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是他故意設陷阱訛我們!
“您好,請問這裏是楊玉霞女士家嗎?”王守義禮貌的笑着道。
畢竟犯罪的不是家長,王守義也不可能按照罪犯的待遇對待她。
“這裏是楊玉霞家,我是她老公熊志文,不知道幾位同志找我老婆有什麼事嗎?”熊志文悶道。
同時,他並沒有放王守義三人進去。
因為他總覺得警察來家裏不是什麼好事。
嘩啦!
此時樓道里的幾家鄰居都紛紛開門,出來看熱鬧,並且對着楊玉霞家指指點點的。
這個小區屬於單位的家屬院,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老鄰居,彼此之間都很熟。
因此看到有警察來楊玉霞家后,大家都跑出來想看看是啥情況。
“我是江北市經濟開發區派出所的警察,我叫王守義,這是我的警號。”
“那個,熊先生,方便讓我們進去一下嗎?”
雖然對方不是主觀惡意犯罪,但畢竟也是涉嫌盜竊且數額巨大,要是讓鄰居知道了,肯定面子上掛不住,王守義想給這家人留點面子。
“不是,有事兒你在這兒說清楚就是了。
我們可都是守法的好公民,別讓鄰居誤會了。”
熊志文有些語氣不善的說道。
王守義也無奈了。
既然給面子你不要,那我幹嘛還慣着你?
“行,那我就說了哈。有一件案子需要您和您的妻子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這是相關的傳喚文件。”
“什麼案件?”
“你們公安局的就能不問青紅皂白的就隨便傳喚我們嗎?”
“最起碼你得讓我們知道發生什麼事老闆?”
熊志文咄咄逼人道。
“您跟我們回去就知道了,現在案件還沒調查清楚,讓你們跟去,只是協助調查。”王守義道。
這個時候,楊玉霞也出來了。
“有事兒說清楚,我們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你這什麼都不說,莫名其妙的就把我們帶走,這傳出去,我們多沒面子啊!”楊玉霞沒好氣道。
“對!今天你們要不把事情說清楚,我們就去投訴你!什麼服務態度嗎?”熊志文吼道。
王守義頓時心裏來火了。
但凡不是九漏魚就知道,警察是國家法律賦予武裝性質的國家暴力機關,不是服務性的行政部門!!!
王守義最討厭也最反感的就是別人說他服務態度不好了!
“行行行,你們要我說清楚的哈!”
“我們接到樓下任真任先生的報警,今天上午11點10分,您家孩子偷吃了任先生價值100萬元的外賣。”
“相關的收據與監控視頻,還有餐廳我們全部核實過了。”
“任先生的付款證明我們也核實完畢。”
“因為此案涉案金額巨大,又因為犯罪嫌疑人年齡太小,故此,我們傳喚身為監護人的二位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轟!!!
王守義的話,宛如五雷轟頂一般,狠狠的轟在了熊志文和楊玉霞夫婦倆的身上,把他們雷的外焦里嫩!
“不……這怎麼可能啊?”
“你們搞錯了吧?那麼小一份外賣,怎麼可能價值100萬元?!”楊玉霞慌了,臉色漲紅的嘶吼道。
她企圖用大聲說話,來掩飾內心的慌亂。
“對啊,警察同志,他一個死宅男,連個工作都沒有,怎麼可能點得起100萬的外賣?”
“我覺得你們還是回去再好好調查一下吧,
這裏面一定有誤會!”
熊志文也極力辯解道,甚至想着先把警察勸回去,有什麼事情,他們可以去找任真商量着解決。
“二位,我說過了,所有證據我們均已核實過了,並且申請了相關文件才來傳喚你們的。”
王守義心裏對這兩人的印象已經跌到谷底了。
都說了多少遍了,證據確鑿,回去先接受調查,這倆人還在這找借口,不肯走。
甚至還說當事人是死宅男。
人家是宅男,但是人家沒犯法啊!
“怎麼會這樣……他怎麼能跟孩子計較呢?豆豆還只是個孩子,孩子貪吃而已,他一個大人,跟一個孩子計較什麼?”
“你們難道沒跟他說嗎?我們家豆豆才6歲,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熊志文忙道。
“熊先生,我不是已經跟您說了嗎?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所以由監護人代為負責。”
“孩子犯錯,大人負責,不是很正常嗎?”
“而且這次的涉案金額太大了,我們只能依法對您二位進行傳喚。”王守義道。
“不!不是這樣的!!!”
楊玉霞突然情緒激動了起來,“是樓下那個叫任真的死宅男故意放外賣在那,讓我家豆豆吃的!是他故意設陷阱訛我們的!!!”
“我要報案!!!警察同志,我要報案!!!我們被訛詐了!!!”
一旁的鄰居都看不下去了。
“我說玉霞啊,你家豆豆要是教育的好,不去偷吃人家的外賣,能有這事兒嗎?”
“什麼叫人家設陷阱啊?外賣放人家門口,這不很正常嗎?”
“我們家也丟過外賣,估計就是豆豆偷的!”
“看吧,我就說他倆平時太嬌慣孩子了,現在慣出事兒了吧!”
“……”
聽着鄰居們的議論紛紛,楊玉霞和熊志文臉上一陣紅一陣白。
但楊玉霞依舊不死心的道:“就是任真訛我們!而且,他還打了我家孩子,把我家豆豆弄哭了,我親眼看到的!”
“這算是故意傷害吧?”
“你們還不快去把他抓起來坐牢?!”
王守義被這女的搞的心煩意亂,一臉無奈。
難怪能培養出那樣的熊孩子。
“二位要是再不配合調查,我們可就不客氣了哈!”王守義冷着臉道。
夫婦倆知道糊弄不過氣了,只能是打電話把孩子的奶奶叫過來。
然後兩人跟着王守義回去接受調查了。
派出所內。
“我發誓,那個叫任真的就是釣魚執法,就是在訛我們,他還打了我家豆豆!”
“我還沒找他賠錢呢,他卻先找上我了!”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到了派出所里,楊玉霞還罵罵咧咧,不依不饒的為自己和孩子辯解。
熊志偉倒是冷靜了許多,他對王守義道:“您看我們能請個律師來跟任先生談談,然後達成和解嗎?”
“這事兒卻是是孩子做錯了,但是孩子還小,又不是故意的,本質上就是個小孩子貪嘴罷了,賠償100萬,我覺得太過了。”
王守義點頭:“這沒問題,請律師是你們的權利。”
“你們先在調解室里等一下哈,我們這就去請任先生過來。”
然而王守義出去的時候,卻是搖頭冷笑。
到這個時候還想着少賠錢?
調解?
人家當事人都說了,絕不調解,絕不和解!
自己家孩子犯錯了,你們做家長的輕飄飄一句“就是小孩子貪嘴”就完事了?
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