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縱之才,恰逢亂世 第一百一十二章 違反律法的事誰都不敢出頭

第一卷 天縱之才,恰逢亂世 第一百一十二章 違反律法的事誰都不敢出頭

向啟民道:“諸位大人先莫要爭論,如今這雲溪州亂象已成事實,現今所想,便是善後之事。若是按照這雲溪州官員所奏,罷免孫招遠,那何人才能治得住雲溪州這一州大小官員?還有一層,想來諸位大人其實心內也是明白的,孫招遠乃是聖上親自選派赴任雲溪州巡撫一職的,若是孫招遠失職,要殺要剮,也要由聖上親自下旨,議事閣要是出了擬辦意見,說要將孫招遠問罪,不是打了聖上的臉面?諸位大人敢如此行事,本官卻不敢,就算怕借了我十個膽子,本官也不敢。”

金德哈道:“正是,現今天子雖說乃是一代明君,但孫招遠乃是他親自點撥赴任雲溪州之人,若我們擬了旨意要將他革職查辦,這聖上顏面如何挽回?薩大人,此事本官可不能就此議定,按照雲溪州官員彈劾奏摺陳述意見。”

薩圖盧聽了一圈,只有楊左一人堅定要處置孫招遠,其他人或是投鼠忌器不敢惹怒炎帝,或是與孫招遠關係深厚,想要保他。薩圖盧要讓議事閣強行通過將孫招遠革職查辦的意見想來也是困難重重。

薩圖盧道:“如今從奏摺上看來,這孫招遠所犯之罪,只怕是板上釘釘,若是我們議事閣就此放過此事,聖上心中也會覺得我等官員,都是酒囊飯袋,但若是言辭激烈,對這孫招遠喊打喊殺,只怕聖上心內也不痛快。不如我等幾個,寫個處置意見,說清此事尚需理清其中關節,方才妥當。要殺要打,聖上先有旨意,我等才好按旨意辦理,眾位大人,這個意見你們是否同意?”

眾位議事閣大臣都認為薩圖盧此言為最佳處置,便都贊同。

第二日,朝會之上,薩圖盧姚雲貴等人的奏摺奏報炎帝,炎帝道:“這雲溪州真是一個多事之地,前段時間,姚雲貴等人才奏報上來,孫招遠處置妥帖,一州糧草稅賦多收了幾百萬斤,才幾個月時間,便個個變臉,將孫招遠貶得一文不值,還要奏請朝廷,將他罷免問罪。這個州府,怎麼是個說翻臉就變臉之地?不過姚雲貴等人奏摺,事實俱在,又有這麼多人口供聯名,想來還是要好生處置,不然各個州府都像這雲溪州般,那天下還不大亂?”

炎帝開了口,各個官員便在下面竊竊私語,商議如何處置。

工部尚書庫扎索道:“啟奏聖上,正巧工部今日也收到了雲溪州上報的奏摺,乃是孫招遠想將雲溪州金河玉河租借給民間大戶。孫招遠此人膽大包天,連歸屬朝廷的金河玉河都敢租借與人。這金河玉河,自古以來,便是天子氣脈聚集之地,龍脈之始,若是給了他人,豈不是讓我大聶耳族將龍脈拱手他人。臣收了這奏摺,尋思半日,疑心這孫招遠濫用權力,又聽到雲溪州眾位官員參奏孫招遠的奏摺,方才敢認定,孫招遠就是個膽大妄為,目無朝廷,藐視聖上的狂徒惡徒,還請聖上從嚴處置,以匡正天下。”

炎帝聽了,皺了一下眉頭,突然有想起若工部此時便將奏摺奏到朝會,那就不用再讓議事閣審理后再報到朝會,不然議事閣官員定會將此事有違律法予以駁回。炎帝道:“你且將奏摺奏來,再評議不遲。”

庫扎索連忙將孫招遠奏摺奏於朝會。

炎帝聽完,道:“朕並不覺得孫招遠這個提議有何不妥之處,那金河玉河,雖是金貴無比,但若是有人能出一千萬兩白銀,租藉此地採挖金玉,則朝廷便有了錢財平叛。且孫招遠此人心細,找的也是皇親國戚,若是朕的皇表弟索納扎接了此事,此地龍脈便還是在皇家手中,算不得僭越。姚雲貴等人的奏摺稍等再議,現今庫大人既然說了孫招遠金河玉河奏摺,便先將此事議了再說。”

炎帝起了這個開頭,下面官員各個不敢吭聲。此事本就是違背律法之事,即使炎帝稱道此事合他心意,但是這些官員怎敢附和?天下大事,國家治理,自然以律法為遵,君言次之,若是有違律法,官員怎敢出頭攬責。若是此事後面出了弊端,出頭之人必定背鍋,到時必被連累,天子到時若是裝昏,自己便無人佑護,跌落馬下。

炎帝見眾位官員都不說話,循循善誘道:“眾位大人,眾位愛卿,金河玉河之事,你們如何看待?又該如何處置?”

