聲,這也太晦氣了啊!
看來這房子之前的主人,可能是死了,擔心詠儀害怕,我趕緊把照片摘了下來,匆忙的塞到了床底下。
好在詠儀沒看到,走進卧室抱着我的腰,溫柔道:“太好了,以後咱們不用開房了。。。。”
我也幸福的笑了,享受着這難得的溫馨時光。
憧憬了一陣,我們打電話叫來了物業修好了電閘,並打掃衛生整理物品了。
出來的時候已經7點多了,吃過宵夜剛回小區門口,就聽到有人叫我們。
我看了眼,是門衛大爺,嚴肅的問"你們是不是這小區的,怎麼這麼眼生"
我呵呵一笑,過去發了根煙,指了指身後,“大爺,我們是新來的,就這個樓,3號樓401。”
“3號樓,401的?”
門衛大爺聞言愣了下,上下打量了我一下,皺眉道:“你們住那?”
見到我點頭,大爺一臉深沉的嘀咕道:“年紀輕輕的,住這套樓幹嘛。”
就好像這樓多晦氣似的,我一想,確實,之前那遺照挺晦氣的。
“夜深了,出入當心點。”
大爺最後囑咐了我們一句,我不明所以的點了點頭,總覺得他好像話裏有話似的。
我也沒當回事,和詠儀一起離開了。
回去才發現沒水喝,她下樓買水了(樓下就有便利店)趁她去買水的功夫,我進到了卧室裏面,可剛一進去,我心裏咯噔了一下。
之前被我摘下來的遺照,好端端的還掛在床頭上面,那女人冰冷的死人臉,別提多滲人了。
我不禁皺起眉頭,什麼情況,還有人進來過,把照片又掛上了?
趁着她還沒回來,我連忙又把遺照拿了下來,心想扔到外面去算了,而且這鎖也得趕緊換了!
不過扔了的話,是不是太不尊重死者了?我猶豫了下,心想還是回頭問問物業吧,
找到這前主人的家人,把照片給他們。
同時我心裏也有點埋怨,我說中介公司怎麼這麼損,竟然介紹我個凶宅!
我想了下,把遺照放在了個黑色膠袋裡,扔到了陽台,這絕對不能讓詠儀看到,非嚇壞她不可。
我又出去扔垃圾,回來的時候,聽到隔壁屋子裏傳來搖椅的聲音。看他家門口很簡陋,春聯和福字都沒貼。
一個銹跡斑斑的推拉鐵門,估計幾年沒刷漆了。心想住裏面的應該是年紀很大的老人吧
等這幾天忙完了,得去拜訪下鄰居。
很快詠儀也回來了,我們倆又開始收拾屋子,忙活了好半天,終於把屋子整理好了。
我和詠儀會心一笑,也算是有安身之所了,在這寸土寸金的城市,有自己的小家可不是個容易的事。
隔壁的鄰居好像很喜歡搖椅,我又聽到嘎吱嘎吱搖椅的聲音。
我心想趁着這個時候拜訪一下,可是敲了半天門都沒有回應,便只好作罷。
忙碌了一天,我們又困又累,不自覺的就睡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聽到屋子裏傳來嘎吱的聲音,好像有人打開衣櫃的聲音。
我迷迷糊糊的醒了過來,看了過去,在手電筒幽幽的光亮下,我果然看到衣櫃的門打開着。
柜子裏還靜悄悄的,掛着一條白色的連衣裙,好像個人似的在裏面飄蕩着。
記憶里詠儀沒有這種裙子啊!我連忙打開床頭燈,再一看,柜子裏哪還有白裙子了,空空如也。
我搖了搖頭,可能是自己睡糊塗了吧。
緊接着我看到門後面的鏡子,映出了一張慘白的臉,一張黑白的遺照,靜靜的掛在床上。
我頭皮刷的一下就麻了,趕緊回頭看向牆壁,除了掛照片的架子空空如也。
又看向鏡子,只有我自己那惶恐的臉。
我的這撲通撲通直跳,坐了起來,發現額頭上都是冷汗,我看錯了?
我驚魂未定的再次打開了燈,衣櫃的門關得好好的,我抬頭看床頭上方的牆壁,只見架子還好好的。
我又連忙起床,來到陽台。
這大晚上的,我也不敢進去看那遺照了,不過那放着遺照的黑色膠袋還在呢。
這次我回去沒有關燈,心也平靜了一些,肯定是我做夢了!
而且,一定是我白天看到遺照,才會幻想出那個場景,一定是這樣的!
就這樣安慰着自己,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又睡著了。第二天,一大早就打電話給店長請了一天假。
將黑白照的事和詠儀說了,謊稱照片已經扔了(我可不想嚇到她),但這房子不幹凈,不能住!她表示同意然後去上班了。
打電話給物業退房,物業說可以,但押金不能退並說"合同你都簽了必須按合同走"
沒辦法,協商后告知可以搬到6樓,不過要加100元房租。
加100就100,總比住凶宅好,那黑白照片我沒敢碰,還在陽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