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鳴冤鼓

第三章 鳴冤鼓

公堂上

包拯坐在主位置,驚堂木一響

包拯說:“李東。”

下面跪着一個男人:“是,草民在。”

包拯說:“那徐成母子方才之言,你都聽見了。”

李東回:“是是,草民都聽見了。”我說沒聽見你信嗎?

包拯:“你可有話說?”看你怎麼狡辯。

李東回:“草民身為李府的管家,卻不知道修整院牆的工頭,苛扣了許成的工錢。實在是不應該啊!可是這件事李員外確實是不知情啊!”我就是個管家,我家員外也一無所知。

包拯說:“不論他是否知曉,你們都難以置身事外。”別以為不知道就可以逃脫律法的制裁。

李東說:“是,草民認罪。也願意接受包大人的責懲。”好好好,我認了。

包拯說:“既然如此,本縣判定:將苛扣許成的工錢以十倍償還。並且負責他所有的治傷費用。你們可願意?”既然認了就好好宰你一頓。

李東:“是是是,草民心甘情願受罰。”宰就宰吧,反正不是花的我的錢。

包拯:“除此之外,將那工頭以及打傷徐成之人一一供出。本縣要治他們傷人之罪。”一個都逃不了。

李東:“是是是”反正最後有員外頂着。

包拯:“方縣衛”

方申說:“卑職在”

包拯說:“立刻派人將他們拘提到案押入大牢。”

方申說:“遵命”

議事廳

包拯坐在主位

在衙門口趾高氣昂的那個衙役跪在地上:“卑職該死,卑職有眼不識泰山,求大人開恩吶。”

包拯黑着臉說:“你在縣衙門口的威風,如今何在?”

衙役:“卑職實在是不知道大人的身份。”

包拯拍着桌子:“住口。你仗着掌管門禁之便收取好處,便是犯下了貪污瀆職之罪。倘若今日不是本縣,你是b濫用職權誣人入罪。似你這般無恥惡吏本縣又豈能饒你?來人吶!”

“在”

包拯說:“將他壓入大牢聽候發落。”

“是”

包拯轉頭問方申:“方申,難道所有前來告狀的百姓都必須由門禁通報,縣衙才能夠接狀不成。”(我就好奇你長這麼大沒去過縣衙嗎?)

方申回答:“回大人,縣衙里的規矩一向是如此。”本來就是以前的規矩,怎麼現在怪我們。

包拯說:“如此說來,若是門禁刁難或是無錢支付規費,豈不是有狀無處告,有冤無處申。”

方申應付不了了,給縣丞打眼色。

縣丞秒懂。

呂縣丞:“大人,全國各地的官府皆是如此,並非定遠縣特例。再說這也是行之有年的官府規制啊!”這件事情朝廷知道,沒有阻止。

包拯說:“這就是陋規。呂大人,你身為定遠縣丞,難道不能確保門禁清白?讓百姓下情能夠上達。”朝廷沒有阻止,你就要管好這個縣啊。

呂縣丞趕緊安撫:“下官慚愧。下官也曾三令五申要求屬下,怎奈畢竟實在是無法顧及全面。至於前來訴願的百姓根本進不了縣衙,下官就一無所知了。”我已經告過他們了,他們不執行。

包拯嘆了一口氣:“倘若這陋規不改,本縣縱然有心,也難善盡地方父母之責啊!”

包興神助攻來了:“真是麻煩,難不成讓來告狀的老百姓,在縣衙門口大喊。”我來幫你們一下。

包拯瞪了一下包興。

包興:“老爺,你別瞪我。我只是想,如果老爺能聽見衙門口有人來告狀,那門禁想瞞也瞞不住啊!”真的是還要我操心,唉

包拯誇獎:“不錯,正該如此啊。方申,本縣要你在縣衙門口設下一座鳴冤鼓,並且貼出告示,任何人若要前來告狀,皆可自行擊響鳴冤鼓鳴冤。門禁若敢阻攔,定將嚴懲不貸。”

方申:“是!”

鳴冤鼓放好了,告示也貼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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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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