眾位官員都不言語,朝廷一片寂靜。

金德哈看眾人都不敢說話,炎帝也是尷尬,便打破僵局,道:“啟奏聖上,按照朝廷律法,所有河道礦藏都隸屬國家朝廷,這事,想來也要先看司法寺意見。”

炎帝問道:“司法寺卿趙子樂,你有何意見,速速奏來。”

趙子樂被炎帝點名,不得已只能出列跪地,奏道:“啟奏聖上,按照律法明文規定,這金河玉河乃是國家礦藏河道,任何人等不得私采濫挖,若是違反,主犯凌遲,從犯斬首,其餘人等都要流放長留州。這全國的礦藏,都是官府採挖,從沒有租借民間大戶的先例,這便是杜絕官商勾結,國家礦藏流入民間,肥了大戶,瘦了國家的雷霆手段,若是租借了金河玉河,便與律法違背,此例按照法治,是萬萬開不得口子。不然,全國大小礦藏幾萬處,各個州府都自行租借給民間大戶,朝廷怎麼管得過來,若是管不過來,國家賦稅自然會降。金河玉河多收幾百萬兩,其餘礦藏少收幾百萬兩,說不定朝廷還會虧了銀子。”

有了趙子樂起了頭,工部尚書庫扎索自然不肯落後,這孫招遠提議便是奪了他的權屬,他怎會甘心這肥差落入民間。庫扎索道:“全國工部礦藏司大小官吏、採挖工匠總計十萬人,都指着朝廷的礦藏,才能養了這麼多人。這些官吏工匠,拖家帶口連上家眷怕也有四五十萬人,這些人等,吃的是皇糧,才是國家朝廷的奠基之石,若是將礦藏都租給民間大戶,這些人等,便吃民間大戶糧食,是民間大戶的長工。朝廷也少了許多奠基之石,若是時局動蕩,民間大戶動*亂,則也是一股動蕩之力。還望聖上駁回此事。”

炎帝又問道:“戶部尚書童吉田,此事也和你戶部有些瓜葛,此事你如何看待?”

童吉田想來不管是朝廷採挖,還是民間大戶採挖,他戶部收到的賦稅越多,自然越好,但在此時,也不好表露支持反對,只因不管支持還是反對,都不是好事,童吉田便想將稀泥和了,奏道:“啟奏聖上,此事雖戶部需掌管錢銀,不管是採挖還是租借,只要銀子到了戶部,便合戶部制度律法,無甚不妥,所以此事,戶部尚無意見。”

其餘人等,因事不關己,既不想違反律法,又不想得罪炎帝,皆保持緘默。

炎帝聽完,也就工部和司法寺意見最大,若是要推動金河玉河租借事項,必要找到法子堵住這兩個關鍵部門之口。

炎帝沉思片刻,道:“既然司法寺和工部對此都有意見,朕認為也需好生思索這事如何處置。從國家律法這一層講,若是只為金河玉河一事就隨意修訂國家律法這一奠基之石,未免有些唐突莽撞,若是後面有了問題,出了事故,再改回來,天下人還不說朝廷無能,朝令夕改。但從另一層講,金河玉河若是一年多了幾百萬兩賦稅,對於朝廷社稷,都是舉足輕重。朕思來想去,這律法是斷斷不能改的,朕也不願背以後全國礦藏失控的風險。但,這事還是要做。各位愛卿,若是朝廷特許雲溪州公衙成立新的採挖部門,任命索納扎為部門長官,這新採挖部門再與朝廷簽訂租借契書,那是否就與律法不相衝突?”

金德哈聞言,炎帝確是想了個好法子,趕緊附和道:“聖上提的這個法子,這租借金河玉河的乃是是朝廷部門,不是民間大戶,自然就不違背律法。聖上真是聖明之至。”

有了金德哈起頭,其他各個臣子也是反應過來,趕緊附和,選邊站隊,以博得炎帝歡心。

朝會上一片同意之聲。

司法寺卿趙子樂見這個法子,確是避了律法不能將礦藏租借民間大戶紅線,也就不再反對此事。

工部尚書庫扎索想了半晌,又找到這個法子裏面瑕疵,道:“啟奏聖上,朝廷部門確是可以簽訂契書,租借金河玉河,但這個新設立的採挖部門,所賺銀兩,也是隸屬國家,索納扎即使是這個部門長官,也只是拿朝廷俸祿,那些所賺銀兩,他一分一毫也拿不到手,否則就是貪污重罪,如果賺不到錢財,索納扎也是太虧了,他怎會押上身家性命去做這個賠本買賣。”

滿朝文武聽了此言,也是言之鑿鑿有理有據。

炎帝心中反覆思索,過了半晌,也找到解棋之法,道:“庫扎索莫慌,若是一年之中,採挖一千萬兩白銀以上的收入,由朕親自賞了給索納扎,想來也是符合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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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謀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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