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罪惡?

何為罪惡?

序言

1881年,19世紀著名的德國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寫了一句話:“一旦你想到邪惡的東西,你就已經開始滋生邪念了。”如果說邪念是罪惡的源泉,尼采認為“邪惡”是一種很主觀的個人體驗,而非人類與生俱來的特徵或行為。

探究罪惡的本質是必然的,作為一名合格的偵探,如果連罪惡是何都不知,那必將陷入令人無法抽身的泥澤。

在這裏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一個人在364天中都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甚至經常去救些苦難的乞丐或是身體殘疾的人。很標準的好人形象,可偏偏他在第365天的時候,殺害了鄰居家的小姑娘。先不論他究竟是無心或是有心,這時我們究竟是該說他是“邪惡”的或是“善良”的呢?很明顯這兩個對立詞語……

此刻就請帶着你對剛剛問題的答案,和我一起重新並考並定義“邪惡”。

在我做偵探的十年間,我最喜歡的事情不是解開被迷霧籠罩的謎題,便是摧毀“非黑即白、非善即惡”。我們平時總是無意中給他人定下標籤,就如我們看到一個殺人犯時總會將其與“罪大惡極”、“死有餘辜”、“豬狗不如”等貶義詞聯繫在一起。當然這很正常,也很合理。但是我們並不應該停留於此,我們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去思考他為何犯罪,也就是他的動機。

這是必然的。因為我們不能單單停留於抓住罪犯,而更應熱衷於減少犯罪率。

在此我想在分享一個案例,這個案例是我一直難以忘懷的。因為在這我做偵探的十年間,也曾多次接觸過相似案件,這類案件是由“蒙太奇”為原理進行偽造不在場證明來矇騙警方、誤導探案方向的手法。但我接下來要說的案例絕對會讓你大跌眼鏡。

兇手化名為張三,至今仍在服刑。因為他捅死了自己年邁的父親,足足50刀。這名罪犯原本是位大學講師,沒有犯罪記錄,不是我們想像的那種沒事給你來一刀的人。那麼,他的動機是什麼呢?當知道答案的時候,我大吃一驚。

以下是他的回憶:在他接受酗酒治療時,有人告訴他依賴酒精說明他童年遭受過性虐待。治療師和社會工作者不停地對他洗腦,一口咬定他曾經遭受過虐待。他一邊接受治療,一邊照顧年邁的父親,他感到筋疲力盡。一天晚上,他在照顧年邁的父親時,所有的記憶湧入腦中。在憤怒的驅使下,他殺死了父親給自己“報仇”在他入獄后,他意識到那些記憶中的那些事情並沒有真實發生過,相反,他被一段並不存在的童年悲慘記憶誤導了。他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不理解自己的大腦和行為。他曾經認為他的父親是“邪惡的,因此他對“邪惡”的父親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麼他邪惡嗎?

我們不能單憑一件事就去定義一個人,如果只是因為他們曾經殺過人就將其定義為“邪惡”很不合適,這過於籠統了。

同時對於上述案件,我想起了伊麗莎白?洛夫特斯(elizabethloftus)所說:“與其說記憶是對過去的精準記錄,倒不如說記憶更像維基百科,你可以不斷往裏面填充東西。就像維基百科的頁面一樣,所有人都可以進入記憶中篡改記憶。”

……

作為一名合格的偵探,我們應該對邪惡懷有一定的同理心,進一步理解邪惡。防止我們與犯罪者之間的鴻溝大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從而我們也可以在了解邪惡的時候,找到解決的方法。從而減少犯罪率。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走進黑暗吧,我會幫你找到對邪惡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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