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雖然歷經千難萬險,唐納還是獲得了可以向幼兒園小朋友們證明自己身世的“證據”,他很是高興。
一路哼着小曲,帶着大叔走出包廂,唐納十分熱情地同店長和夥計分別道了謝說了再見,才牽着他的假爸爸離開了網吧。
到了網吧門口,唐納揮揮手,準備跟大叔分道揚鑣,“叔叔早點回家吃飯吧!我也回家找婆婆啦!”
“等等,納納!”大叔卻並不放心,把唐納揪回來。
“叔叔怎麼啦?”
“天色太晚,我不放心你個小孩一個人走,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啦叔叔,我自己可以回去的!這鎮子裏的每一條路我都很熟悉的!”
“那也不行,我得送你回去!”
“可是你都陪我到這麼晚了,得回家吃飯呀!不然你的家人也會擔心你的!”
小孩用軟乎乎的聲音,說著最真摯的話,大叔內心軟得一塌糊塗,當即堅持道:
“你這麼善良的崽崽,萬一碰到壞人,我會怪自己一輩子的!不行,我必須得送你回去!”
見大叔堅持,唐納也不想人家心裏一直挂念擔心、惴惴不安……
他正準備答應,卻突然感覺一陣不尋常的氣流襲來——
隨後,“啪”的一聲響。
唐納低頭。
大叔也低頭。
只見大叔的小腿上,砸着一個毛茸茸的熊貓小挎包。
隨重力落在地上之後,挎包的主人還重新拎起那個小包……
“啪”地一聲,再次砸在大叔的小腿上。
之所以會砸在小腿位置,是因為那個挎包的主人……
也就只能砸到小腿的高度。
因為,那也是個小孩。
一個面無表情、皮膚白皙細嫩,氣質卻有點清冷的小男孩。
唐納一眼就認出來——
這是莫黎,是他的竹馬!
雖然長大后他們的關係就淡了,以至於最後分道揚鑣……
但童年時期很長一段時間,唐納的日常,都與莫黎息息相關。
唐納剛重生時,在家中小院看到隔壁的小洋樓,一時迷迷糊糊想不起是誰住在那裏。
如今他小腦袋瓜清醒,這才反應過來——
是他的竹馬,莫黎住在那裏!
“你這小孩……”
大叔被一個跟唐納差不多大的孩子砸了腿,雖然不疼,但也難免惱火,險些發脾氣。
可剛低頭看清那孩子,大叔就注意到,這孩子一手拿自己的熊貓小挎包砸人,另一手,卻還持着一台諾基亞錄著相。
諾基亞。曾知名手機品牌。
時代的眼淚。
但在當前時代,手機這種通訊工具並沒有普及到老少咸宜的程度,一家人通常只有青壯年會擁有。
這麼小個孩子居然有手機?
大叔眼看這還沒自己腿高的小孩,不但手持一台比自己手機型號還高級的諾基亞,而且非常冷靜地對着自己拍攝着什麼……
他的三觀再次受到了衝擊——
這一晚上,他還要再遇到幾個天賦異稟的小孩?
“你幹嘛……”大叔都無力了。
莫黎表情冷酷,聲音卻很奶,“放開那個小孩!”
“你自己不也是小孩?”
“少廢話!放開那個小孩!”
大叔無奈,把唐納鬆開。
然後他眼睜睜看着莫黎一伸手,握住唐納的手腕,把人拽到了自己的身後。
像是要保護唐納一樣。
大叔一看就明白,這小孩是誤會了,忙解釋:“我不是壞人!我和納納認識!”
“壞人都說自己是好人。”
“我只是要送他回家!”
“可是他明明不願意跟你走。”
“你要怎樣才肯相信我……”
莫黎放下手機,板着小臉,說:“視頻我已經錄好了。你去跟警察說吧!”
要不是這男孩體型嬌小,聲音稚嫩……
大叔差點感覺自己要被這小東西的壓迫感懟了臉。
“他真的不是壞人!”一大一小對峙的間隙,唐納才有時機插嘴。
看起來更乖些的孩子,在身後小聲對身前更酷一些的孩子解釋着,“我和叔叔真的認識。”
莫黎猶豫抬頭看大叔一眼。
大叔真誠地用力點頭。
莫黎這才將信將疑,“行吧,那就放你走吧!”
大叔:……謝謝您嘞!
但見莫黎準備把手機揣回熊貓挎包之中,並沒有要處理的意思,大叔還是問了句:“那視頻可以刪掉嗎?”
莫黎冷酷道:“不行。這是證據。”
“什麼證據?”大叔快崩潰了,“人小孩自己都說我不是壞人了,你怎麼愣是不信呢?”
“又不是所有人說的話我都要信。”莫黎說,“萬一他有把柄在你手上呢?”
這是一個五歲孩子該有的思維方式嗎?
冷靜如斯,怕是連一些還沒進社會的大學生,都要自愧不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