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叩謝聖恩
詩曰:
烈日當空具抱團,文官武將互刁難。
詳和禮讓為表象,律法朝綱佞者寒。
李隆基思忖道:知道底下這群大臣都是各有目的的,今天肯定問不出三七二十一。
李隆基頓了一下,說到:“那麼此事便由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組成三法司聯合審理。京兆府輔之。各位愛卿,誰想當主審官啊?”
這時,刑部尚書崔琳一臉諂媚走上前,說道:“臣願領此重任,分擔聖愁!”
一旁的李林甫心中竊喜:朝中崔琳是他的暗線。因為陪審員基本都是吃瓜群眾,一旦他崔琳成了主審官,自己查自己便什麼都查不到了。那時配合禮部諫言,忠王勢必倒台。
在文官隊列中的御史大夫,忠王派大臣張公暗叫一聲不妙。由於他多年的斷案經驗,加上從來不信鬼神之說。他一開始就看出來了這是一次陰謀。由於御史台的職位,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崔琳與李林甫的關係。像崔琳這種官場老賴,肯定遇事就躲,避之不及,怕惹禍上身。今天如此反常,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顯然是李林甫自導自演的毒計欲治忠王於死地。這時不挺身而出,更待何時?
張公說完就衝出隊列,向李隆基大喊:“聖上,此事不應交予崔尚書!刑部大多審理民間懸案,並無處理巨大政治事件的能力。而御史台監視百官,對此類政治驚天大案有較豐富的經驗。所以臣毛遂自薦,願領主審官一職!”
李林甫早料到張公會如此,留有一手。他向崔琳使了個眼色。
崔琳會意,向張公回答道:“張大夫,此事雖有極大的政治因素,但御史台通常審理的是貪污大案。主要是搜查官員受賄證據然後告發。而此事卻與前朝舊事有關,需要一步步仔細尋找蛛絲馬跡,推導案情。這需要極高的刑偵能力。豈是是們所有罪責全靠一張嘴的御史台能審理的?就算刑部不能審理,那也是大理寺的人查的案。”
張公大怒,自知崔琳占理。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機會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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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見崔琳理大,由於大理寺卿,有他案在身外出,便向張公身後的大理寺少卿徐岵奏(l)看去。
徐岵奏也不推脫:“臣願領此職!”
李隆基和藹的笑了笑,說道:“徐愛卿,由於此案非常複雜,你只需查清案情真相。後面的審判交由御史台審判。”
李林甫暗叫一聲不妙,李隆基這個滑頭!
徐岵奏也未想那麼多:“臣叩謝聖恩!”
李隆基示意身旁的宣旨官,宣旨官會意:“奉天承運,吾皇詔曰:七月初二中元節,長安八水同出石碑,妖言惑眾,擾亂百姓視聽,朝野震驚。聖上疑有妖人作亂,特領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組成三法司聯合審理。領御史大夫張公為此案主審,由大理寺少卿徐岵奏訊問案件,揖拿兇犯歸案。又工部尚書韓休年老體虛,治下不嚴。聖上體恤韓尚書,特革去其職,在家養病!由原牛仙客朔方行軍大總管調任工部尚書(3)欽此!”
李隆基:“此事便一錘定音了。眾卿,有本快奏,無事退朝!”
朝堂之事不表.…..。
韓府,只聽一聲:“聖旨到!”一家人韓滉李剛立刻從父親韓休的病房跑出來。幾個僕人瑪麗的擺好香案。李剛韓滉把一個宦官和一個誰從迎進內堂,韓休在管家的攙扶下也從榻上下來。韓休抬頭一看,正是高力士(2)!高力士一臉微笑,說道:“韓公想先聽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韓休一臉慘笑,回答道:“高公公!老夫年事已高,又身染重病。還是平穩點好。先聽壞的再聽好的吧。”
高力士點了點頭,表情突然變得肅穆。他慢慢卷開一個黃帛,高聲說到:“奉一一”
韓休顫顫巍巍的跪了下來。
“奉天承運,吾皇詔曰:七月初二中元節,長安八水同出石碑,妖言惑眾,擾亂百姓視聽,朝野震驚。長安水部郎中之職本為檢修長安水道,肅清江的淤泥,恢復水上交通之通暢。而今六十年前埋下的石碑竟可在水底沉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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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而不被發現,可見工部之玩忽職守。工部尚書韓休不察,治下不嚴。又近日染病,年事已高。聖上體恤下臣,特批准工部尚書韓休罷官還鄉,頤養天年。欽此!”
韓休如遭雷擊,眼神獃滯。口中小聲念念有詞:“臣之過,臣之過。”
高力士又從隨從手中拿過另一個黃帛,將其展開。說道:“聖上詔曰:平民李剛拚死守衛忠王殺死賊寇三十餘人,身受重傷。特封散官從七品下翊麾副尉。賜白銀一百兩。”
韓休眼中好了些許,一臉慈祥。一眾人喊道:“叩謝聖恩!”
就在這時,另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註釋一:大理寺少卿徐岵奏此人出自舊唐書:秋七月己卯,大理少卿徐岵奏:“天下今歲斷死刑五十八,幾致刑措,鳥巢寺之獄。”上特推功元輔,庚辰,封李林甫為晉國公,牛仙客為豳國公
二:高力士(684年—762年),本名馮元一,祖籍潘州,唐代著名宦官,
幼年入宮,由高延福收為養子,遂改名高力士,受到武則天的賞識。唐玄宗統治期間,其地位達到頂點。由於曾助玄宗平定韋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亂,故深得玄宗寵信,累官至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齊國公。
一生忠心耿耿,與唐玄宗不離不棄,又在龍門石窟為唐玄宗造像,被譽為“千古賢宦第一人”。寶應元年(762年)三月,得知李隆基駕崩,吐血而死。追贈揚州大都督,陪葬於泰陵。
三:牛仙客(675-742年),字仙客,涇州鶉觚人。唐朝時期宰相,涇州刺史牛意仁之子。
起家鶉觚縣吏,出任隴右營田使佐吏,遷洮州司馬、河西節度判官,成為河西節度使蕭嵩的心腹。蕭嵩入朝拜相,遷河西節度使。開元二十四年(736年),拜朔方行軍大總管、隴西郡公。凡事依從宰相李林甫,遇事不敢裁決。
天寶元年(742年),病逝,追贈左相,謚號貞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