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開庭

第54章 開庭

十幾分鐘后,120的救護車來了,幾個醫務人員帶着氧氣袋和擔架來到辦公室,忙乎了一陣將黃衛國抬走了。這個黃衛國這輩子是永遠醒不過來了。不過他在辦公室暈倒,屬於工傷,就是植物人,工資獎金都是一分不少地發給他家屬的。算他幸運了。

高鳴感知盯住這個二級警司,聽剛才其他警察的招呼,高鳴知道這傢伙姓吳。他們叫他吳大隊,估計是個大隊長。

看着他走出黃衛國辦公室走到了走廊的時候。高鳴啟動神志進入他的大腦對他說:

“吳隊長,記得明天上午九點準時到越秀區法院出庭作證。如果不去你的後果跟黃衛國一樣。永遠是植物人了。記住,如果別人知道,你立即就變成植物人。”

“誰?誰在和我說話?”吳隊長嚇得轉身大叫一聲。

“別激動。記住我的話,明天上午九點準時到越秀區法院出庭作證。否則跟黃衛國一樣。”高鳴在對他說。

“啊!有鬼!”吳隊長大叫起來。

馬上有人從房間走出來問:“吳隊,怎麼啦?”

“沒,沒什麼。”這時他想起了剛才的那個聲音。

“如果別人知道,你立即變成植物人。”再也不敢出聲了。

這時他越想越怕,想起那晚那兩個入侵研究室的人直到現在還躺着呢!想想剛才毫無癥狀突然跌倒的黃衛國,不禁全身打顫。這個說話的人到底是什麼東西啊?他是警察,怕過誰啊?報警?他自己就是警察,報給誰啊?

想到這裏,他立即走回辦公室,帶上手槍。這才有點心安。但是這時聲音又響了:“手槍對我是沒用的,你也找不到我。記住,明天上午九點準時到越秀區法院出庭作證。”

吳隊長拔出手槍,到處看了一圈,叫道:“你是什麼人?”

“你不要管我是什麼人。明天出庭作證,證明這個人當時是帶槍作案就行。否則你和你全家都會成為植物人。記住,我分分鐘都在盯着你,你跑不了的。”高鳴狠狠地嚇唬他道。

之後,高鳴再也不出聲,但是就一直觀察着他的一舉一動。

這傢伙真的被嚇壞了,拿着手槍整個辦公室轉了十幾圈,還打開窗到處看了一陣,發現什麼人都沒有,才獃獃地坐在辦公室直到下班了好一陣才敢回家。

高鳴還要找這個法庭的法官呢!

根據林正熙提供的信息,知道這個民事法庭的法官叫陳瑞兵,是一個三級法官。高鳴很容易就在法院辦公室找到這個陳法官。這是一個留着短髮的中年男子,兩個鬢角深深地陷進發頂,從相貌看是一個‘未老父先違’的相格。一雙小眼睛透着陰沉和精明。正穿着法官的藍色西裝,白襯衣藍領帶,右衣領上別著法院的徽章正坐在辦公桌旁看着卷宗。

因為距離有四五公里,高鳴的感知看不清卷宗上的內容。高鳴觀察了一會,沒有什麼內容正想離開的時候,見到陳法官的電話響了,他拿起台上的手機接聽電話。

只見陳法官應了一聲就在默默地聽電話,高鳴也不知道是什麼人打來的。

陳法官終於開聲了,聽到他對着電話說:“你不要節外生枝了,你告醫院保安有什麼用?保安有錢賠你嗎?我調查過了,研究室有錢得很,你要的500萬小意思了。當初應該要求1000萬。”

有過了一會,有聽到他大聲說:“警察局你想都不要想。只要刑警隊拿出你兒子身上帶槍的證據,這就不是民事案了。要轉歸刑事審判庭,你們一點機會都沒有。好了,記住明天出庭就一口咬定要研究室賠償。”

高鳴聽得心中冷笑,將研究室當做打土豪吃大戶了。我的錢那麼好訛詐?

高鳴知道了具體情況,心中大定,就不再管這個法官。繼續盯着吳隊長一陣,發現他心神不定地開車離開了警察局,往天河區方向走了。高鳴乾脆騰空飛回了自己家。

高鳴在家裏監視着吳隊長開車進入了龍口西小區,一直到他回到家。這下子連他家都找到了,如果他明天不出庭,那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了。雖然高鳴可能不會對他家人怎樣,但是他是絕對跑不掉的。

之後,高鳴就斷了感知跟蹤休息了。長時間啟用感知功能,精神還是有點疲倦的。

第二天31號,是今年最後的一天了。高鳴在九點準時到達越秀區法院的民事審判庭。

法庭在九時準時開庭,陳法官坐在審判席,前面是一個女的書記員。

書記員的工作主要是:法庭記錄、聯繫當事人、送達文書、訂卷扎卷、幫法官聯繫當事人、調解、填寫一些文書等等。庭審中書記員一般是不說話的。最後就是讓當事人過來簽筆錄,然後有必要可以約下次開庭時間。

林正熙也準時到了法庭,他和高鳴簡單地握握手,沒有說什麼。因為他們之前已經在通信中做了充分的交流。

入侵者的父母也準時到場。那時一對五十多歲的閩汕人。高鳴覺得男的與這個入侵者樣貌有幾分相似。這隻不過是一對無賴的平民,高鳴只看了他們一眼就不再理睬他們了。這樣的唐國人現在很多,出了事什麼都不管,首先想到的怎樣給自己撈點好處。至於他兒子是否犯罪,傷害他人是不重要的。關鍵是現在的特色唐國法官就是能夠給這些人充當打手和幫凶。所以導致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

看着頭頂着紅色國徽,高高在上地坐在審判席的陳法官,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高鳴就禁不止心中的極端反感。就是這些骯髒的法官,將民族的道德底線全部都摧毀了。

開庭后,書記員協助證實了高鳴的身份。陳法官對林正熙和高鳴說:“根據上次的取證事實,法庭堅持上次的判斷,希望雙方能夠調解。研究室方考慮得怎樣了?”

高鳴立即站起來說:“我不同意你們的調解。因為這本身就是一件持槍入侵我研究室的刑事案件。入侵者當時被警察發現是身上帶有槍支的。我認為這絕對不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應該立即轉交刑事審判庭。而且當時入侵者在破門進入研究室怎樣暈倒在現場,是警察先發現的。我們並不知情。法庭應該到市警察局了解當時的案卷。”

陳法官說:“研究室的一面之詞本法庭並不支持。因為市警察局不承認有這樣的案件,研究室也沒有相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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