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學時事(三)

第7章 學時事(三)

對於那女孩的情感大概持續了兩年,在四年級某一天放學的時候,她給了我一個肯定的答覆:“我們不可能的,我們現在還小,應該好好學習,以後考上一個好的大學”我收到這個答覆之後彷彿信仰崩塌,生命已經不知為何存在,總而言之就是痛苦至極,那天的晚上,我在我的QQ空間內發表了這樣一篇日記,標題為《愛與是否》內容如下——“我覺得愛一個人就可以為她付出一切,但我覺得我沒做到。如果上天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為她付出一切。自從2010年11月21日下午四點二十五分這一刻,我覺得我很幸運因為我對她有好感,說實話我可以為她付出自己。不論成功或失敗我都覺得很幸運”。講真的,我現在寫這一段的時候已經笑噴了,但是我還是要說,在當時的我眼裏,愛情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偉大,並不是現在我看來愛情不偉大,不神聖,只是現在的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所追求的愛情是什麼樣子了。現在看來當時那個女孩拒絕我的原因應該是收到外界影響的,雖說我做到了在班主任老師的說教下不改變我的想法,但是這姑娘可能是被成功的說服了,這也算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了。我人生中第一段情愫也就告一段落了,但是我和這個姑娘的故事實際上並沒結束,只是延後到了初二的時候,到時會提的。

在那之後,我陷入了一個孩子在失戀后所特有的狀態,每天感嘆不幸,聽着只對自己有意義的傷感的歌曲。也因此為契機,我榮幸的當選了我們班級的音樂課代表,負責音樂課的所有相關事宜,到後期還被我的音樂老師發掘出了我那半吊子的鋼琴技能,我近乎掌控了我們班的音樂課堂,從點名、伴奏、再到給每一位同學評分都由我一手負責,減輕了音樂老師幾乎所有的負擔,從那之後,她在我們班上課就很是輕鬆,我也很是享受這份權利和音樂老師所給予我的信任。我一直認為信任是所有關係中最為重要的一個部分,無論是在人際交往中還是在親密關係中,正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嘛,但是和我自己觀點很矛盾的是,除了父母之外,我從未完全的信任過任何一個人,無論這個人與我有多親密,我的信任也只是相對的,都會留有一定的空間,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可能算是一種利己主義?但是這好像也無關緊要,我在生活中始終飾演着一個老好人的形象,從小到大我都沒有過所謂的敵人,也幾乎沒與任何人發生過口角,無處不展現着我是一個很隨和的人。這裏我想說一件很神奇的事情,這件事情就是,在我小學六年的時間裏直到現在,我從未有動手打過架或是情緒失控,可能也打過幾次架,但是那只是單純的為了打架而打架,並不摻加任何的情緒。換言之就是,我從未生過氣,當然只是表象上,到目前為止我都認為這對於一個男孩來說不是一件很不可能的事情,但它確實就發生在了我身上。我一直自詡自己是一個感性的人,但是就多年的表現以及我的心理變化來看,我頭腦中的理性部分應該所佔據大多數的,並且由理性部分扮演出出感性的人物形象,我那為數不多的感性的一面可能只會出現在我寫的詩中、出現在那只有我一個人的夜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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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這些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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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學時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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