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同尋常的客戶
“楊萬青,你太過分了。”徐珊珊哭的更厲害了。
楊萬青從公文包里拿出一萬塊,遞到她面前,說:“十萬塊哪兒有那麼好賺,這一萬塊是我的誠意,只要你答應幫我這個小忙,事成之後,我馬上給你十萬,說到做到。”
想到拿到十萬就可以跟劉飛龍結婚,徐珊珊咬牙問道:“要我做什麼,你說。”
“簡單,我明天晚上要請幾個客戶吃飯,得找幾個人來倒酒,你給我找幾個女同學來負責倒酒就行,兩個小時,每人兩千。”楊萬青道。
怕她多想,楊萬青又強調:“你放心,只是倒酒,我們生意人講的是排場,嘉年華五星級酒店,在那裏面,沒人敢亂來。”
徐珊珊回頭就找了她那些室友,一開始她們那些室友當然不信,可一想,大家一起去,又是在嘉年華,確實沒什麼好怕的,關鍵倒酒兩小時凈賺兩千塊,誰不心動。
第二天,徐珊珊就帶着室友們如期而至,誰想到,那些不是禿頭,就是大肚子的老男人一見她們就污言穢語,滿嘴葷段子。
倒酒的時候,故意碰她們。結果可想而知,徐珊珊徹底失去了這幾個朋友,班上也有不少人知道了,開始對她指指點點。
“過了一天,我又跑到他公司去要錢,我心想,他把我害得這麼慘,總該給我錢了吧!結果她直接打了我一巴掌,說我壞了他的好事,幾千萬的單子沒了。”
“當時我嘴角就流血了,我很委屈,哭着對他說,是他騙我在先,說好的只是倒酒,他更生氣了,還罵我白痴。”
“沒有辦法,只能先回去再說,可我要走,他又叫住我,從抽屜里拿出了十沓錢,他說錢就在這兒,只要我陪他玩個遊戲,馬上可以帶走這筆錢。”
說到這兒,徐珊珊停頓了,似乎想到了什麼不堪回首的事,滾燙的淚水流了出來。
“他讓你跟他玩什麼遊戲?”警察問。
“他說是國外傳來的,叫什麼m,很刺激,保准我滿意,又好玩,又有錢拿,可我沒想到,他把我雙手綁起來,吊在書架上,然後我又被他給……”
作者從不開車。謝謝
徐珊珊用力摸了一下眼角,“即便是那樣折磨完我,他還是沒有給我錢,還說我想錢想瘋了,要錢可以,他讓我做他的……做他的……那個詞太噁心了,我說不出口,他說那樣他會每個月給我三千塊零花錢。”
“他在羞辱我,他欠我的可是十萬,所以,從那一刻開始,我決定報復他。”徐珊珊陰狠狠的說。
“所以你就叫了劉飛龍和另一個男的,聯手把他給殺了?”警察問。
“人是我一個人殺的,整個作案過程只有我一個人,不關其他任何人的事。”
不難聽出,從頭到尾徐珊珊都有意在袒護劉飛龍。
“做偽證也是犯法的,殺人罪更是會重判的,基本死刑無疑,你確定這一切都是你一個人所為?”警察提高嗓門,注視她的一舉一動。
徐珊珊害怕了,眼神在閃躲,一雙手無處安放,整個人局促不安。
警察見有希望,乘勝追擊道:“而且劉飛龍是絕對跑不掉的,只是時間問題,也許下一秒,我們就把他逮捕歸案了,我是想給你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
就在她心理防線即將崩潰之際,她想到了劉飛龍對她的再三告誡,千萬不要相信警察。
於是,徐珊珊果斷道:“不需要,你們也不用找他,這件事跟他無關,都是我一個人做的,是我殺了楊萬青,肢解了他,然後把拋屍護城河。”
這種鬼話,也只能騙騙她自己,楊萬青一米七的個頭,且是個孔武有力的壯漢,就是一個正常男性,要殺了他也不容易,分屍,拋屍,更是個着實不小的工程。
一時半會,要她供出劉飛龍有點難度,警察問:“好,那你說說,你是怎麼把楊萬青給殺了的。”
“趁他不注意,從後面把他打暈,然後用麻繩勒死了他。”徐珊珊道。
“你以為自己在拍電視劇?你能有多大力氣?一棍子能把楊萬青打暈?”警察道,“整個作案過程我們已經掌握的十有八九,老實配合調查。”
徐珊珊答不上來,保持沉默,之後不管警察怎麼追問,她一個字也不肯說。
徐珊珊這種近乎無腦的執着讓警察感到非常頭疼。
警察覺得沒有繼續審下去的必要,讓校方趕緊通知其父母,讓他們務必儘快趕過來,給徐珊珊進行思想上的疏通。
與此同時,探案技術科那邊傳來了好消息,儘管徐珊珊對通訊記錄做了刪除,但警方還是成功調取了她最近的兩個通話記錄。
一個是其遠在他鄉的母親給她打的,問她跑哪兒,學校到處在找她,讓她趕緊回學校。
另一個正是跟劉飛龍的通話,劉飛龍問她到學校了沒有,到了就趕緊刪除全部通話記錄,警示她這段時間千萬不要找她。
警方查到這個號碼在網登記的並非劉飛龍,而是一個叫陳俊的男人。
通過檔案庫,警方還發現了這個陳俊有犯罪前科,多次因為盜竊被刑拘過,後來還因為搶劫被判了6年,可以說劣跡斑斑。
警方帶着陳俊的照片再次來到鑽石人間,根據琳琳的辨認,確定陳俊正是劉飛龍。
而更讓警方憤怒的是,這個陳俊在老家是有妻兒的,兒子都已經讀小學一年級了,就是這樣一個人,把徐珊珊一個19歲的大學生騙的是神魂顛倒。
隨後,警方通告陳俊老家警察局,讓他們協助逮捕嫌疑人陳俊,幾個小時后,陳俊便在家中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他的一個發小陳建輝。
當時,他們倆正在家裏喝酒慶祝。連夜,兩名嫌疑人被送達到潯陽市,警方也就連夜突審兩名嫌疑人。
讓警方無計可施的是,這兩個傢伙的供詞竟然是一致的,皆稱是受徐珊珊的指使替其處理了屍體而已,殺人過程他們倆並沒有參與。
顯然,他們兩個是串供了的。陳俊是個慣犯,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那些作案工具上面確實只有徐珊珊的指紋。
另外,他們倆還交代,徐珊珊給他們兩一人五萬塊封口費,這十萬塊正是從楊萬青的個人銀行卡里取出來的。
警方隨後調取了取款監控,確實取款人只有徐珊珊一人,且周圍沒有陳俊和陳建輝的蹤影。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們參與行兇,突破口重新回到了徐珊珊身上。
“陳俊和他的同夥陳建輝已經歸案,這是他們倆的口供,你看看吧!”警察把兩份供詞擺到她面前。
徐珊珊疑惑的說:“我根本不認識這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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