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個人的故事
人群里又走出來一個人,他手持一根棍子,摸索着前行,是位盲人。
“我是高漸離,我來講講我的故事。”
高漸離,是荊軻的好朋友,擅長擊築(古代的一種樂器),兩個人曾經在鬧市裡喝酒,喝醉之後,高漸離擊築,荊軻唱歌,時而大笑,時而痛哭。
荊軻易水告別時候,高漸離也在場,並且擊築為荊軻送別。
荊軻刺秦王失敗之後,秦王到處捉拿太子丹和荊軻的門客,高漸離換裝易容隱姓埋名才得以存活。後來高漸離在幹活的主人家聽到有人擊築,感慨隱姓埋名躲躲藏藏沒有盡頭,於是換上原來的衣服,改變面容重新開始擊築,城裏的人輪流請他擊築做客,秦王聽到后也請他去擊築。
秦王忌憚他是荊軻的朋友,又憐惜他的擊築才能,於是把他的眼睛熏瞎,留在宮裏專門擊築。高漸離把鉛放進築中,擊築時舉築撞擊秦始皇,沒有擊中。於是秦始皇就殺了高漸離,終身沒有再接近從前六國的人。
“我是荊軻的好朋友,我懂他,他懂我,真是懷念我們在一起喝酒唱歌的日子,雖然無人賞識,可是無憂無慮。
荊軻是個重情義的人,他為了義去刺殺秦王,他臨別的那天我永遠記得,他一去真的就不復還了。荊軻雖然失敗,但是雖死猶榮。秦王開始抓我們,我喬裝打扮隱姓埋名,過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再也不能過回原來的生活了。
有一天我聽到有人擊築,我聽得入神。如果我再也不能以我的身份活着,那我活着又有什麼意義呢?若我苟且偷生,偷來的時光不能活出自己,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決定不再躲藏,也不再隱藏自己,我重新開始擊築,一拿到我的築啊,往日的時光似乎又回來了,我擊築的時候才是真正的活着啊。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我不過會擊築而已,大家就紛紛邀請我,把我奉為上賓,而且很快就傳到了秦王的耳朵里。
秦王讓我進宮擊築,我看到秦王就想起了荊軻啊,可憐的荊軻就是慘死在他的手裏。
秦王沒有殺我,還赦免了我,讓我繼續擊築。我不會感謝他,他才不是真正的仁慈,我本來就沒有罪,為什麼要赦免我?他殺了荊軻,殺了太子丹,還殺了那麼多他們的門客,他是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
他也沒有真正的赦免我,他還是熏瞎了我的眼睛,他還是害怕我,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把我的眼睛熏瞎,我就如同廢人一般,不能再有什麼威脅。他留我一命,不過是想讓我擊築而已,我在他的心裏就如馬戲團的小丑,與猴子猩猩沒什麼區別。
很多人喜歡我,不過是因為我會擊築而已,除了這個,誰還在意我的人?每個時代都是如此,都有所謂的明星網紅,潮來潮去,一撥一撥。我不在了,換個會擊築的,大家依然繼續聽他的,就會忘記我。
大家都愛聽音樂,可是有幾個人能聽懂音樂背後的訴說呢?
不過是追逐潮流罷了。
罷了,罷了……”
高漸離說完就轉身離開了,摸索中的棍子不斷擊打着海岸線,好像要奏出一麴生命之歌。
而我坐在原地,不禁在想:音樂到底是什麼?