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陳墨如白皙的手鎖在手銬里,多了兩分病態的美感,只見他伸出一隻手,先是輕輕敲擊了一下座椅上然後微微活動了一下手腕,緊接着“咔叭”一聲,手腕瞬間脫臼。
但還沒完,手腕脫臼之後他的手指也開始顫動,接着連續的骨骼移位聲,從手腕向上的所有關節連接處,全部脫臼。
這讓常人難以忍受的痛,陳墨如的臉色卻如幽深的潭水,連一絲波瀾都沒有掀起。
陳墨如的視線回到警察身上,在那警察的注視下把已經“柔軟”到極限的手從手銬圈裏抽出來。
然後,陳墨如的手微微一抖,又是一陣骨骼爆鳴,所有的關節全部歸位,他活動了一下手指,纖細的手指在審訊室幽暗的光源照射下,有一種莫名的美感。
沉默半晌,陳墨如開口:“我對人體的熟悉到了一定的程度,打個比方,你在我眼裏,是‘透的’。”
那警察皺了一下眉,顯然並沒有理解陳墨如這個奇怪的“比方”。
“嗯……怎麼解釋呢?”陳墨如沉思了一下,“你在我眼裏,是由各種人體組織組成的,‘肌肉’、‘骨骼’、‘脂肪’、‘皮膚’……而不是代表‘人’存在的,你能明白嗎?”
那警察尬笑了一下,“我算是聽明白了,你沒拿我當人,變着法損我呢。”
“……”
“咳,開個玩笑活躍下氣氛,好了,認真起來,接下來的話,你務必認真聽。”
“……”
“你倒是給個反應呀……我即將要說的,對你來說,很嚴肅,它將會賦予你不同的使命。”
“那我能選擇不聽嗎?我只是一個即將上大學的學生,不想被賦予那些使命。”
那警察愣住了,像陳墨如這樣擁有一些能力的人,被稱之為“極道者”,他們往往是把某一方面,某一事物練到了極限,像陳墨如這樣熟悉身體的,可以和計算機比拼計算的,有把摩托車練習到極限的,總之,在民間,他們基本稱之為神。
但是有些人有了能力就開始胡作非為,乾的也不是大事,但是擾亂社會治安,所以國家專門成立了《“極道者”特殊管理法案》,但是考慮到一些情況,這個法案是保密的,所以為了更好的解決這件事,官方成立了特殊組織,“桃源村”!
法案也是會更新換代的,很快官方發現,這些人的能力加以運用,是一件好事,於是從原來的管控,到現在對“極道者”的管理方式演變為吸納。
以往他也遇到過一些“極道者”,脾氣特殊的也有,但是像陳墨如這樣沉默寡言的暫時還沒有,所以剛才一時有些尷尬,好不容易引入正題了,結果他直接來了一句可以不聽嗎?打亂了他的所有節奏,一時間讓他有些措手不及。
“可以,但是之後你會遭到我們的全面監視。”
“那我聽。”
“呃……咳,我叫駱君,來自於桃源村。”
陳墨如只是皺眉,不說話。
“呃,桃源村就是我們組織名稱,官方名稱,正宗國企,加入包五險一金,還有工資,月結,薪資5000到100000不等”
“多少?”
“5000到100000不等。”駱君見鎮住陳墨如問了,以為鎮住他了,微微一笑,重複了一遍。
誰曾想聽清后的陳墨如臉上掛了兩三分不屑:“這麼點?”
駱君的笑凝固在了臉上,“少?”
“嗯。”陳墨如沉沉的應了一聲,似乎也意識到了話語的不妥,“也行?”
駱君臉上拉下了幾條黑線,“總之一句話,不加入就會有很多限制,並且時刻處於監視,如果加入,不但有各種福利,還會有很多權限。”
“加入之後,要幹什麼?”
“處理一些特殊事件吧。”
“特殊事件?很危險?”
駱君愣了一下,隨後苦笑了一聲:“不危險為什麼要叫特殊事件?”心想這下這孩子加入的可能性低了。
“如果有特殊事件,我是需要到處跑,還是就處理本地的?”
駱君驚喜的看了一眼陳墨如:“當然是本地的。”
“那我加入。”
“哈哈哈哈哈,好好好,趕緊把這個文件簽了,身份證明,什麼的證件之類的之後再發給你。”駱君喜形於色,臉上掛着細密的笑。
“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馬上要去龍城上大學,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在那裏。”
“這你不用擔心,桃源村幾乎全國各地都設有分部。”
陳墨如微微頷首,伸出手把那份文件拿了過去,簡單翻閱了一下,說的是一些保密條例,粗略的看過兩眼,接過駱君手裏的中性筆,在末尾的簽上了自己的姓名。
如果這時不是國家組織,陳墨如料想會看的更加仔細一點,但是既然是國家秘密組織,還了解的差不多了,就沒有必要再扣那麼仔細,可以更凸現自己一點。
……
凰城,一座偏僻的小院,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蹲在門邊,手上拿着根女士香煙,看着和這山水田園風氣顯得格格不入。
煙緩緩的向上飄着沒入了雲層之中,小院門口突然傳來了聲響,那少女原先的慵懶瞬間消失不見,眼疾手快的掐滅了香煙。
“你好,快遞!”
把煙扔掉正手忙腳亂的打散空中煙霧的少女動作一頓,小聲嘟囔,“原來不是老頭子,嚇我一跳。”
身後從褲兜里摸出打火機,“咔噠”一聲,把剛才掐滅的煙從地上撿起來,叼回嘴裏,微微沉了些腦袋,讓煙末端靠近火源,香煙燃燒,一縷青煙緩緩飄起。
“來了!”少女叼着煙,眼裏有些陰霾一閃而過,走向了門口的快遞車。
“錄取通知書……”
……
陳墨如在街上晃蕩着,從警察局出來之後一直不知道去哪裏,回家告訴父母?保密協議上寫了如無特殊情況或者協議簽訂人員滿28周歲或其父母滿70周歲,否則保密協議以及所規定條例不可告知父母。
況且他已經滿18了,那兩個天天不在家整日外出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