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永遠別在頭腦發熱的情況下確定戀愛或婚姻關係
結婚易,離婚難。
簡單六個字,讓無數網友清楚認識結婚之後將要面對千奇古怪的問題。
有網友不甘心說道:「個人覺得,法院這樣判決非常不公平,依據是什麼?」
鄭逸直接解釋說道:「李先生這個案件,由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期間所得的財產從一開始是無法查清,夫妻財產的分割往往局限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得的財產和李先生在前妻下落不明期間所得的財產,此時財產的分割對李先生而言顯然不合理。而李先生提供的財產情況因無法質證也可能存在遺漏、隱瞞和虛假,從而就可能會侵害被告可分得的財產,不能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另一方面,因李先生前妻在下落不明期間所得的財產也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當前妻重新出現目擁有很多之前沒有外分過的夫妻非同財產時,新的財產分割糾紛將在所難免,此時,如果法院不對財產進行處理,必然會影響到起訴一方的利益權利。
因此,基於上述原因,在審判實務中,有的法院在判決時對財產分割一併處理,有的法院只對離婚作出判決,不對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做法不統一。這無疑影響了裁判的統一性,權威性。也是導致李先生這個案件有所爭議的一個原因。」
有網友不依不饒,有問到你:「如果依照鄭律師所說的,那法院對夫妻存續期間的進行財產分割也是理所應當,為何鄭律師認為這對李先生不公平?」
鄭逸無奈,只好再梳理一遍思路,說道:「我個人的觀點認為,李先生這個案件,對於拆遷費用的劃分,也就是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先扣除必要的管理費用。」
先陳訴了自身觀點,然後慢條斯理解釋說道:「依據民法典第三百條規定: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二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案件當中被徵收房屋屬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該點男方也是無爭議的,當初離婚時男方只起訴了婚姻關係解除,並沒有要求沒有對其同財產進行分割,所提供的證據也不能因此推定女方放棄了財產的分割權利,故對於女方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
在該房屋被徵收前,雙方已離婚,但是作為房犀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但女方在2003年擅自離家出走後,沒有履行對共有物的管理義務,故應在房屋拆遷補償款內先行扣除維護費用后,剩餘54萬餘元再按其同財產進行分割。」
鄭逸這一番解釋,言簡意賅通俗易懂。
許多網友認為李先生跟前妻雙方已判決離婚多年,應視為妻子早已放棄財產分割權利。這其實是個比較嚴重的誤區,帶有一定的僥倖心理。
前妻雖然一直下落不明,但對於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的共同財產房屋,她並沒有做出任何明確放棄的意思表示,所以法院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確認被拆遷的房屋仍是兩人共同所有。
即便房屋拆遷是離婚之後的事,但賠償款還是由共有的房屋轉變而來,只是由物權變成了貨幣現金,這同樣是共同財產!
通常而言,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時應是一人一半,但法院酌情考慮了女方長期離家,既沒有盡到家庭義務也沒有盡到房屋的看管修繕義務,法院在扣除了房屋相關修繕、維護成本后,將剩餘部分進行分割,女方只分到了40%,因此判決具有合理性!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劉銘跟李先生的案件,可謂是給廣大網友敲響了一個警鐘。
婚姻是美好的,夫妻是恩愛的,可在當今社會上卻有很多夫妻並不是這麼做的,因為他們的心裏想法不一樣。
只要涉及了金錢利益,那麼就各有所圖。也正應了另外一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的道理,而這句話也更好理解。也能看出來人心險惡,在利益面前,都是各自為主,完全沒有親情和愛情。
就算是結婚多年的夫妻,如果彼此之間為了某些利益,也會彼此鬧翻臉,甚至離婚,甚至是鬧到法院。尤其是離婚的夫妻,彼此之間多數都會有財產分割的事項!
鴻蒙律師事務所,辦公室。
直播間的熱度持續高漲,明明才經歷了第一個提問諮詢環節,但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半小時,鄭逸揉了揉發酸的眼球,笑着說道:「我們都知道相愛容易相處難,結婚之後的兩人,需要朝夕相處,所以我個人認為,如果有網友準備結婚的話,可以先試一次婚前旅行,這樣可以提前感受一下兩人相處的狀況。」
【鄭律師,你這是準備化身為情感專家了?】
【不不不……我是鄭律師的同學,他是宇宙超級無敵鋼鐵直男!】
【讓直男教直男談戀愛,能談出什麼花來?】
【不過,我之前就在網上聽說過,婚前進行一趟旅行很重要!】
鄭逸點了點頭,笑着說道:「戀愛中的人,尤其是熱戀中的人,眼裏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好,看哪兒哪兒好,以至於很多人都忘了看看這個人如果和自己朝夕相處,是否有什麼接受不了的問題。正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說的便是這一點。」
【鄭律師,這段話說的就有水平了!】
【直接說戀愛腦,不寒磣!】
【我一直以為鄭律師是直男,沒想到他這麼細!】
【傳下去,聽說鄭律師下面很細……】
鄭逸無視彈幕調侃,說道:「這樣的結果就是如果遇到了對的人,相互包容,相互適應,慢慢磨合,最後融洽的生活在一起;
如果遇到了錯的人,沒有了戀愛時的忍讓,一意孤行,這樣下來肯定是分道揚鑣。」
旅行,讓兩個人,一起去往陌生的地方,即使有的人再掩飾,當遇到很多現實問題的時候,也是掩飾不住的。
因此,永遠別在頭腦發熱的情況下確定戀愛或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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